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太太面试被拒签。理由是我们认识的过程不够清楚。不能让他们相信是真结婚。太岂有此理了。大家来看看我和我太太这样的认识过程还不够清楚吗?我是去年1月份离婚。3月份经朋友介绍了他堂妹(我前几年见过)然后我们就通过电话联系。一周打电话4到5次。10月份我回国(先打了单身证明)在接触了一个多月后决定结婚。12月底办的酒。婚后我就出来了。现在移民官说我们认识过程很不清楚。为什么打了7个多月电话才回去。而回去一个多月就决定结婚。问我回去之前为什么打好单身证明。说我有预谋。问我为什么婚后那么快出来。我太太回答说是因为我在这里找工不容易,没那么多时间。打好单身证是因为先打好,如果能结就不用再回来一趟了,也为了节约时间。可移民官就是不相信。各位朋友你们说这有道理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这种认识过程是真的不能让人相信吗?还是他是在找借口。我好象还在这里看到有人通过网恋都申请成功?难道认识过程比我们还真实?难道非得花那么多钱飞来飞去几趟才能让移民官相信吗?我急死了。各位好心人给出个主意。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