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Ad by
  • 推荐 OXIO 加拿大高速网络,最低月费仅$40. 使用推荐码 RCR37MB 可获得一个月的免费服务
Ad by
  • 推荐 OXIO 加拿大高速网络,最低月费仅$40. 使用推荐码 RCR37MB 可获得一个月的免费服务

你另起一帖,讨论一个并不存在的伪命题,用意何在?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另起一帖。如果捐款人指定款项是捐给病童甲,那么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是不能使用该款项的。所以,如果基金会想着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是行不通的。除非捐款人同意改变捐款用途。
请问楼主,你另起一帖,讨论一个并不存在的伪命题,用意何在?请大家去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的网站看看,两个公告写得清清楚楚。http://www.cierf.org/ 请问何时何处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说过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 Yorkbbs 网友一叶舟发了一个帖子我很赞同,转贴在这里,希望大家发贴前想一想。
一叶舟的帖子:
五一网站刊登了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的捐款进展公告,我把公告贴在下面。http://info.51.ca/news/canada/2013/06/23/300880.shtml
个人觉得这个基金还是比较靠谱。做事有原则。你们有谁是在教会的,问一下你们教会的会计师(要有加拿大执照的会计师),假如教友张三要给教友李四一千元帮她解决个人困难,跟教会讲我捐给教会可以有退税收据,但是我指定教会一定要将这一千元转给李四,这样做是否可以?加拿大有Charity Law,慈善机构都要遵守法律。在加拿大政府的立场来看,慈善机构的退税收据使政府税收减少了,但慈善机构所做的事符合加拿大的利益,所以经过政府批准才会有一个註冊號碼,才可以出具退税收据。如果政府损失了税收,钱跑到中国去了,你如果是税务官会怎么看?
我去这个基金的网站看了一下,多年以来他们还真是帮了不少人。http://www.cierf.org/pb/wp_a21f1b2f/wp_a21f1b2f.html 而且都是义工,不拿基金会的报酌,从跟本上来看捐款和工作人员个人利益没有关系,平时华人的那些侨领聚会也不见他们露脸,反而使我多一份敬意。
緯唯小朋友确实可怜,也想捐点钱,一直在看,没决定是通过这个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还是直接给平燕。请问网友中是否有加拿大执照的会计师?我想问一下象平燕这样一个非加拿大居民,如果在加拿大有较大数量的现金收入,税务官会不会找麻烦? 在美国听说有华人结婚,收了许多礼金被税务官找麻烦的例子。
緯唯小朋友的医疗费这么高,目前把这里网友的钱和基金会收到的钱加起来也还远远不够。我觉得这里的网友和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都是热心人,大家都是帮緯唯小朋友,应该互相支持才对。基金的钱应付病童医院的开支(还远远不够),这里的网友揍个份子帮一帮平燕其它开支,相互帮衬着多捐点钱才对緯唯小朋友有利。这个论坛里有个别人的言论我不赞同。从思维方式到具体做法,整个用国内的一套搬来加拿大,起到相反的作用。加拿大是法制社会,人人遵纪守法,做人做事以诚为本,凡事摆事实讲公理。这个好的风气需要大家珍惜维护。不要以为加拿大的慈善机构象中国的红会,你们这几位对这个移民緊急援助基金以前到底有什么过节说出来大家听听。我真的不明白在緯唯小朋友的医疗费这么高,无端的抹黑一个为緯唯小朋友募捐的慈善机构伤害的是緯唯小朋友的利益。这根本上对緯唯小朋友有什么好处?对华人社区有什么好处?说到这里真的有点悲哀,为緯唯小朋友没能得到更多的救命钱而感到悲伤。你们这几位我在这里就不点名了,但愿你们是无心为之,请静心反思,学习用加拿大的思维方式和处事理念来处理加拿大的生活和工作中的事。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亲亲宝贝 / 另起一帖。如果捐款人指定款项是捐给病童甲,那么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是不能使用该款项的。所以,如果基金会想着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是行不通的。除非捐款人同意改变捐款用途。
    • 我没有捐个5千,1万的。没有想那么多,孩子病好了就好。下次别的小孩生病再说下次的。
      • +1, 捐了能救人命就好,能救越多的人越好
        • 我只是想说明"如果基金会想着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是行不通的。"。
          • 我觉得他们的目的很可能就是基于此.
          • 小孩病治好了钱还有剩的话当然应该给其他需要钱治病的小孩或者大人了。帮助有困难的人是我们捐款的目的。别太当真,是我自己想想而已。
          • 我不知道是不是行不通, 如果行不通, 你觉得应该如何处理余款?
            • 我觉得大家的意见不是讨论余款的问题,而是1.基金对捐者的态度. 2.基金对受援者的态度,3.是否专款专用.现在的问题是本该专款专用的捐款却被基金会控制或可能被挪做他用,自然大家不高兴.有没有余款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也许还不够用,难道基金会先留下余款做他用?
              这就违背了捐款人的意愿.
              • 楼主说了在这里另起一帖讨论余款问题, 不知道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 我觉得如果有余款,政府一定有这方面如何用的规定,再去过问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做为捐款人,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目前,做这样的想象是太早了.这样的事情,一定有既成的路子.
            • 作为一个捐款人,当然希望特定的捐款给特定的人,如果基金想做善事要提高自身的募捐能力,而不是利用单个的案例的名义广收捐款.为了自身运营的目的.-----我们每个月都自动给一些机构捐钱,可是人家每年都主动同我们联系,问候的啊.
      • 这个组织跟其他基金会不同是全体工作人员都是义务工作的, 根据网上介绍,他们的工作人员很多开销都是自己掏腰包的。 其他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工资和其他开销非常大。 我选择相信他们。
        • 相信是一回事,做事情规范是另外一回事。
          • 我对该基金会的了解,只限于论坛里提供的信息。对该基金会没有相信与不相信。只是想指出"如果基金会想着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是行不通的。"。具体可以询问专业人士。
            • 这是一个伪命题,请问何时何处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说过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
    • 忍不住吐个槽,如果该基金会有教会的成分,这样的安排一点都不奇怪了.大家知道,他们都是为他们自己所谓的"上帝"服务,经常代表"上帝"做事情.或者自己就认为是"上帝"的地球代理.所以捐款,要为扩大信仰服务,将来用于他们认为合理的地方,以扩大自己的组织影响力.
      ---所以侵吞的可能性不大,但不知道最终用途的可能很大.
      •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基金?神是信实守约的神,教会管理基金是凭着这样信心来做的,对教会捐款有指定用途的,教会必会守约。挪用是刑事问题,目前看加拿大还没有发生过。你一定要认准真的是教会运营的基金。是有些打着教会招牌骗钱的,特别是国内,什么红色十字架会之类。
    • 你咨询过专业人士了,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行不通吗?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这个基金会,也存在于sick kids下的慈善组织,很想知道各个慈善组织都怎么处理的。
      • 指定用途捐款,属于restricted fund。具体的可以去会计师事务所了解。
        • 还有就是,捐款在使用在指定用途之前,不属于基金会的收入,而是负债。
          • 等俺有空研究一下,网上的会计审计那么多,能给解释一下就更好了。
      • 这不是专业知识的问题,而是基金会运做的问题.他们要明白,即使是做善事,也要老老实实,对捐款的人坦诚相待.不然是捐不到钱的.
        • 和基金会的运作有关,但关系不大。同样的,如果把钱捐给sick kids并且指定给孩子用,在有余款的情况下,sick kids怎么处理这比余款?
          • 我不知道。但是应该会通知捐款人,并且根据捐款人授权采取相应的运作。肯定不能没有得到授权,用于其他用途。
            • 只要有让捐款人在有余额的情况下改变捐款用途的机制就行。不过这么通知来通知去的,浪费多少人工。
              • 看似浪费人力物力,但是确保善款的使用。建立起慈善机构的信誉,这样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这种“浪费”是值得的。看看这么多人花了这么多时间讨论这次基金会的事情。如果一开始的时候就是坦诚布公地操作,大家的时间就可以去做其他事情了。
            • 假设他们把余款用于营救其他孩子, 会有什么后果? 有没有人反对用余款去抢救另一个生命?
              • 不反对。我会一直捐给基金会,这次先帮助weiwei支付在加拿大的医疗费用,如果他妈妈选择去美国治疗,如果有余钱,就应该留在基金会, 给以后需要紧急帮助的人。
              • 如果有余款的话,大家就不用这么激动了,问题是8-12万的费用,捐的根本就不够,如果现在就考虑另做他用,谁都不会同意的.
          • 我觉得如果有余款,政府一定有这方面如何用的规定,再去过问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做为捐款人,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 你说的有道理,余款的处理,政府应该有规定,不按规定,慈善机构的审计相信也通不过。只是慈善机构的常规做法,和我们的想法有很大的出入,才引发了这么多的讨论。
              现在的对weiwei有各种途径的捐款方式,大家可以自由选择。不能要求大家只能捐给本人。

              我选择捐给基金会,付医院费用, 用不完, 留下,给其他需要的人。

              如果他们去美国,那他们在资金上一定有底气,不过妈妈们还捐给她本人,也无可非议。
              • 8-12万的费用,你现在考虑人家用不完,太早了吧.一开始就不情愿同捐款人沟通,这应该不时所有慈善机构的作风.ANYWAY,人都回国了,钱还在他们手里,同大熊的态度,真实天壤之别.
          • 你怎么还在这儿纠结?就算你的这个基金会的运作和sickkids一模一样,我会选择捐给病痛医院。章程一样,但是你的reputation在大众心目中和人家也一样吗?真是的。。。
            • 楼主单开了这个帖子,我好奇问一下都不行?你们太霸道了吧。你还挺关心我的reputation,告诉你我在公司的reputation一直很好。
              • reputation好,不错,但这个一般是由他人来讲的。。。
            • 健康平安就是福讲的没有错,看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的人品也非常不错,非常理智, 有水平。
    • 如果基金会无法移交捐款,应该退还给捐款人,而不是“代表”捐款人更改用途。
      • 只是好奇,基金会的人就是言语上得罪了大家,也不至于这样不依不饶。他们也做了工作, 一开始也给了钱,现在连手续费也免了, 你还要人家怎样?你捐钱给基金会了? 如果是,你现在就去要回来,直接给weiwei妈妈。
        • 他们没有把大家的捐款 在最需要用钱的时候交给 孩子妈妈. 而自己控制管理资金, 这个让大众失望和失去信誉.
          • 你到相关部门告他们, 或者你可以联和和你有一样想法的人开新闻发布会,揭露他们的不当行为。
            • 真正有爱心的人, 只用实际行动,而不是开新闻会为自己做广告而霸占捐款.
              • 天哪!霸占捐款!这可是大家的血汗钱,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 请大家去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的网站看看,两个公告写得清清楚楚。http://www.cierf.org/ 加拿大有Charity Law,慈善机构都要遵守法律。如果你不懂法,学习一下,再去指责人家基金。如果你懂法,再妄加指责,就是别有用心了。
            • 别有用心也出来了,别那么官方口气好吗?
              • 见官也是一个选择,其实肉联管理层也很关心这件事。
        • 小声问,会退吗?
          • Good Question!
      • why you do not want to denote the money to other sick kids?
        • 你问的好!我就不相信对其他同样需要帮助的人无动于衷的人,就同情weiwei一个人? 怀疑基金会的人,为什么不去联名写信给CRA告基金会,要求政府去查,然后给你们一个审计报告。
          • 我也来个假设,甲在中国继续治疗,已经病危。乙在加拿大治疗,还不至于病危。基金会应该把这个钱给乙?我之前说了,1。我没有相信与不相信基金会。2。所做的事情合法,不代表合情合理。
    • 怎样定义余款?谁来定义?该组织还没吐钱呢。还是肉联好,透明,快,急人所急,赞。
    • 孩子还要回来继续治疗。目前的捐款够不够还不知道。基金是要把款项打进病童医院weiwei的治疗费里去,没账号就只好等,这是他们公告里写的。
      • 支付到孩子在病童医院帐号, 对善款,捐款人和受捐人的负责是非常清楚的,
    • 你另起一帖,讨论一个并不存在的伪命题,用意何在?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另起一帖。如果捐款人指定款项是捐给病童甲,那么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是不能使用该款项的。所以,如果基金会想着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是行不通的。除非捐款人同意改变捐款用途。
      请问楼主,你另起一帖,讨论一个并不存在的伪命题,用意何在?请大家去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的网站看看,两个公告写得清清楚楚。http://www.cierf.org/ 请问何时何处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说过剩余款项用在以后其他中国病童治疗? Yorkbbs 网友一叶舟发了一个帖子我很赞同,转贴在这里,希望大家发贴前想一想。
      一叶舟的帖子:
      五一网站刊登了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的捐款进展公告,我把公告贴在下面。http://info.51.ca/news/canada/2013/06/23/300880.shtml
      个人觉得这个基金还是比较靠谱。做事有原则。你们有谁是在教会的,问一下你们教会的会计师(要有加拿大执照的会计师),假如教友张三要给教友李四一千元帮她解决个人困难,跟教会讲我捐给教会可以有退税收据,但是我指定教会一定要将这一千元转给李四,这样做是否可以?加拿大有Charity Law,慈善机构都要遵守法律。在加拿大政府的立场来看,慈善机构的退税收据使政府税收减少了,但慈善机构所做的事符合加拿大的利益,所以经过政府批准才会有一个註冊號碼,才可以出具退税收据。如果政府损失了税收,钱跑到中国去了,你如果是税务官会怎么看?
      我去这个基金的网站看了一下,多年以来他们还真是帮了不少人。http://www.cierf.org/pb/wp_a21f1b2f/wp_a21f1b2f.html 而且都是义工,不拿基金会的报酌,从跟本上来看捐款和工作人员个人利益没有关系,平时华人的那些侨领聚会也不见他们露脸,反而使我多一份敬意。
      緯唯小朋友确实可怜,也想捐点钱,一直在看,没决定是通过这个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还是直接给平燕。请问网友中是否有加拿大执照的会计师?我想问一下象平燕这样一个非加拿大居民,如果在加拿大有较大数量的现金收入,税务官会不会找麻烦? 在美国听说有华人结婚,收了许多礼金被税务官找麻烦的例子。
      緯唯小朋友的医疗费这么高,目前把这里网友的钱和基金会收到的钱加起来也还远远不够。我觉得这里的网友和中國移民緊急援助基金都是热心人,大家都是帮緯唯小朋友,应该互相支持才对。基金的钱应付病童医院的开支(还远远不够),这里的网友揍个份子帮一帮平燕其它开支,相互帮衬着多捐点钱才对緯唯小朋友有利。这个论坛里有个别人的言论我不赞同。从思维方式到具体做法,整个用国内的一套搬来加拿大,起到相反的作用。加拿大是法制社会,人人遵纪守法,做人做事以诚为本,凡事摆事实讲公理。这个好的风气需要大家珍惜维护。不要以为加拿大的慈善机构象中国的红会,你们这几位对这个移民緊急援助基金以前到底有什么过节说出来大家听听。我真的不明白在緯唯小朋友的医疗费这么高,无端的抹黑一个为緯唯小朋友募捐的慈善机构伤害的是緯唯小朋友的利益。这根本上对緯唯小朋友有什么好处?对华人社区有什么好处?说到这里真的有点悲哀,为緯唯小朋友没能得到更多的救命钱而感到悲伤。你们这几位我在这里就不点名了,但愿你们是无心为之,请静心反思,学习用加拿大的思维方式和处事理念来处理加拿大的生活和工作中的事。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哎, 还是干点实事, 这点大熊做的很赞. 让所有捐款人捐的也很舒心.
      • 谢谢, 说的真好!
      • 读了想吐
        • 基金会是一个正规机构,受规章制度制约,其生命力和公信度也正在于此。根据与病童家长在一开始达成的共识,所有捐款将用于在加拿大的医疗费用,家属代表也明确要求捐款转到维维在病童医院帐号,基金会也正是这样做的。不理解网上一些没有根据和道理的贴子
          • 这个辩解太虚弱了。。。遗憾
      • 讨论伪命题是一种洗脑方式,把假设当作事实来灌输。当然不好说一定是伪命题,也许楼主掌握我们不知道的根据。我们华人因为太聪明,所以常用疑心来办事。但是在捐款这种事上,靠得住的还是信心。至于基金的维护人员,辩护一下就好了,不要试图反击,要相信公义。
      • 作为纳税人,我愿意通过基金会捐钱。也愿意在紧急情况下直接捐,可是现在论坛里一片抹黑打击基金会,真不知道用意何在。作为一个普通的纳税人,我是认可基金会的做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