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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问有没有类似经历:父母移民申请进行中,但要求提交证据和计划自费承担医疗母亲年纪大,移民体检查出慢性肾衰。
刚刚收到移民局来信,说这种情况如果批准移民会引起过多医疗花费。要求出具更多的证据,证明有能力自费承担未来治疗费用。
请问哪位听说过类似情况?应该如何应对?
-douma2010(蔚蓝);
2010-8-4
{190}
(#6210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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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嘛,就是以后你妈妈移民来了,生病要你们负担费用,现在就让你签字画押,你不签字就不给签证,来不了,签字了吧,以后你也知道你的义务的.这里的医疗费用很高,很难受.似乎对你不公平,可要是对你公平了,这里的砖头够你盖豪宅了.
-elephantsong(双修大笨象);
2010-8-4
{55}
(#6210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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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从法律上确认一下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以免移民局不作为或是转移法定责任。如果可以依法拒签,为何还要写这样的信呢?
-wahahaboss(娃哈哈);
2010-8-5
(#6211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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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们被拒啦当年(2003年)我家爷爷(当时68Y)就是查出这病,折腾了好几次体检,最后连同奶奶(同一个申请)还是被据啦,后来他老人家在国内换了肝加了个圣,小姑半年就移到米国去啦,米国很欢迎爷爷这样的人呢,到了就配专科给他,医药费多是免费的,牙医费也是免的,可能是想研究怎么大年级的人换肝换圣的反应,现在爷爷像个小年轻一样壮!
-maryqin(mary);
2010-8-5
{307}
(#6211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