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可惜还是可喜,俺占了其中两条。
小时候的我,嘴巴很甜,又是家里老幺,常被爸爸妈妈夹带着混吃混喝,记不清楚什么时候,对大人们争着抢着的白色液体开始感兴趣,爸爸经不住我的哭喊,最终用筷子蘸蘸塞进小嘴里,结束了幼时的不知天高地厚,却揭开了喝酒的序幕。
都说:“没在中国上过大学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或许指的是长久压抑后解脱的任意妄为,以及众多娱乐节目的可选择性。财经类大学的学生似乎比理工类的来得活泼和洒脱,校门外林林总总的饭店舞厅就可见一斑。
同一宿舍的阿雪,人长得小小的,可是喝起酒来倒是让人刮目相看。我们出去吃饭,她打前半场,我打后半场,开始我先推说不会喝,等她差不多的时候,就“勉为其难”的帮其代上几杯。呵呵!总之每次结束的时候,我俩绝对可以清醒地一起站在“西安凉皮”的门口,再来上一碗。
上班了,主任是个不像男人的男人,把酒往我杯子里倒的样子,比喝多了还让人反胃。虎子气的不止一次想找人揍他,我也想,只是,要忍着。
记忆里只喝吐过一次,那是大学一年级,四级没考过,躲在蚊帐里把一瓶白酒一口气倒下大半瓶,结果可想而知,整个宿舍鸡飞狗跳。
老爸是个很传统的男人,即使他认为女孩子应该有点儿酒量防身,即使他知道自己女儿会很好地掌握尺度,可是在公共场合,看到我端起酒杯还是会皱起眉头,用各种理由把酒往他的杯子里倒。我想,大凡男子都会欣赏女人喝酒以及酒后的媚态,只是,最好不是自家的。
出国了,酒前的动词不再是灌、拚、吐,而是酌、闻、品,没有了眼花缭乱的餐桌文化和情谊交错,喝酒不再为了喝而喝,喝的也不再是情绪,酒的本身意义才真正显现。
我重视酒杯的选择,杯口大小的不同,酒散发的程度也不同,喜欢红色液体在灯光下轻轻摇摆的随意,喜欢三根手指握着细细杯脚的感觉:一点点恰到好处的沉重托起的一份轻盈。
酒,不再是借口、不再是道具,也不再是暗示或是武器,而是一份心情,一份可以在晚上,坐在羊皮上读书、浅酌,然后静静睡去的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