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全家在我妈居住期快到期前去了一趟古巴,其中一个目的也是想让她从古巴入境时再顺带延期半年,这样就省去了申请续签的流程。再次入境加拿大,虽然签证官又给了半年,但这过程是非常紧张的。你要准备好一切可以狡辩的理由来跟签证官唇枪舌战,否则很有可能得不到半年的延期。因为签证官碰到像我们这样的案例比较多了,所以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你是故意钻这个空子。虽然在官方网站上明确表示了,多次往返签证就是可以随意进出入加拿大,但至于入境之后可以允许滞留多久是由签证官所决定的。通常情况下是半年,但也可以是一周,一个月。
当时跟我妈情况相似的另外有2对老人全部被要求在入境一周后立即离境。也许是因为我父亲已经去世,我又是我妈唯一的亲人,所以得到不少同情分吧。当时跟签证官理论了好久,她最后才非常不情愿的给了半年居住期。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个办法在过去也许成功率很高,但现在来看,风险比较大呀
当时跟我妈情况相似的另外有2对老人全部被要求在入境一周后立即离境。也许是因为我父亲已经去世,我又是我妈唯一的亲人,所以得到不少同情分吧。当时跟签证官理论了好久,她最后才非常不情愿的给了半年居住期。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个办法在过去也许成功率很高,但现在来看,风险比较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