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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2007年7月下旬、8、9、10月递交父母担保的同学,想不想做一个试验,将原本转北京的案子转递香港?
-j8van(Jay);
2010-5-24
{1142}
(#608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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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中听的话:这样一来,原来递香港的可以很快就处理到的就因此延迟很多,然后会发生什么呢?按照你的逻辑,有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悲观估计:这些案子如愿被拨到香港审理,原来递交香港的申请进度因此减慢大概2年;
保守估计:请求没有被受理,案子仍然被转北京,不过即使这样,原来递交香港的案子没有损失,但从来就不会有赚到。
原来递交香港的申请人的反应将不会是你想见到的,不管在道德上如何评论,这是事实而且是人之常情。
-guoguo(喵猪);
2010-5-24
{317}
(#6086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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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样的转移并不影响已经在北京/香港等待审理的案子,被影响的只是正在等待密市担保评估的南方四省申请人,他们可能由原来的1年增加到1.5年,仍可接受;
-j8van(Jay);
2010-5-26
(#6086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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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配额比香港少,承受的人数却是几倍于香港,本来就是不合理的布局;香港的快是倾斜制度的产物,如果因为分流北京的二变慢,也只是“还原”到公平原则下,就象以前单位包分房现在要买商品房了一样;
-j8van(Jay);
2010-5-26
(#6088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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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屁股坐在香港方面说话,意见当然大大的,但如果把华人父母移民当全局看,南方四省是中国人,北方省份也是中国人;正如我们去游行,一想到会侵害新德里和欧洲的申请人,我们就要不游行了?
-j8van(Jay);
2010-5-26
(#6088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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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虽然香港分流北京的案子,中国的总人数不会变,但大家有没有想到,北京案子周期正向7~10年迈进,将有一部分案子的申请人的签证来到之前,人已仙去了;所以这样分流,也是“救急、救命”的善举;
-j8van(Jay);
2010-5-26
(#6088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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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样是一定不行的。我知道有人申请配偶移民,case本来是要转到香港,但大家都知道香港的通过率只是37%,不是假结婚的也会被拒签。这个人是离婚再结婚(是真结婚),但怕被当假的,就要求转到北京,结果是不行的。现在去了香港,下个月他老婆要面试。
-janetbin(大米);
2010-5-25
(#6086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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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配偶移民是一开始就自主指定签证处的,权利已经使用过了!所以之后再把A处改为B处当然不行了;但父母移民在担保未批出的阶段,仍然没指定具体签证处,权利仍未行使!所以现在就是要在担保批出前行使它!
-j8van(Jay);
2010-5-26
(#6086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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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快的话,最好去Buffalo,我的一位同事的父母6个半月就搞定了。我还听说父母探亲的时间可以算入在加定居的时间,按二分一算,不用等10年才能拿老人金,不知道这对不对。
-janetbin(大米);
2010-5-25
(#6086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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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是美好的,但不是每个人都符合把案子转到水牛城的条件的。
-j8van(Jay);
2010-5-25
(#6086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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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CPC的目前状况:2009年10月2日密西沙家积累案件67,585
海外积累案件43,394
目前每年配额15,000
目前CPC-M这么慢就是要消化海外积累案件,所以在海外积累案件没有控制到15,000一下,密西沙家将非常缓慢。这是对大家都公平的方法。所以估计2010年和2011年密西沙家将几乎不动。
目前5个月CPC-M只前进了半个月不到,这个是正常的。
-dulululu(dulululu);
2010-5-25
{285}
(#608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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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dululu兄,不过你的信息跟我这个建议说的是不同的事;等待你的见解啊。
-j8van(Jay);
2010-5-26
(#6088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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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下下策,不到最后不予考虑.
-dulululu(dulululu);
2010-5-26
(#608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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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至少没有全盘否定,谢谢!
-j8van(Jay);
2010-5-27
(#609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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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了,很久以前,北京香港是不区分的,自己选择,后来才有南方四省之分,从那时候起,就规定了你不能选择.
-elephantsong(双修大笨象);
2010-5-25
(#608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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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没有文件说明中国申请人不能选择北京还是香港,反而其它所有类别的移民都可以自主选择京/港,所以我看不出不能选择的出发点是什么。
-j8van(Jay);
2010-5-26
(#6088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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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ible for immigrant applications from: Economic class: Hong Kong, Macao and China (People’s Republic of)
Family class: Hong Kong, Macao and Guangdong, Fujian and Hainan Provinces and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elephantsong(双修大笨象);
2010-5-26
(#6088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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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链接,不过CIC这个表几年前的版本也是标明香港只接受南方四省的技术移民,但其实当时很多非南方四省的申请人递技术移民申请到香港一样是被受理的,所以具体操作比这个表灵活/人性化得多。
-j8van(Jay);
2010-5-27
(#6090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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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技术移民?Economic class: Hong Kong, Macao and China (People’s Republic of)
-elephantsong(双修大笨象);
2010-5-27
(#6090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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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2004年之前的技术移民。
-j8van(Jay);
2010-5-27
(#609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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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以现在写信给他们,理由之一就是与其它移民类别看齐,可以自主选择;
-j8van(Jay);
2010-5-26
(#6088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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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这理由成立的话,美国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elephantsong(双修大笨象);
2010-5-26
(#6089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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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而且写信去申请又何妨?即使返回的一个“NO”字,也是出自官方之口,总比我们在这里说的更权威。
-j8van(Jay);
2010-5-26
(#6088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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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这里谁也不比谁苯蛋.
-elephantsong(双修大笨象);
2010-5-26
(#608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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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真正聪明的人不会打嘴仗,而是已经行动了;我已收到网友PM问询。
-j8van(Jay);
2010-5-27
(#6090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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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祝贺你们成功.不过,我要求的是递交美国处理,当然是比较客气的说,如果可能的话请转美国处理移民申请.遇到政策不通的处理人员,是有可能得逞的.
-elephantsong(双修大笨象);
2010-5-27
(#6090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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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手上已有案子可以跟踪了!现在看来即使有网友转移成功,也未必会广而告之的,众乐乐不如偷着乐嘛,呵呵~~~我也不能太高调,就让这帖沉下去吧!good luck everybody!
-j8van(Jay);
2010-5-27
(#60908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