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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8日诗文社《刻骨铭心爱一次》系列之 小说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爱情泡沫》 BY 妩媚灵魂


公司的新年晚会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七彩变幻的灯光,旋转着的人群,喜庆节日里的祝福碰杯声,相互拥吻的快乐问候,所有的人都沉醉在节日的欢腾里。

她静静地坐在深深的角落里,那里的灯光更暗,暧昧的近乎有种思乡的情调。她是公司里唯一的亚洲人,在这个喧染着热情的季节里,她依然是安静的,寂寞的,一如她的做人,尤其在今

天,她的心好象已经飘到很远的地方,虽然她的嘴角始终洋溢着一个美丽的笑靥,但眼前的繁华丝毫没有影响她沉静在自己的故事里。

两天前,当她在网上看到他匆匆结婚的消息时,她的心便象是被掏空了,她的一部分已经随着那个远方的人永远也不能归位了。就象刚刚看过的一篇文章说的:“暧昧很近,爱情很远”一样,他们也是这样暧昧着走过了一年又一年,他知道她爱他,他也疼她,爱惜她,她以为他们两人都会享受这种暧昧不情的感觉。她不能给他一份承诺,甚至连承诺的勇气都没有,她是如此的惧怕婚姻。也许这次他真的漂泊的累了,倦了,需要一个停靠的岸,终于在他回国后两个星期内,他急切地在流浪的终点画上了休止符。闪电的婚礼让她目眩,她甚至没有得到只言片语,关于他的这次婚礼。她的心一点点碎成片,在阳光下淌着鲜红的血,她毫不掩饰自己的绝望,那双漂亮的双眸里今天空洞的失去所有光彩,尽管她的笑始终荡在嘴角眼梢。

轻柔的音乐声忽然咋地爆裂开来,是迪乐的前奏,她的脑中只是闪过一丝的震动,然后感觉有东西在她眼前晃动,她终于回过神来,但见DONY挥舞着他的毛茸茸的大手在她面前摇来摇去:“MY GIRL,WHAT ARE YOU THINKING ABOUT ?”她给了DON 一个大大的FIVE,随着他的大手滑进舞动的人群中,同大家狂奔了几支曲子,汗湿透了她的香肩,混着汗水,在幽暗的灯光下,泪水无法控制地奔流而下,她悄悄躲到洗手间,尽情的让泪水肆意泛滥。在如此喧嚣、歌声顶沸的圣诞夜,她却如此地孤独着,寂寞着。

爱上他,是她的一个劫数,她知道,从此以后,她将再也找不回那样的一个人,那么的懂她,他所有的个性都如此完美的成就着她想象中的那个男人的形象。然而,他就那样匆匆的跨出她的生命,甚至没来得及让她有承诺的机会。她的心痛的好厉害,最后一次的见面,他送她到车上,那个温暖的笑意就这样永恒地定格在她的记忆里。从此,他将是别人的爱人,与她无关。她流着泪喃喃自语:“谁会傻到嫁给自己最爱的人?”就象一个故事中的男主角酒醉失言:“谁会傻到娶个自己最爱的女人”。同样的结局,不一样的情节。

她补好妆,再次明艳地走向吧台,她不要再为谁保全自己,她也想风尘一回,于时她要了最烈的威士忌,她想一醉方休,一双毛茸茸的大手再次挡在她将送到嘴边的洒杯上,那双淡蓝色的眸子里盛满了关爱,又是DONY,他将她手中的酒一饮而尽,随手递给她一杯热茶。她静静地接过茶,轻轻呷着。她知道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失态的了,更不可以随便找个理由破坏自己的原则,一种清醒的意识使她又恢复优雅。然后,她被DONY拥着再次滑向舞场。轻快的慢四让人放松,她累了,也倦了,她毫不戒备地靠在DON的肌肉发达的胸前,她甚至听到DON咚咚有力的心跳声,她一阵激颤,他也有这样的心跳,曾经她是怎样的熟悉他的味道。短短的两个星期,他就变成别人故事中的主角,那个传奇般的流浪侠,闪电似的变作了别人眼中极尽缠绵温柔的小丈夫形象。她不能抑制的想象着他们的从前,那么温暖的眼神,那么有力的臂膀,那么磁性的声音,那么飘逸的文字。就这样,她永远的失去了他,尽管她深爱他,尽管失去他,她会心痛的无以复加。但她决定从此放弃,如果身体都失去了自由,要来自由的灵魂何用?她实在不想钻进这个枷锁。但她却在这一刻立了赌注,她一定要做一件事,让他此生都无法忘记她,想起她就痛。她决定一赌到底,不管今后的路于她何等难走。这个念头一经决定,她竟一阵满足。舞动的步伐轻盈许多。不知何时,音乐转至探戈,她最醉心的音乐,DON 一收一放,轻盈的她似一只蝴蝶般飞来飞去,引来阵阵喝彩。曲终了,灯光暗下来,DON一把将她拥进怀中,他呼出的热气离她那么的近,她一弯腰从他臂下逃走。转身给他一个暧昧诡异的笑,DONY无奈地摊摊双手。她知道,DONY永远都不是她那杯茶。

喧嚣的音乐,沸腾的夜,旋转的灯光,翩跹的人,寂寞如一缕轻烟裹紧人群中穿梭的她,也许注定她将寂寞如烟,也许 寂寞如烟缘于他的走进又走出。在这样一个快乐的节日里,嘴角眼梢荡漾着笑意的她将寂寞地一路老去。。。。。。


《Feetfirst》 BY 丁丁

  Feetfirst一直是他最喜爱的一家鞋店。鞋子的款式经典而不张扬,符合他的审美。也许,这里面还有那么一点原因是店名叫Feetfirst。一层意思,顾客脚的舒适美观是这家店最关心的;另一层意思,立足行路,都以脚为先。

  周末,他在店里往复一圈,就决定试穿其中一双,那双第一次入眼就觉得好的。他喜好也相信自己第一眼看中的。

  “先生,您能不能帮我看看……”她手里拎着两双鞋,对弯腰试鞋的他说。他抬起头,有点错愕。

  “我实在不能确定哪双更合适我,您能不能帮我决定一下?”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当然可以,你把两双都穿上给我看看。”

  她忙不迭地把两双依次穿上,探寻地看着他。

  “依我看,一定是这双好看。”他几乎不假思索地指着其中一双,依然象平时那样相信自己第一眼的感觉。

  “谢谢,就这么定了。”

  结账时,她排在他的身后。他冲她笑笑:“你回去要是觉得不满意,总还可以拿来退换。”

  “我愿意试试你的眼光。”她也笑笑。

  在停车场,他和她交换了手机号码。

  两天后,她给他发了个手机短信:“你喜欢你那双Feetfirst吗?”

  他回答:“走起路来有点紧,想换一双。”

  她:“我那双穿了脚后跟有点痛,也想换。”

  他:“看来fit first,而不是feet first。”

  再一个周末,他在Feetfirst见到她。

  他换完鞋在门口等着。她出来时,他微笑着:“咖啡,还是茶?”

  她莞尔一笑:“Fit first。”

  他:“不试试,你不会知道。”

  她:“走吧,现在feet first。”



《十 分 爱》 BY Jenny

我和本分开已有五年。可是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我曾经在梦里有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在熟悉的酒吧,鱼儿幽静地游着,而我再次遇见了本,我们都没有说话。就这样,我的眼睛注视着他的眼睛,彼此默不作声,似乎在探测彼此微妙的心意,是否有必要先开口,可是开口该说些什么呢?我突然觉得嘴唇有些干涩。暖风徐徐吹过我和他的身边,你有过这样的感觉么,在一个潮湿的夏日森林里,全身每一个毛孔中都浸润着喜悦,你那颗小小的心被无限的膨胀起来,似乎到达某个点的时候,浮上水面的气泡扑哧地裂了开来,你觉得这一切是如此不可言喻,而又是如此喜洋洋的感觉。然后我听到熟悉的Norah Jones的声音在酒吧柔柔地亮了起来,打破这甜美的寂静,他终于开口说了一句:“你好么?”我该怎么回答呢,该死的,我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是说“我很好”么?还是应该告诉他这么些年来,我所承受的思念和压抑的情感,在层层记忆的漩涡里将我越逼越紧,直至窒息?最后我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出话来。梦里的场景突然切换到另一个幻觉:在众目睽睽之下,也许是一处公共场合的大厅里,他缓缓向我走来,轻轻地挽起我的手,对我说:我一直在找你,你来了。。。” 然后我被自己的低泣惊醒,发现耳边潮湿的枕巾,好像有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声音在说话, “我围着古老的灯塔……已绕行几千年。”我想我是在爱着,在一种幻觉里延续着我对本的爱。一种无法实现,无法得到,也因此无法毁灭的爱。

我和本初识在一次乏味的social酒会上,这里的男男女女身着高级套装,手持香槟,优雅的互相交谈,并交换名片。而我,一个杂志的记者,只需要迅捷地拍下我要拍的照片,并希望放工后能在街边吃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拉面。也许是本在这些华丽的人物中看到我的不同,一个扎着凌乱马尾,身着黑色棉体恤和灯芯绒裤子的女子,唯独手腕绕了一根显眼的红线,在她蹲下身,举起相机时抖落出来。我匆忙收工,在出门时,本喊住了我,“你好,这是我的名片。。。”我的心全不在上面,往他手心里塞了一张我的卡片,便匆忙离去。

第二天,我便回了中国。

再次遇见本是若干个月后一家酒吧外面,那里的老板是个意大利人,喜欢红酒和调制不同风格的鸡尾酒,在他的酒吧里,放着一个硕大的鱼缸,而我则经常坐在鱼缸旁,一边喝酒,一边用手指轻轻点着那摇曳着轻盈小尾巴的彩色热带鱼,我想他们和我一样寂寞。

那个夜晚,我喝醉了,冲出街上,天开始下起雪,看不清方向,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我的名字,简!你还好么?我径直看着他,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见他一把将我抱起,扛着我走过了两条街,把我放进他的车里,然后从我包里的通讯录里找到我的地址,我人虽然醉,但还有意识,知道他是要送我回家,心便渐渐安定下来,车开得飞快,雪花片在窗外刷刷的飞过。他将我扶进房间,我还能分辨床的位置,便一头栽倒下去。然后似乎听见周围轻微细琐和流水的声音,但已无法控制,便沉沉睡去。我再醒来,已经是凌晨4点,暖气管发出仆仆的响声,加湿器也运作着,我起身看看房间,发现本已经将我凌乱的房间收拾了干干净净,漏水的龙头已经修理好,连枯死的盆栽都已经被挪走。在茶几上,他用我的手机压着一张小纸条,字很好看,直白而让人感动的语言:简,你在睡觉的过程中有间歇性的颤动,但我一握你的手,你便安静下来,你的生活让我很难过,我想照顾你。本。

你的一生有过多少个伴侣?那些曾经让你刻骨铭心的爱和痛,记忆和忘却。我和本的开始略显突兀,但仍属自然,他似乎带着一种外星球的欲望来寻找可以拯救的对象。酒吧外相遇后的第二天,我和他一起吃了饭,他告诉我他的过去,童年的阴影和失败的婚姻,甚至包括曾经在年少时逃学到郊外,看着那片金黄色麦田时的心境,他希望能将这美留住,虽然那是多么无望的想法。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都有无数次的重复,我们就会象耶稣钉于十字架,被钉死在永恒上。“我一直在做一些注定是失败的事情,可是我不介意给你我的感情,我想你开心,并且过的好。你需要一个新的开始,相信我,简,我会给你幸福。”我看着他的眼睛,略微凹陷的眼眶,黑色的瞳孔,神情坚定,散发得柔和的光泽,我坦白告诉他,我需要感情,很多感情,如果他能给,我会加倍奉还,如果不行,我现在就可以收回。本说,好。如果有一天你找到比我更适合的人,你可以转身离开。我能接受。

那个夜晚,我们在酒吧里跳舞,那是慢步的探戈舞曲,他伸出手来,不知怎得已经把我的右手握在他左手之中,酒吧略显昏暗,只有一些直挺挺的小火苗在无风的黑暗里闪着醉人的微光。音乐响着,我感到有点尴尬,他也是。不过他拿起我的手,一只手搭在我的腰间,我进入他的怀抱,尴尬的局面就消失了。不知怎地进行得很顺利。他把手在我腰间再往前挪了挪,搂得我更近些。我能闻见他的气味,干净,肥皂的味道。他则闻到我头发上CoCo的香味,“香水很好闻。” “谢谢。” 我们慢慢地舞着,向哪个方向也没移动多少。我能感觉到他的腿顶着我的,有时候肚子会偶然碰到一下。我隔着薄棉布衬衫能感到他肩膀的肌肉。他是实在的,比我所知道的任何事物都实在。他微微前俯使脸颊贴着我的脸。我感到他的唇轻轻略过我的发际,然后他用力抱紧我,什么都不说,只是用力地抱紧了我。他的唇是这么柔软,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灵魂,在那潮湿茂盛的森林里游荡,邂逅了沼泽,湖泊和月光,这一切是多么美好。

那个夜晚,似乎无限漫长,而又异常短暂。我们睡了一会,又醒过来,只是每次醒过来,我都觉得他将我手紧紧握住。他似乎知道我内心一直寻求的东西,并通过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我得到安定。我便觉得安心。有时候我转身,他便伸出手臂搂住我,我也觉得是自然的,这种感觉这么多年来从未有过,我一直喜欢一个人睡觉,即使有人,我也从来不喜欢身边人随意的抱住我,因觉得是一种禁锢和拘束,而这个时候,我却如此渴望他的拥抱,只觉得在他的怀里便是安全的,便是好的。

栀子花开了。 生活一下子简单了。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描述到: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在那个夜晚,我清晰地告诉自己,我找到了他。

我和本一起相处了十四天,是的,只有十四天。可是这已经要了我生命的全部。我只知道我们彼此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走来,就像远行的猎人看到家的篝火,所有的孤寂都消失了,终于,终于,我和他的生命不再是分开的两个个体,而是融合成一个新的个体,并且将开始新的征途。我不知道这条路要走多长,可是我知道自己必须走下去。没有什么比生存更为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本才会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不会褪色,不会消失。

本离开我是那个周日的深夜,我和他在酒吧里喝完酒,兴高采烈走了出来,天空又下起大雪,本对我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取车。等我。我点点头,看着他过街,在那一秒,我们仍然不知道未来要发生什么,或者说那即将发生的事情会如何的撕心裂肺,捏碎我们曾经编织的最美好的梦想,粗暴的将我掷回残酷的现实中去。

他说,等我。我点点头,看着他过街,三秒钟后,他彻底地离开了我。

当我听到急促的刹车在马路上摩擦出刺耳而绝望的尖叫时,我尚未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切来得太过突然,我只觉得胸口肋骨一阵的抽搐。我不记得自己如何冲到街对面,只看到他躺在那里,那原本宽广的额头破了一大块,血,到处都是血,从嘴里,鼻子里,最后是耳朵里,汩汩的流出来,我脑中一片空白,只是牢牢的托着他的头枕在我的膝盖上,想压住他不断抽动的身体,他微睁着双眼,已经说不出话来,似乎看到了近处的我,却又那么遥远,想要举起手,却又无力的笨拙的弯曲着贴在身边。我想喊,可是忽然发现自己是哑的,我的耳边只听见雪花的声音。这寂静的天地之间太过威严,似乎一切所见都是假象,都不真实。我看到一群黑色的鸟儿低叫着离我们而去。

这些年里,在一些风淡云轻的夜晚,我独自在阳台上抽烟,又看到了本,他还是静静得站在远处,对我微笑,穿着那件熟悉的格子衬衣和深色牛仔裤。
他问我,简,你好么?你幸福么?

我说,本,我至为想念你。

他说,这些年你过得颇为艰难,颠沛流离。

我说,但那些都是多么重要的事和人,能让我记得。如果人没有了记忆,那该是多么卑微。

简,善待自己,你会得到幸福。

本,人与人之间的爱太多欲望和贪恋,所以会有分离。遇到你已经是我的幸福,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我不是孤独的,这已经足够。

女儿在房间里醒来,她已经四岁,有着本宽广的额头和深陷的眼睛,她在房间里喊着:“妈妈,妈妈。”我便要进去,我对本说,我们的生命会慢慢变老,可是我们的回忆却一日比一日更为清晰,因着这爱,和爱的延续,你等我。





《黑暗森林和彩虹城》 BY 60Years


“这个城市已老,而我们还年轻。”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望着山下的汪洋火海,语气淡淡的,象说一件遥远的往事。

“对了,我叫胡远行,是三羽战士,你……”, 他转过头望着身边女子,忽然意识到这场城市大火里的唯一幸存者到现在还一直没有讲话。第一次有机会仔细打量她,坦率地说她很美,可是她的美丽中有一些锋利的东西在火光里隐隐闪烁,他觉得有一点点冷。

“何—再—非”,她终于缓缓说到,眼神穿过他,盯着他身后的某处天空。

“你准备去哪?”他心里把这个星球上所有的城市飞快地过了一遍,无疑,落日城神秘大火的消息很快就会传遍各地,她以后的日子恐怕不会清净了。这时他心里一动。

“彩虹城”。

“啊?!……”

尽管隐隐有些预感,她清晰的声音还是让他有些吃惊。他再次打量她。自己三百年来苦苦寻找的人就是她吗?“中天日落,黑暗彩虹,佳人长发,星星在飞”——很多事情都应验了,可是,星星是什么?他还是有些迟疑。然而接下来的一刻他马上明白了。

只见她拿出一个水晶瓶,举起右手在空中弹了弹,片刻间就有小小的光缓缓飞来,点点微弱的蓝光象黎明天空上的星星,在这个烈火黄昏里几乎难以辨别,是萤火虫。它们排着队飞进瓶子中去,越来越多,那个瓶子开始闪烁出奇异的光芒,这光芒清冷,安定,天边纷乱的流云一下子安定下来,山下的火光也仿佛开始黯淡了。

“我们走吧!”她听见他平静的声音有些微微发颤。

——————————

黑暗森林从千万年前一直就存在着,彩虹城千万年来则一直在人们的传说中闪烁。为了寻找彩虹城而消失在黑暗森林的勇士们却越来越少了。或许虚幻的传说远不值得生命的代价。

然而他们还是来了。他执着他的剑,她捧着她的瓶子,翻越了一重重山,如今那森林就在峡谷尽头了。没有风,没有鸟鸣和绿叶,那里只有黑色的枝干狂乱着刺向天空,象一个狰狞的梦魇。

在走进森林的前的最后一刻,他们互相望了望,彼此都是坚定的,但是他的目光里比她多了一分渴望,也许,是因为他比她多了三百年的寻觅吧。这一步之后,就没有回头的路,她轻轻牵起他的手。

潮湿的黑暗里藏着无数双窥视的眼睛,枭鸟的嘀咕时远时近。脚踏着粘腻腐叶,她举起萤火,荆藤牵连着荆藤,他劈开前进的路。每走进一步仿佛恐惧也离他们越远。他们就在这黑暗里机械地走着,不知道何处是终点,不知道何时会停歇。

“后悔吗?”他的眼光在询问。

“累了吧?”她的眼光在回答。

“我们不能停止!”他们的心在互相鼓励。

起雾了……

黑色的雾,伴随着低沉杂乱的嗡嗡声,近了才看清是大片的蚊群。她点燃携带的艾草,袅袅青烟生起,黑雾就在这芬芳的味道里一点点透明消散。他凝望着她,她的脸上有两朵红云。

绿色的雾,嘶嘶地在黑暗的丫杈间游走,近了就象箭一样激射而出。他挥舞着手中的长剑,重重剑华闪耀,绿雾就纷纷在这熠熠的华光里跌落逃遁。她凝望着她,他的眉宇间有一丝自豪。

白色的雾。白雾弥漫时他们紧张地戒备着,而白雾就是简简单单的白雾。危险过去了吧。缓缓地传来缥缈的歌声:

走过了刀光剑影啊

走过了苦旅风霜

忘川之水啊没有忧伤

英雄英雄啊你已疲惫

为何流浪,为何流浪

忘川之水不再忧伤

…………

任剑丢弃在角落里斑斑锈去,他沉浸在歌声里,眼睑开始沉重。白色迷雾里仿佛有千百只仙女的手将他拥抱。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开始缓缓沉寂,夜,漆黑如铁的夜的大网将他笼罩,他懒懒地享受着这舒适的黑夜。只是,安逸的心底为什么还有一点点痛?“再——非——”,他用尽全身气力喊出她的名字,可是那声音细弱游丝。

青色的光芒升起来,穿透白雾,象月光泻在平原大地上,这清冷安定的光芒射在他的脸上,他记得这神奇的大地之光,她的神奇的萤火。

他看见她托着水晶瓶向他走来,而萤火的光云盘旋在她的头顶,她的神情是那么华贵和端庄。他看见她伏下身来吻他,她的长发垂落在他的脸上,一滴泪水打湿了他的脸庞,

“再非!”他幽幽醒转来时看见她倒在自己怀里,她的脸色有些苍白,而水晶瓶空空的,萤火光云还在闪烁亮着,但是已经开始稀疏了。

“你怎么了?”

“我没关系,只是刚才累倒了……”她的笑容仿佛雨后灿烂的阳光。“我们继续走吧。”

没有剑也没有了萤火,他们就互相搀扶着继续向黑暗森林的中心走去。奇迹开始在他们脚下发生,森林开始退却,他们身后的每一片土地上,青草开始在春风里歌唱。

就这样不知走了多少年。

终于有一天,他们驻足回望来时的道路。在那遥远的大地尽头,一个新的城市正在朝阳中拔地而起,而画在天空那条完美的优雅弧线,自然有七种色彩。

她于是俯过他的耳边,调皮地说:

“这个城市还年轻,而我们已老。”


《证词》 BY 紫:我们都是木头人

爱情死了。凶手就是我。


《结局》BY 匠人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24 20:44 (#4212923@0)
10年前, 我与男友同在异乡,春节回成都前,他对我说,这次回去就结婚吧。我说,我们是不是还需要多一些时间?他不高兴了,说,不想结就算了。我实在不知道我到底想不想结婚,或者说我实在不知道我到底想不想和这个人结婚。只是我早到了该结婚的年龄。

于是,我说那好吧。

于是,9年前,我结婚了。

于是,9年后-现在,我离婚了。



《 爱在珠海》 BY 老姐的蓝颜知己

晴毕业后来到了珠海,一个陌生的文静的海滨城市。

晴结束了校园里一场没用力气就结束了的恋爱,有一点失落,但是没有痛心。

在珠海的头两年,晴一个人悠然自得,尽管有时候寂寞了点。

宁是晴在产品展销会上认识的,合体讲究的工作套裙,衬托得晴朝气蓬勃亭亭玉立。宁是另外一个公司的工作人员,与晴一桌之隔。宁沉稳内敛,挺拔俊秀,他的出色隐于他无知无觉的谈笑里。工作之余他们会谈几句,两天的时间彼此都因为在对方的视野里而欢欣而快乐。

一周,两周,晴已经开始相信那只是人生千万个萍水相逢里的一个的时候,晴接到了宁的电话,问晴想不想去看海。

晴以为,他们恋爱了。

晴喜欢宁的注视,喜欢他们之间无尽的话题。走在大街上,宁会突然停下来,让晴转身看商店店们里两个人的影子说:“你看,我们俩,多好看!”晴就仔细地看镜子里的宁,然后笑。

他们都喜欢海,坐在海边吹海风,搭渔人的小船去海岛,在海滨路上漫步,人在景中,景在人中。

晴喜欢去吃街头的小吃,宁说他以前从来没来过。宁总带晴进大饭店,晴接受得了却有心里负担。所以能避开的就避开。

时间久了,晴心里有疑惑。他们什么都谈,又似乎什么都没谈。他们不停地约会出来,却象朋友一样保持着距离。不知道为什么,晴从宁重重地吸烟和很偶而一闪即逝的眉头里读到了宁的忧伤,这让晴费解,也痴迷。

有一天,他们一起路过街边的算命摊子,晴突发奇想拉着宁去算命,算命先生看着晴的手说得是头头是道,晴听得忽而将信将疑忽而恍然大悟的样子,宁乐得一塌糊涂。可是到了宁,宁说什么也不伸手,付了钱拉起晴就走, 拍拍晴的头说:“傻丫头,命运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晴玩笑似地问宁是不是在逃避什么?宁沉默了

那天直到入夜分手各自回去的时候,晴扔能感觉到气氛的异常。

晴决定停下来想一想,也就一直没给宁电话,宁邀过晴一次晴回说有事宁就再没联系过了。晴想了很多,他们之间那层跨不过去的界限是什么呢?晴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是个简单的人,是个需要自己照顾好自己的人。人生有些错是经不起的。

春节将近,晴离开珠海回家看望父母。家的浓浓气氛仿佛离宁已经很遥远了。可是入夜人静时,晴深深地思念宁。





《纳德 之 刻骨铭心》 BY ddli

“纳德, 还喝吗?” 老板娘小肃热情的笑着, 看着坐在窗边发了一下午呆的纳德
“ 最近有什么心事? 在等什么人把?给我说说?” ,

“ 没有,就在你这里坐坐, 再来一杯LATTE,可不要兑水”
纳德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应付着喋喋不休的小肃。

“给你讲讲?你怎么会懂? 我和你又不是一类人,你怎么会明白我的感受?你不就想八卦一下?” 纳德暗暗的想着,眼光扫过的小肃那双闪烁着八卦光芒的眼睛继续茫然的看着窗外灯光里飞舞的雪花。

“是等阿梅吧? 我都知道, 还不好意思那?” 小肃拿了一杯LATTE递给纳德,并没有想放过纳德的意思。“ 看你以见到阿梅是那魂不守舍的样子,我就看出来了。 说说吧?和我说说“

“我没,我 没有了,,你, 你不要乱讲啊” 纳德的心事忽然被揭穿。一时慌乱了起来 “就是一般的朋友啊,就喜欢听她说话而已” 纳德慌乱的掩饰着。

“ 还没有那? 让我看看,这纸上是谁的名字? 你手里的这日历上还画了这么多红圈? 1 , 2 , 3, 。。。。。12 个了 什么意思,说说啊, 噢 是啊 小梅有一段没来喝咖啡了” 小肃抢过纳德手里的小日历本 笑着说着。

“你, 你怎么这样! 你,你乱说!” 纳德的脸红了, 更加语无伦次起来。

“不要但心, 我不说出去的, 只是想劝劝你, 看你这两天这个痴情的样子,实在不忍心,别傻等了。小梅是不会喜欢你的。向这样一个痴情的呆子. 现在都稀有了” 小肃一反往日的游戏的口气,认真的劝说着纳德。

“唉 没关系了, 只要她高兴,开心,喜欢不喜欢我都是一样的, 看她开心我也开心了” 纳德轻轻的叹了口气,无奈的喝了口咖啡,LATTE很热,微微苦涩咖啡香味中混合着淡淡的牛奶的香味。“爱一个人,难道一定要拥有她吗?心里想想她,快乐着她的快乐。不也是好的是吗?”

“ 唉 你 你没救了!。。。” 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傻瓜?别想了。我也要关门了,你还是好好回去睡吧 今天一共四块两毛五。明天再来啊” 小肃接过纳德递过来的5 块大洋准备打开柜台给纳德找回零头

“ 不找了。你自己收着吧 我走了。。。。” 纳德裹紧身上的棉袄慢慢的走出啼木豪洞。

啼木豪洞的灯也关了,雪早已停了。天空还是阴阴的。 那串新雪上的那串浅浅的脚印在冬夜里的微微的光里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你要怎样的幸福?》 BY ddli 的红颜知己


她随意地翻阅,一页一页,鼠标从上到下,再从上到下。
翻阅的速度是快速的,却突然止住。
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他竟然也在这里。
他说:希望在这里找到想要的幸福。
她以为她已经完全忘却,心却突然收紧。
你到底要怎样的幸福?

他温文尔雅,她喜欢他的笑容,喜欢听他说话。
她原以为再也不会完全地去爱一个人,可是这次她又象个小女生一样爱得纯粹而炽烈。
她想他时便突然决定要去看他,坐很久很久的车,他一直等到深夜接到她才一起吃晚饭。
他开车的时候,握着她的手从来就没有放开过,她常常突然就笑,因为实在是快乐。
他们走在路上,常常突然停下来亲吻,他吻她的时候,从来没有其他的动作。她感动地想:这是爱情,不是欲望,正是她想要的感觉。
那时她突然爱上了做饭,她给他褒汤,做他爱吃的菜,她对他说把这剩下的红萝卜吃掉吧,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对他说把这红萝卜吃掉吧,他说他觉得很幸福。

他偶尔会和她提起前女友,她有些不太舒服,但是她想应该再给他些时间去淡忘。
他的前女友又给他打电话了,她听到了他的叹气声,她有些难过,他对她说,你是最好的,我会好好珍惜。她便相信,因为她是个比较简单的人,她想好好爱一个人,一个就够。

有一天,一个朋友说给他介绍个女朋友,他见过那个女孩,他们在朋友家遇见的时候她还是别人的太太。他记得她是个美丽优雅的女子。他开始犹豫,她感觉到了,她对他的犹豫有些累了,便对他说分手吧。
他见了那个女子,心想这才是我梦寐以求的女人。他为了买到一本她写的书,跑遍了好几个城市,把书里的照片翻拍再放大,挂在家里的墙上;为了帮她搬家,特地大老远地从另外一个城市赶回来。
可是那个女子不爱他,她不爱听他说话,她喜欢别人听她说话。

那个爱他的女子在和他分手后等了他很长一段时间,她一直以为是因为自己没有好好珍惜而失去了他。但是后来有一天她明白了要爱一个真正懂得什么是幸福的人。
有的人总在想对感情不用那么在意,下一个会更好。
殊不知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人,最好的那个已在不经意间错过,再也再也不会回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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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心情随笔 / 整理工作,请不要跟贴
    • 2008年1月18日诗文社《刻骨铭心爱一次》开社词
      • 双子啊,我觉得老姐应该请你、阿苏、咖啡等等,去法国餐厅大吃一顿才行!
        • 同意同意,俺能蹭在一边么?
    • 2008年1月18日诗文社《刻骨铭心爱一次》系列之 小说
      • 居然还有两名作者没有REVEAL. 老姐的蓝颜, DDLI的红颜 都是谁呀?
        • 再请阿苏来计算,感觉很难数的清:))
          • 偶哪知道老姐的兰颜,路上的红颜是谁啊?
      • 安慰一下,可怜的双子,巨同情中。
        • 曼社长呀,老姐可是问过你啦关社之前还要做什么的,你也没有提到归档的事情呀。 不是用诗社马甲发的贴子,就可以自动归在诗社名下吗?老姐感觉SO GUILTY呀,好 在双子心是俺好邻居,老姐请他吃一顿两顿也不难
          • 要感谢,就谢谢天津人民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呀!哈哈
            • 这个功劳你就别争啦,双子心是咱湖南人民的骄傲
              • 老姐,我爸湖南土生土长的,那我算不算湖南人民?
                • 我有个闺蜜是湖南人,我算不算湖南人?
                  • 还不赶紧帮我修理楼鬼子!别是你也创作瓶颈了吧;)
                    • 修理他,别污了我的手,刚买的护手霜,2.99特价,他可不值这个价。
                  • 俗话说,嫁鸡随鸡,嫁九随九,你嫁给了湖南帅哥,你想不做湖南人也不行啊
                    • 湖南有帅哥吗?
                      • 只有一个,让你给拐走啦
                        • 老姐别瞎说啊,我可没有啊。
                      • 苏苏你没烧糊涂吧?你这句话就是对我爸的公然诬蔑;(
                        • 你爹叫帅爷。
                          • 更加不爽,俺爹既不老更加很显嫩,你该尊称帅拜的;)
                        • 哈哈哈,咱湖南的可人儿这么可爱,俺这湖南老大妈感觉多爽亮啊
                        • 老姐领导有方,湘军日益壮大
                • 当然算! 那犹太人都是这么算的,只有父亲是犹太人,后代才算犹太人;你父亲在湖 南土生土长,那你理所当然是湖南的可人儿了,以后谁也抢不走你啦
                  • ;))))))))老姐真好
          • 怪我怪我。。。wuwuwuwu。。。。。
            • 你这不是让老姐更加臭名昭著了吗! 以后谁拿老姐诗社说事,俺全归罪于你:)))
          • 我说什么来着?仗着自己财大气粗,老想出钱不出力。。。
            • 来了ing?
              • 来什么?period?
                • PF;)
                • 这么关心,还不赶快去买卫生用品双手奉上?
                • 老娄啥时不正经啊
                  • 纯洁的宝宝,哪只眼看过他正经的时候?
                    • jing念第一声。。。
                      • period;)
                      • 哦,扫瑞扫瑞。他时时刻刻正经的,怪不得某种商品在她家附近一项紧俏的很。
                        • 以后,子娄改子漏!;)
                          • 哈哈,或者防侧漏。
            • 知道老姐是我坛唯一赤农,扶贫的都不愿意扶到咱这深山老林来
              • 老姐别理那个没事瞎说说,当初他开诗社的时候,简直比八戒还八戒。
                • 别瞎说啊!当初也没这么正规啊!!!那时候还是初级阶段,大家当社长都是那样,记得可人儿稍好点而已。
                  • 瞎说???当年可是我费老鼻子劲整理作品,好让评委点评。你老早就一边抠脚丫乘凉避暑去了。
                  • 这倒是实话
                    • 7777, 我做诗社的时候,可不是拼了老命?
                      • 那时候可能我还没出生。。。
                        • 呸,可人诗社可比我早多了,你这是拆我的台啊!
                          • 我奏算是看明白了
                            你今天咋净拆我的草台子?
                            • 哪敢哪敢啊,小乖乖。
                              • 咋有点耳熟?
                                酸辣粉?
                                • 777, 你个小心眼。
                • 还是咱阿苏厚道,那老鼠药就楞没一句中听的话
                  • 嘿嘿,这是我在国内多年养成的领导艺术,就是“抓典型”,很不幸,你被抓了典型这次。
                    • 你这十足湖北佬的横蛮霸道,还什么领导艺术,一包老鼠药
                  • 应该叫老鼠药渣,挖,太恶心了。
                  • 就是,老鼠药今年会升值,因为老鼠药的客户群今年点儿超背;(
            • 搞乜也?双蛇出洞咩?
      • 小双是最认真踏实肯干的孩子,跟我认真的时候有的一比,哈哈。
        • 我建议,强烈建议:大家邀请小双来吃饭。如何?
          • 小双腼腆啊,从不出来会客的。我们就送两张法国大餐的照片给他就行了,哈哈。
            • 你呀,其实我就是想找个机会看看小双的庐山真面目。你怎么就把点破了呢?
              • 你那点小把戏能骗过我?
    • 哎呀,人家双子心说了,整理工作,请不要跟贴 -shishe2007(shishe); 17:59 (#4285127@0),现在这样,双子心同学回来可不傻眼啦?
      • 嗯,结果不仅跟出了一大堆帖子,还跟出热点来了
        • 始作悀者, 是谁呢?
          • 50步就不用笑100步了。。。
            • 典型一个就够了. 哈.
              • 为啥我老被伶牙俐齿的丫头欺负。。。。
                • 为什么呢?
                  • 因为我们要升华天天的心情;)
                    • 太可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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