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说到这里又想起了 神是怎么要灭所多玛蛾摩拉城的。 神说“为这十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 类似这样的意思在圣经有多处表述。这里我想请教,在圣经里是否有明确的或意象的或比喻的解释,神有“拣选”所有人的‘意志’。只倒是有多处支持‘数目约定’之说。
在旧约里面,充满着‘象’‘喻’,很多东西,‘象’的部分却有一个完整的‘神意’。但在新约里面,很多‘喻’与‘象’,主向他的们徒做了解释,当时可能一般人还没有机会听到。后来又成了章节,使我们通过学习,在 主恩的引领下可以理解。这应该也算是为什么后来的人反倒比当时的人容易信,为什么要信的道理(如果这个道理在我们这个世界都'通不过'的话, 神会拣选多少人呢)。也可能,主所说的“有后来的人反倒要走在前面”,也含有这个意思。这里‘后来的’是指时间意义,‘前面’是指信的更快或信心更大,当然也可能还有其他意义。我的意思是,在圣经里,如果写的明了或直述,就没有必要再做其他太多的‘意象’解释了,因为这样反而落入意象中的‘意象’。实际上,自然与人类社会,真理信的东西反而是有简练的表达。说这些,只是想向各位多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