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个月刚搬的家。搬家之前和房东商量好了房租,其中包括了水电气的费用。于是我交了第一个月的房租和最一个月的Deposit(用的是支票)。没想到一个月后的今天,房东把协议改为Share电,并把我的房租降50月。如果我不同意的话,他说请我12月份搬出。
我的想法是,大冬天的我不想搬家。其次,这次搬家后修改了三十个左右的地址,非常痛苦。再则,我对房东单方面修改合同(口头上的合同)感到惊讶也一下子不知应对。当时在另一个Roomate在场的情况下就口头同意接受他的方案。后来回想才发现他一直在和我商量Share电,但最后逼迫我同意的时候说的是Share电和气。我其实本来是想分担他的的开销,并且架不过他软说硬说才同意的。到结果才发现又被他下了一个套。
结论:我不想搬家。但我想知道我的权利是什么。我能不能按搬进来之前的商量好的房租来交他。他叫我搬走,我真的得搬走吗?口头上的协议到底有多大效力?
另:听说多伦多有一个租客保护协会。请知道相关信息的DX指教。谢谢了。
我的想法是,大冬天的我不想搬家。其次,这次搬家后修改了三十个左右的地址,非常痛苦。再则,我对房东单方面修改合同(口头上的合同)感到惊讶也一下子不知应对。当时在另一个Roomate在场的情况下就口头同意接受他的方案。后来回想才发现他一直在和我商量Share电,但最后逼迫我同意的时候说的是Share电和气。我其实本来是想分担他的的开销,并且架不过他软说硬说才同意的。到结果才发现又被他下了一个套。
结论:我不想搬家。但我想知道我的权利是什么。我能不能按搬进来之前的商量好的房租来交他。他叫我搬走,我真的得搬走吗?口头上的协议到底有多大效力?
另:听说多伦多有一个租客保护协会。请知道相关信息的DX指教。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