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的工作真的是analyst的性质,title也是analyst,job description跟列表里computer analyst是很吻合的。今天发信给公司的legal counsel说了这个问题,但是她仍然坚持认为是software engineer,并且她的根据也是NAFTA里的Appendix 1603 D.1。公司是一个超巨的公司,而且当初面试的时候HR也说team里有人也是用TN工作的,照理是不会弄错的,现在唯一能够指望的是移民局能够看在公司的名气和我目前也是用analyst的TN的份上高抬贵手了。只是不知道如果TN被拒的话还能不能进入美国?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多伦多机场申请,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是不是当时就能拿到签证?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多伦多机场申请,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是不是当时就能拿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