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辯證法认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因缘”或“缘起”说是佛教的又一重要理论,它是用于解释事物生灭原因和“无自性”的理论根据,它表达了因果联系和普遍联系的思想。佛教认为世界万物不是某个造物主(如婆罗门教的大梵天)创造的,也不是凭空出现的,也不是孤立自生自灭的,而是由“因缘”决定的。《杂阿含经》卷2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世间万物的生(集起)灭和变化决定于因缘的有无和变化。所谓“因缘”,狭义而言,事物生灭的内在的直接原因为“因”又称“亲因”,事物生灭的外在的辅助原因为“缘”又称“助缘”;广义而言,因与缘都是事物生灭的原因,因而可以互通互用。事物由因缘而生起,称为“缘起”。
*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因缘”或“缘起”说是佛教的又一重要理论,它是用于解释事物生灭原因和“无自性”的理论根据,它表达了因果联系和普遍联系的思想。佛教认为世界万物不是某个造物主(如婆罗门教的大梵天)创造的,也不是凭空出现的,也不是孤立自生自灭的,而是由“因缘”决定的。《杂阿含经》卷2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世间万物的生(集起)灭和变化决定于因缘的有无和变化。所谓“因缘”,狭义而言,事物生灭的内在的直接原因为“因”又称“亲因”,事物生灭的外在的辅助原因为“缘”又称“助缘”;广义而言,因与缘都是事物生灭的原因,因而可以互通互用。事物由因缘而生起,称为“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