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国男友跟老婆分居两年准备离婚,但是他老婆不满意分居协议的内容要求重新拟定离婚协议,而且不同意以前的独自抚养小孩,要求共同抚养。我不同意他们共同抚养,他也是坚决不同意,但是他老婆说要法庭上见,说当时签字是自己不冷静有抑郁症。
他们最大的分歧在于小孩的抚养费。男友是做合同的,原定的抚养费数目是个固定数字,远低于他的收入比例。他老婆要求他每年出示他的收入状况,而且课外活动费用共同承担,说这是公平。他不同意。因为当初已经签字了,说明已经是公平的决定
第二大分歧在于小孩的抚养权。男友不想伤害我的感情所以陪伴孩子的时间很少,而且从来不领回家过夜。他老婆觉得孩子得到太少父亲的关怀要求共同抚养。这个我是绝不同意的。他们起草分居协议的时候我已经跟他说的很清楚了,孩子归他老婆养,他给钱。我和他干干净净地开始新生活。
如果真的上法庭会对我们有利么?他们签字的分居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她能单方要求更改么?
他们最大的分歧在于小孩的抚养费。男友是做合同的,原定的抚养费数目是个固定数字,远低于他的收入比例。他老婆要求他每年出示他的收入状况,而且课外活动费用共同承担,说这是公平。他不同意。因为当初已经签字了,说明已经是公平的决定
第二大分歧在于小孩的抚养权。男友不想伤害我的感情所以陪伴孩子的时间很少,而且从来不领回家过夜。他老婆觉得孩子得到太少父亲的关怀要求共同抚养。这个我是绝不同意的。他们起草分居协议的时候我已经跟他说的很清楚了,孩子归他老婆养,他给钱。我和他干干净净地开始新生活。
如果真的上法庭会对我们有利么?他们签字的分居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她能单方要求更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