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算倒霉。换工作、签证到期、就业证转移全赶一起了。先是回重庆办了户口注销。然后是因为签证过期,先到北京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明。再到海淀区公安分局作笔录。我在两个民警的护送下,坐警车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受罚。路上碰上堵车,而我们一路上沿着奥运快道畅通无阻地狂驶,好不威风。出入境管理处这次只是给了我个警告。旁边一老外被告知要罚款21000RMB,因为他的签证已经过期了30天。按一天100美金计算。就得罚3000多美金。我觉得那个警察是在蒙人。我明明在网上看到最高罚款不超过RMB2500(10天以内警告,如果是初犯的话)。总之这次是吃够苦头了,大家千万别在签证快到期时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