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加拿大政府的经济振兴计划中,装修退税政策非常引人关注。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加拿大居民的装修开支将直接刺激房产消费——无论是装修材料,还是人工开支,都将使加拿大本国消费直接受益。
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加拿大房主,在2009年1月27日至2010年2月1日之间发生的房屋装修开支,可直接用于抵税。开支中的1000加元为deductable,最高可以用于抵税的开支为10,000加元,抵扣税率为15%。
例如,期间的房屋装修开支为12,000加元,则只有10,000加元享受税收抵扣,计算时,要减掉1000加元的deductable,最终房主可得的退税额为
(10,000-1000)X15%=1350。
在2009年报税单中,会有专门的一项列明装修开支,以便政府在退税时计算并返还。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加拿大居民的装修开支将直接刺激房产消费——无论是装修材料,还是人工开支,都将使加拿大本国消费直接受益。
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加拿大房主,在2009年1月27日至2010年2月1日之间发生的房屋装修开支,可直接用于抵税。开支中的1000加元为deductable,最高可以用于抵税的开支为10,000加元,抵扣税率为15%。
例如,期间的房屋装修开支为12,000加元,则只有10,000加元享受税收抵扣,计算时,要减掉1000加元的deductable,最终房主可得的退税额为
(10,000-1000)X15%=1350。
在2009年报税单中,会有专门的一项列明装修开支,以便政府在退税时计算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