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LG之前已经申请联邦技术移民(1999年12 HK 的FN),一直没有消息。LG比我提前申请6个月,已登陆加拿大5个月。LG准备回国和我结婚, 再由他申请夫妻团聚。近日我却收到HK来信,要求6个月内:考雅思,补充推荐信,合同和法语培训证明。(奇怪,我明明申请的是联邦移民,为什么要我提供法语培训证明?)
请过来人出出主意。是继续等待,还是重新申请?
另外请问:如果申请团聚,是否原来的技术移民申请就要撤消?
担保夫妻团聚有无规定,要求担保人至少在加拿大呆1年以上?
现在家庭团聚从递出申请到拿到LP一般要多长时间?
请过来人出出主意。是继续等待,还是重新申请?
另外请问:如果申请团聚,是否原来的技术移民申请就要撤消?
担保夫妻团聚有无规定,要求担保人至少在加拿大呆1年以上?
现在家庭团聚从递出申请到拿到LP一般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