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建校90年时(好像),出了一本书,叫《精神的魅力》,全是老校友----当然也全是现实生活中的名人名家,像我这样不成器的怎么都是轮不到的----写的校园生活的回忆。其中一篇,作者我忘了,五几年的校友吧,当然也是大学者了已经,讲了这么一段,说,他喜欢,和难以忘怀的,是学校及其特殊的人文环境,当时,他有个女同学,天生的侏儒,但非常聪明,去图书馆,够不着椅子,得爬上去,但是,没有人看她,没有任何吃惊、好奇、诧异、同情以及鄙视,根本没有人去特意关注她。那个女同学说,她在这里,感到了平静和平等,她是身体的弱者,但在精神上,她不是弱者,她不需要同情和怜悯,她要的是一视同仁,那才是------尊严!
北美打猎,在猎人的ethics里,有这么一条,要尊重你的猎物,它们是自由和有尊严的,你可以捕杀,但不能虐杀。你可以为了enjoy食物而狩猎,但不是为了fun,很奇怪的逻辑,但我可以理解。
我喜欢的事平心静气的讨论,而不是吵架,所以动不动骂人的,请闭嘴。谢谢。
北美打猎,在猎人的ethics里,有这么一条,要尊重你的猎物,它们是自由和有尊严的,你可以捕杀,但不能虐杀。你可以为了enjoy食物而狩猎,但不是为了fun,很奇怪的逻辑,但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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