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本报专讯:加拿大新移民法今日颁布28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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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东时间6月11日,加拿大移民暨公民部正式颁布移民新法的修订内容,移民新法将在本月28日起予以正式全面实施。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联邦移民暨公民部长科德尔(Denis Coderre)说,即将于28日实施的新移民法已考虑到增加移民和国家安全问题之间的平衡,对移民的条件和难民保护条例都做了修改,新移民法规重视移民的工作经验、语言技巧、受教育程度、适应能力等。
*新移民法在国家需要及国家安全间取最佳平衡*
科德尔还表示:“我充分相信,此次移民新法的颁布,将使加拿大更好地面对二十一世纪的全球性的新挑战,同时也符合加拿大移民政策的精神,以满足加拿大实现未来的移民目标。”
今日颁布的新移民法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争议较大的技术移民评定标准上,包括教育,工作经验及语言的评分;另外,新法的修改内容还涉及商业类移民的合格标准;家庭子女的担保关系;同居伴侣的处理;监护和简单收养以及签证的申请,通过和定居卡等等方面;而非法难民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
科德尔强调,加拿大移民新法是在广泛地听取了各界不同的观点和意见的基础上最后颁布的,集中了来自加拿大各省各地各社团共1700条意见和建议,其间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开明和透明度,现在颁布的最终结果是最现实和最适应当今加拿大的社会变化和需求的,加拿大的移民国策,将继续在加国的社会和经济进步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移民法具有相当的追溯效力*
地大物博的加拿大,人口却十分稀少,系全球首屈一指的移民国家。去年,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的数据显示,共吸收外国移民250386人,超出联邦政府225000人的预订指标。依序排名,中国、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美国、伊朗、罗马尼亚、斯里兰卡等国,是主要移民的来源国。
而,目前正在向加拿大政府申请移民的案件达33万件之多。即将生效的新移民法规却具有相当的追溯效力。换言之,凡已提出移民申请,但在2003年3月31日前尚未获得批准的移民,将根据新移民法规进行审核。
加拿大移民部估计,截至2003年3月31日止,大约还会有16万件无法处理完毕。这些案件极可能将按照新计分法进行审核。
*新移民法定技术移民及格分为75分 *
加拿大新移民法规在正式颁布与全面实施前,虽然曾经广泛征询加国各界意见,但批评者仍认为新移民法规在处理技术移民申请事宜上有太多名不副实之处。批评者直指新移民法强调加国经验与教育程度,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坎。
经修订后的新移民法,其中有关技术移民的及格标准评定条例修改如下:
· 及格分为75分;
· 申请人若有商务证书或第二学位可加分;
· 申请人精通英法双语,最高加分由原来的20增加至24;
· 有关“工作经验”项的总分由原来的25减至21分;但仅有一到两年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可获得比以前更多的分数;这为了吸引更多高学历但工作经验较少的申请人;
· 有关“年龄”项,21-49岁的申请人都将获得最高10分;
附:加拿大新移民法评分标准
一 教育 最高25分
大学学历:
1. 博士、硕士、双学位 (至少17年全职教育)25分
2. 两年以上学士 (至少15年全职教育) 22分
3. 两年大学学士 (至少14年全职教育) 20分
4. 一年大学学士 (至少13年全职教育) 15分
其他学历:
1. 三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5年全职教育)22分
2. 两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4年全职教育)20分
3. 一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3年全职教育)15分
4. 一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2年全职教育)12分
5. 高中学历 5分
二.官方语言 最高24分
第一语言 (最高16分)
精通 16分
中等熟练 8分 (听说读写 各2分)
基本熟练 4-8分 (听说读写 各1-2分)
不会 0分
第二语言 (最高8分)
精通 8分 (听说读写 各2分)
中等熟练 8分 (听说读写 各2分)
基本熟练 4-8分 (听说读写 各1-2分)
不会 0分
注:超过20分的,可记入适应能力分(见下边适应能力-第二语言)
三.工作经历 最高21分
1.一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15分
2.两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17分
3.三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19分
4.四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21分
四 经HRDC核准的加拿大工作职位 10分
五.年龄 最高10分
在21-49岁之间申请 10分,每超过1年减2分
六.适应能力 最高15分
1. 配偶或同居伴侣的教育程度 3-5分
2. 在加拿大至少1年经批准的全职工作经历 5分
3. 在加拿大至少2年全日制高中以上受教育经历 5分
4. 加拿大亲属关系 5分
5. 能够按照特定部门协议而获得预先安排的工作职位 5分
总分 100分, 及格分 75
*新移民法规定的其它各申请类别修订的主要内容 *
6月11日,加拿大移民暨公民部颁布新移民法的修订内容。除了以上详述技术移民类有较大的变动之外,其他移民申请各类别均有变化。有关修订的内容如下:
家庭类移民
1. 加入了“性伴侣”一项,使共同生活不满一年的同居者符合要求。原来用于其他联邦法令中“同居”的定义在移民法中将不奏效,因此,“同居”一词的定义被放宽。而单身者“Fiance”从家庭类中被删除,原因是这类的申请者人数正在稳定减少。
2. 22岁以下子女被担保的监护期减去10年或25周岁。被赡养者年龄在22岁或以上者,监护期为3年。
3. 法律监护人一项将在较晚些时候,当各省各地区宣布为遵循“法案”条例立法时才会实施。立法要求他们认同法律监护人。(一旦此条例被宣布,法则将视处于监护人管理之下的孩子为家庭的一部分。)
4.“简单收养”从家庭移民类别中删除,而将与在加拿大被最终过继同样处理。简单收养是指未断绝以前存在的合法的父母与子女关系。
商业类移民
商企移民类有许多变化,包括对“投资者”和“企业家”的定义。
1. 每个申请人的净资产必须为"合法收入",移民官将赋予可评估累积净资产的能力。
2. 对“经验”的要求已与“自雇”的定义结合考量。投资移民一项的变化将要求申请者具有商业或管理经验。他们需至少管理有5个以上的员工,他们在管理经验方面才合格。
商业类移民条例的变化使该类移民项目更加完整,同时也考虑到了商业现状方面。政府也希望以此能减少虚假申请者的数目。
难民类移民
难民类的主要变化是删除了非法入境者(UPPC)类。UPPC是指在确定的国家无法获得原始身份证明等文件,因而推迟3年登陆加拿大的人员。在过去,这项条例并不符合实际。新法案准许拘禁以一种更有策略的用途,而不鼓励申请者销毁文件。被修改的法例,加入新法则以准许更多的移民利用可替代的文件来确认自己的身份。
加拿大新移民法对各申请类别修订的具体条款,联邦移民部将于稍后数日再行详细公布。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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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东时间6月11日,加拿大移民暨公民部正式颁布移民新法的修订内容,移民新法将在本月28日起予以正式全面实施。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联邦移民暨公民部长科德尔(Denis Coderre)说,即将于28日实施的新移民法已考虑到增加移民和国家安全问题之间的平衡,对移民的条件和难民保护条例都做了修改,新移民法规重视移民的工作经验、语言技巧、受教育程度、适应能力等。
*新移民法在国家需要及国家安全间取最佳平衡*
科德尔还表示:“我充分相信,此次移民新法的颁布,将使加拿大更好地面对二十一世纪的全球性的新挑战,同时也符合加拿大移民政策的精神,以满足加拿大实现未来的移民目标。”
今日颁布的新移民法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争议较大的技术移民评定标准上,包括教育,工作经验及语言的评分;另外,新法的修改内容还涉及商业类移民的合格标准;家庭子女的担保关系;同居伴侣的处理;监护和简单收养以及签证的申请,通过和定居卡等等方面;而非法难民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
科德尔强调,加拿大移民新法是在广泛地听取了各界不同的观点和意见的基础上最后颁布的,集中了来自加拿大各省各地各社团共1700条意见和建议,其间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开明和透明度,现在颁布的最终结果是最现实和最适应当今加拿大的社会变化和需求的,加拿大的移民国策,将继续在加国的社会和经济进步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移民法具有相当的追溯效力*
地大物博的加拿大,人口却十分稀少,系全球首屈一指的移民国家。去年,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的数据显示,共吸收外国移民250386人,超出联邦政府225000人的预订指标。依序排名,中国、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美国、伊朗、罗马尼亚、斯里兰卡等国,是主要移民的来源国。
而,目前正在向加拿大政府申请移民的案件达33万件之多。即将生效的新移民法规却具有相当的追溯效力。换言之,凡已提出移民申请,但在2003年3月31日前尚未获得批准的移民,将根据新移民法规进行审核。
加拿大移民部估计,截至2003年3月31日止,大约还会有16万件无法处理完毕。这些案件极可能将按照新计分法进行审核。
*新移民法定技术移民及格分为75分 *
加拿大新移民法规在正式颁布与全面实施前,虽然曾经广泛征询加国各界意见,但批评者仍认为新移民法规在处理技术移民申请事宜上有太多名不副实之处。批评者直指新移民法强调加国经验与教育程度,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坎。
经修订后的新移民法,其中有关技术移民的及格标准评定条例修改如下:
· 及格分为75分;
· 申请人若有商务证书或第二学位可加分;
· 申请人精通英法双语,最高加分由原来的20增加至24;
· 有关“工作经验”项的总分由原来的25减至21分;但仅有一到两年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可获得比以前更多的分数;这为了吸引更多高学历但工作经验较少的申请人;
· 有关“年龄”项,21-49岁的申请人都将获得最高10分;
附:加拿大新移民法评分标准
一 教育 最高25分
大学学历:
1. 博士、硕士、双学位 (至少17年全职教育)25分
2. 两年以上学士 (至少15年全职教育) 22分
3. 两年大学学士 (至少14年全职教育) 20分
4. 一年大学学士 (至少13年全职教育) 15分
其他学历:
1. 三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5年全职教育)22分
2. 两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4年全职教育)20分
3. 一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3年全职教育)15分
4. 一年学制大专或职业培训(至少12年全职教育)12分
5. 高中学历 5分
二.官方语言 最高24分
第一语言 (最高16分)
精通 16分
中等熟练 8分 (听说读写 各2分)
基本熟练 4-8分 (听说读写 各1-2分)
不会 0分
第二语言 (最高8分)
精通 8分 (听说读写 各2分)
中等熟练 8分 (听说读写 各2分)
基本熟练 4-8分 (听说读写 各1-2分)
不会 0分
注:超过20分的,可记入适应能力分(见下边适应能力-第二语言)
三.工作经历 最高21分
1.一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15分
2.两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17分
3.三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19分
4.四年的技术工作经历 21分
四 经HRDC核准的加拿大工作职位 10分
五.年龄 最高10分
在21-49岁之间申请 10分,每超过1年减2分
六.适应能力 最高15分
1. 配偶或同居伴侣的教育程度 3-5分
2. 在加拿大至少1年经批准的全职工作经历 5分
3. 在加拿大至少2年全日制高中以上受教育经历 5分
4. 加拿大亲属关系 5分
5. 能够按照特定部门协议而获得预先安排的工作职位 5分
总分 100分, 及格分 75
*新移民法规定的其它各申请类别修订的主要内容 *
6月11日,加拿大移民暨公民部颁布新移民法的修订内容。除了以上详述技术移民类有较大的变动之外,其他移民申请各类别均有变化。有关修订的内容如下:
家庭类移民
1. 加入了“性伴侣”一项,使共同生活不满一年的同居者符合要求。原来用于其他联邦法令中“同居”的定义在移民法中将不奏效,因此,“同居”一词的定义被放宽。而单身者“Fiance”从家庭类中被删除,原因是这类的申请者人数正在稳定减少。
2. 22岁以下子女被担保的监护期减去10年或25周岁。被赡养者年龄在22岁或以上者,监护期为3年。
3. 法律监护人一项将在较晚些时候,当各省各地区宣布为遵循“法案”条例立法时才会实施。立法要求他们认同法律监护人。(一旦此条例被宣布,法则将视处于监护人管理之下的孩子为家庭的一部分。)
4.“简单收养”从家庭移民类别中删除,而将与在加拿大被最终过继同样处理。简单收养是指未断绝以前存在的合法的父母与子女关系。
商业类移民
商企移民类有许多变化,包括对“投资者”和“企业家”的定义。
1. 每个申请人的净资产必须为"合法收入",移民官将赋予可评估累积净资产的能力。
2. 对“经验”的要求已与“自雇”的定义结合考量。投资移民一项的变化将要求申请者具有商业或管理经验。他们需至少管理有5个以上的员工,他们在管理经验方面才合格。
商业类移民条例的变化使该类移民项目更加完整,同时也考虑到了商业现状方面。政府也希望以此能减少虚假申请者的数目。
难民类移民
难民类的主要变化是删除了非法入境者(UPPC)类。UPPC是指在确定的国家无法获得原始身份证明等文件,因而推迟3年登陆加拿大的人员。在过去,这项条例并不符合实际。新法案准许拘禁以一种更有策略的用途,而不鼓励申请者销毁文件。被修改的法例,加入新法则以准许更多的移民利用可替代的文件来确认自己的身份。
加拿大新移民法对各申请类别修订的具体条款,联邦移民部将于稍后数日再行详细公布。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