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之间当然也可以对话和融通,但是这只能是在普世价值和部分文化层面发生。在最核心的教义方面,宗教之间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天主教神学家孔汉思(HansKung,又译“汉斯?昆”)在他和秦家懿合著的《中国宗教与基督教》一书的最后,当谈到“双重教籍”问题的时候,他讲到宗教融通的三个层次,即文化、伦理与信仰。他认为宗教与宗教之间,在共同促进普世伦理方面是可以沟通合作的,在文化上必然会相互影响和吸收,这两个层面是可以融通。但是在宗教最核心的终极真理方面,是不可能融通的。比如基督教相信上帝创造了万物,佛教徒就肯定不能接受。因此,他说:“从本质上看做基督徒和做佛教徒并不完全一样:一个人不能追随耶稣同时又踏上成佛之道。”“虽然文化和伦理完全有可能融合,但是每一宗教的真理都触及人的深层乃至最终要人做出取舍抉择。不仅闪米特渊源的排他型先知宗教如此,印度渊源的吸收型神秘主义宗教也是如此,取向哲理的中国宗教也不例外。……因而,尽管文化和伦理的双重身份并非不可能并且应当巩固这种可能性,但是双重教籍的可能性从信仰最深挚最严格的意义上看则应排除在外——被所有的伟大宗教所排除。”(《中国宗教与基督教》,p24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