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2010年最新团聚移民之---父母类团聚移民【全攻略】-附案例
团聚移民, 父母团聚, 移民, 攻略, 团聚
本帖最后由 常有道 于 2010-7-6 10:54 编辑
父母类团聚移民是第二类家庭团聚移民,包括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及你的18岁以下已成为孤儿并未婚的亲戚。此类申请与以上夫妻子女团聚申请类似。不同之处在于,担保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等,担保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
家庭团聚移民是指由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担保、移民加拿大的亲属,其理由是家庭团聚,因而名之为家庭团聚移民。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就可以申请父母,配偶及子女或已定婚的未婚夫/妻移民。此类申请重点在于申请人与加拿大之亲属关系,故移民体系中的计分制度不适用于此类申请。
担保人最重要的收入证明是其提出担保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最好是提供担保人的前一年报税后加拿大税务局返回的评估报告(Notice of Assessment)和一份由雇主出具的你现在收入情况的证明。如果无稳定收入仅存款则很难获得批准。根据担保人的家庭人口(已在加拿大的家庭人口以及拟来加的亲属之总和) ,公民与移民部已经规定好了最低收入标准。担保人前12个月的收入必须等于或超过最低收入标准方可获准。
2010年担保父母收入标准,加拿大的最低收入标准为: 一个人: $22,171, 两个人: $27,601, 三个人: $33,933,四个人:$41,198
5 人 $46,727
6 人 $52,699
7 人 $58,673
More than 7 persons, for each additional person, add$5,974(如人数更多,每增加一人要增加$5,974。)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基本是略微上涨;
如担保人不具备所要求的经济能力,可与其配偶共同担保。该配偶要在担保书上与主担保人共同签字。在此情况下,收入将按两位担保人的共同收入计。共同担保的配偶不仅限于婚姻关系的配偶,也可以是同居配偶。若为同居配偶, 要与担保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才有资格共同担保。担保文件要求担保人在被担保人移民后对其提供三年的经济保障,对小于22岁的未成年人则为10年或直至其满 25岁,使他们生活无虞、不至领取社会救济。
未婚配偶(已正式订婚但尚未登记结婚)如果以担保形式赴加,须在入境后的90天之内结婚,并于180天内将有关结婚文件递交移民部备案以取消条件,否则将被限期离境。
申请步骤:
1. 担保人向加拿大境内的处理中心(PROCESSING CENTER)提出经济担保申请,处理中心对其资格进行评估。
2.担保资格获得批准后,担保人将批准证书、父母的移民申请表和相关的支持文件递交加拿大使馆或领事馆。如果被担保人在加拿大,可将申请递至驻美国的加拿大使领馆。
3.申请父母家庭团聚移民,通常情况下不需要面试。但一定要做体检。被担保人按要求做完体检并通过审核后,才可获得移民纸。
这一类移民的申请从形式上看较简单,但其所需填写的表格,甚至比技术移民的还要多,做起来时会不胜其烦。如果你英语不好,更会战战兢兢,唯恐哪里理解错了、填错了。如果你对自己的英语有信心,不妨自己做。移民申请人除填表外要提供的其它重要的文件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公证和无犯罪记录公证。移民成功与否,最关键的是担保人的收入是否达到要求。实际上,担保人的收入只要在申请前一年达到标准并提供完备的文件即可。有的人申请递出后,仍惴惴不安,唯恐以后的收入低于标准,倒是大可不必的。
不论是在香港还是在北京,家庭团聚类移民都在增加。例如2005年香港领事馆的移民申请案中,49%是家庭团聚类移民。按现在的进度,担保申请的审批时间为两年,移民的审批时间也是两年左右,总共四年左右。当然这是指正常情况,如果你材料做得问题多多,常要补件,则不在此列。另外,移民申请人若岁数较大,体检会比较仔细,可能被要求复查或再复查,这也会增加等候时间。根据现在移民的总体情况,今后等候时间可能还会加快。总之,并不象近年媒体所渲染的那样遥不可期。
下面再放一个申请案例供大家参考:
加拿大生活环境很不错,空气新鲜,风景秀丽,环境宁静。但探亲期内看病花钱太多,这点不方便。而且通常一次签证办半年,到时限又要办延期,手续麻烦。后来,孩子们对我们提出了办理担保老人团聚移民的想法,我们开始有顾虑,总是故土难离吗,再说国外生活短期还行,长期生活也不习惯呀,我们考虑很久才下了决心,办就办吧,移民可能来去还方便一些,每次探亲申请签证不也是很难办的吗,另外,办了移民后看医生方便一些,过去探亲怕生病,看病太贵,有时还要上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可不便宜。可没想到这个团聚移民一办就是三年,真是麻烦死了。
下面说说整个过程:
第一步由子女(担保人)提出申请,报到本省海外移民“密西沙加处理中心”进行评估。要提交担保人收入证明资料。这一步大约3-5个月才批下来。该中心把评估结论通知加拿大驻华使馆。同时通知本人填申请书。
密西沙加处理中心Mississauga Case Processing Centre CPS-M
该中心父母团聚移民处邮寄地址
CPC Mississauga P.O.BOX 3000.Station A
Mississauga. ON. L5A4 strong
第二步由本人填全部申请书表格,同时办理各种公证材料,加上一批照片(各自个人照,老夫妻合影共3种),报给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移民处。公证材料包括各自出生证明,个人经历证明,无罪证明,老俩口结婚证明,户口证明(证明居住地点,与担保人关系)。
我的移民材料寄出去以后不久就接到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移民官的来信,说是18个月办成,我就耐心的等呀等,每次上网看都是“正在办理”,直等到超过24个月了,网上还是说“正在办理”,我有点沉不住气了,和老伴商量,决定给大使馆写一封信,客客气气的说明本应18个月的事,怎麽24个月都拐弯了还没信儿啊,过了大约2个多月,大使馆回信了,寄来一叠表格,还要求重新办理无罪公证书(因为他们工作拖拉使该证明的时间已超过规定)。我一看还是原来的空白表,心里想,又搞错了,怎麽把填过的空表格又寄来了?立即给他们打了电话,他们说就是要重新填写一遍(笔者分析也是因填表格时间太长了必须从新填一次),加拿大人办事真够繁琐的,那就按着人家的要求办吧;戴上老花镜,拿来放大镜和英汉词典,一格一格的仔仔细细地填起来,生怕漏掉一点内容。花了几天时间总算填好了。到邮电局用特快传递寄出去了,然后又是耐心的等啊等。
第三步健康检查。又足足等待了1个多月终于等来了回音,叫去体检,当时的高兴心情就别提了,恨不能走起路来也想唱歌。离我家最近的加拿大驻京使馆指定医院在北京崇文门,约好时间,起个大早,前往检查。检查项目是身高体重,血压,X光胸透,血液和尿液化验等等,一项不拉的,在医生和护士检查和指点下顺利的完成了,医生的结论是没问题,当面告知我,材料马上寄给大使馆医务官员,等着通知吧。还说按您的年龄身体真不错呀!就这样,我就毫无心理负担地在家等着。
正当我乐观地等待签证时,平地又起风波:1个多月后等来了加拿大使馆医务官员来函。说要补充培养痰液细菌检查,并重拍3张X光照片,他怀疑我是肺结核患者。具体实施办法:要求连续3天,每天到北京崇文门检查点吐一口痰,然后密封2个月培养细菌,最后化验后作出“有没有肺结核病”的结论。天哪!我一生从来没有得过肺病,还保留了最近10余年体检X光合格记录,居然会得此特种“优惠待遇”,很难理解。我拿起电话机向北京崇文门指定医院主任医师打电话,说明上述情况。医师同情和无可奈何地回话:我们的“检查合格”结果已经上报。但加拿大医师有特殊要求,我们只能服从他们的决定。这次补充体检费用合计用了 5000多元。多花点钱倒不要紧,关键是拖了时间,由于补充检查,前后多花3个多月时间。
就在度日如年的等待中,一直熬到2个多月以后,北京崇文门指定医院来电话通知:你的痰液里没有发现肺结核菌,快来医院拍X光照片!次日一早我第5次去该医院,到医院拍了X光照片。结论是没有肺结核病。而后筋疲力尽地回了家。我的整个健康检查历经3个多月时间,因精神压力很大,体重都下降了好几斤!
第四步等待签证。一直等到年底终于收到使馆移民处用平信寄来的签证。加拿大使馆移民处寄那么重要材料就用平信,如果寄丢就麻烦了(他对中国邮政高度信任)好在我们的信没有丟。从评估开始到收到签证结束,前后共经历了3年时间。由于没有通过任何中介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花费不多,给加驻华使馆交2950加元, 健康检查6000多元人民币,公证费3000元人民币.就解决了我和老伴两人的团聚移民问题。据人家说,我这还算是幸运的了,后边排队办团聚移民的人还多着哪,他们将拖的时间更长,还不知会遭遇什麽问题哪。
接下来我们准备了必要的衣物用品,再次来加拿大。全家都到机场迎接我们通过重重难关最终胜利来加,尤其是小儿们高兴极了!我们终于来到这个令人响往的国家。3个月以内我们办好了枫叶卡,健康卡,社会保险卡,银行卡,图书卡……等。我们住地的附近就有一个小公园,每逢风和日丽的天气,我和老伴用小车推着小儿漫步在小路上呼吸新鲜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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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常有道 于 2010-7-6 10:54 编辑
父母类团聚移民是第二类家庭团聚移民,包括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及你的18岁以下已成为孤儿并未婚的亲戚。此类申请与以上夫妻子女团聚申请类似。不同之处在于,担保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等,担保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
家庭团聚移民是指由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担保、移民加拿大的亲属,其理由是家庭团聚,因而名之为家庭团聚移民。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就可以申请父母,配偶及子女或已定婚的未婚夫/妻移民。此类申请重点在于申请人与加拿大之亲属关系,故移民体系中的计分制度不适用于此类申请。
担保人最重要的收入证明是其提出担保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最好是提供担保人的前一年报税后加拿大税务局返回的评估报告(Notice of Assessment)和一份由雇主出具的你现在收入情况的证明。如果无稳定收入仅存款则很难获得批准。根据担保人的家庭人口(已在加拿大的家庭人口以及拟来加的亲属之总和) ,公民与移民部已经规定好了最低收入标准。担保人前12个月的收入必须等于或超过最低收入标准方可获准。
2010年担保父母收入标准,加拿大的最低收入标准为: 一个人: $22,171, 两个人: $27,601, 三个人: $33,933,四个人:$41,198
5 人 $46,727
6 人 $52,699
7 人 $58,673
More than 7 persons, for each additional person, add$5,974(如人数更多,每增加一人要增加$5,974。)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基本是略微上涨;
如担保人不具备所要求的经济能力,可与其配偶共同担保。该配偶要在担保书上与主担保人共同签字。在此情况下,收入将按两位担保人的共同收入计。共同担保的配偶不仅限于婚姻关系的配偶,也可以是同居配偶。若为同居配偶, 要与担保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才有资格共同担保。担保文件要求担保人在被担保人移民后对其提供三年的经济保障,对小于22岁的未成年人则为10年或直至其满 25岁,使他们生活无虞、不至领取社会救济。
未婚配偶(已正式订婚但尚未登记结婚)如果以担保形式赴加,须在入境后的90天之内结婚,并于180天内将有关结婚文件递交移民部备案以取消条件,否则将被限期离境。
申请步骤:
1. 担保人向加拿大境内的处理中心(PROCESSING CENTER)提出经济担保申请,处理中心对其资格进行评估。
2.担保资格获得批准后,担保人将批准证书、父母的移民申请表和相关的支持文件递交加拿大使馆或领事馆。如果被担保人在加拿大,可将申请递至驻美国的加拿大使领馆。
3.申请父母家庭团聚移民,通常情况下不需要面试。但一定要做体检。被担保人按要求做完体检并通过审核后,才可获得移民纸。
这一类移民的申请从形式上看较简单,但其所需填写的表格,甚至比技术移民的还要多,做起来时会不胜其烦。如果你英语不好,更会战战兢兢,唯恐哪里理解错了、填错了。如果你对自己的英语有信心,不妨自己做。移民申请人除填表外要提供的其它重要的文件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公证和无犯罪记录公证。移民成功与否,最关键的是担保人的收入是否达到要求。实际上,担保人的收入只要在申请前一年达到标准并提供完备的文件即可。有的人申请递出后,仍惴惴不安,唯恐以后的收入低于标准,倒是大可不必的。
不论是在香港还是在北京,家庭团聚类移民都在增加。例如2005年香港领事馆的移民申请案中,49%是家庭团聚类移民。按现在的进度,担保申请的审批时间为两年,移民的审批时间也是两年左右,总共四年左右。当然这是指正常情况,如果你材料做得问题多多,常要补件,则不在此列。另外,移民申请人若岁数较大,体检会比较仔细,可能被要求复查或再复查,这也会增加等候时间。根据现在移民的总体情况,今后等候时间可能还会加快。总之,并不象近年媒体所渲染的那样遥不可期。
下面再放一个申请案例供大家参考:
加拿大生活环境很不错,空气新鲜,风景秀丽,环境宁静。但探亲期内看病花钱太多,这点不方便。而且通常一次签证办半年,到时限又要办延期,手续麻烦。后来,孩子们对我们提出了办理担保老人团聚移民的想法,我们开始有顾虑,总是故土难离吗,再说国外生活短期还行,长期生活也不习惯呀,我们考虑很久才下了决心,办就办吧,移民可能来去还方便一些,每次探亲申请签证不也是很难办的吗,另外,办了移民后看医生方便一些,过去探亲怕生病,看病太贵,有时还要上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可不便宜。可没想到这个团聚移民一办就是三年,真是麻烦死了。
下面说说整个过程:
第一步由子女(担保人)提出申请,报到本省海外移民“密西沙加处理中心”进行评估。要提交担保人收入证明资料。这一步大约3-5个月才批下来。该中心把评估结论通知加拿大驻华使馆。同时通知本人填申请书。
密西沙加处理中心Mississauga Case Processing Centre CPS-M
该中心父母团聚移民处邮寄地址
CPC Mississauga P.O.BOX 3000.Station A
Mississauga. ON. L5A4 strong
第二步由本人填全部申请书表格,同时办理各种公证材料,加上一批照片(各自个人照,老夫妻合影共3种),报给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移民处。公证材料包括各自出生证明,个人经历证明,无罪证明,老俩口结婚证明,户口证明(证明居住地点,与担保人关系)。
我的移民材料寄出去以后不久就接到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移民官的来信,说是18个月办成,我就耐心的等呀等,每次上网看都是“正在办理”,直等到超过24个月了,网上还是说“正在办理”,我有点沉不住气了,和老伴商量,决定给大使馆写一封信,客客气气的说明本应18个月的事,怎麽24个月都拐弯了还没信儿啊,过了大约2个多月,大使馆回信了,寄来一叠表格,还要求重新办理无罪公证书(因为他们工作拖拉使该证明的时间已超过规定)。我一看还是原来的空白表,心里想,又搞错了,怎麽把填过的空表格又寄来了?立即给他们打了电话,他们说就是要重新填写一遍(笔者分析也是因填表格时间太长了必须从新填一次),加拿大人办事真够繁琐的,那就按着人家的要求办吧;戴上老花镜,拿来放大镜和英汉词典,一格一格的仔仔细细地填起来,生怕漏掉一点内容。花了几天时间总算填好了。到邮电局用特快传递寄出去了,然后又是耐心的等啊等。
第三步健康检查。又足足等待了1个多月终于等来了回音,叫去体检,当时的高兴心情就别提了,恨不能走起路来也想唱歌。离我家最近的加拿大驻京使馆指定医院在北京崇文门,约好时间,起个大早,前往检查。检查项目是身高体重,血压,X光胸透,血液和尿液化验等等,一项不拉的,在医生和护士检查和指点下顺利的完成了,医生的结论是没问题,当面告知我,材料马上寄给大使馆医务官员,等着通知吧。还说按您的年龄身体真不错呀!就这样,我就毫无心理负担地在家等着。
正当我乐观地等待签证时,平地又起风波:1个多月后等来了加拿大使馆医务官员来函。说要补充培养痰液细菌检查,并重拍3张X光照片,他怀疑我是肺结核患者。具体实施办法:要求连续3天,每天到北京崇文门检查点吐一口痰,然后密封2个月培养细菌,最后化验后作出“有没有肺结核病”的结论。天哪!我一生从来没有得过肺病,还保留了最近10余年体检X光合格记录,居然会得此特种“优惠待遇”,很难理解。我拿起电话机向北京崇文门指定医院主任医师打电话,说明上述情况。医师同情和无可奈何地回话:我们的“检查合格”结果已经上报。但加拿大医师有特殊要求,我们只能服从他们的决定。这次补充体检费用合计用了 5000多元。多花点钱倒不要紧,关键是拖了时间,由于补充检查,前后多花3个多月时间。
就在度日如年的等待中,一直熬到2个多月以后,北京崇文门指定医院来电话通知:你的痰液里没有发现肺结核菌,快来医院拍X光照片!次日一早我第5次去该医院,到医院拍了X光照片。结论是没有肺结核病。而后筋疲力尽地回了家。我的整个健康检查历经3个多月时间,因精神压力很大,体重都下降了好几斤!
第四步等待签证。一直等到年底终于收到使馆移民处用平信寄来的签证。加拿大使馆移民处寄那么重要材料就用平信,如果寄丢就麻烦了(他对中国邮政高度信任)好在我们的信没有丟。从评估开始到收到签证结束,前后共经历了3年时间。由于没有通过任何中介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花费不多,给加驻华使馆交2950加元, 健康检查6000多元人民币,公证费3000元人民币.就解决了我和老伴两人的团聚移民问题。据人家说,我这还算是幸运的了,后边排队办团聚移民的人还多着哪,他们将拖的时间更长,还不知会遭遇什麽问题哪。
接下来我们准备了必要的衣物用品,再次来加拿大。全家都到机场迎接我们通过重重难关最终胜利来加,尤其是小儿们高兴极了!我们终于来到这个令人响往的国家。3个月以内我们办好了枫叶卡,健康卡,社会保险卡,银行卡,图书卡……等。我们住地的附近就有一个小公园,每逢风和日丽的天气,我和老伴用小车推着小儿漫步在小路上呼吸新鲜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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