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1。据报道,姐姐要照顾老太,所以没法离身。2。弟弟是军人,组织要求公差只能服从。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佳缘 / 情爱悠悠 / 通报一下安钢的骨灰和遗物运送回国的情况,张悦欢这个女人的确做得很到位。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们8人收到了安钢的姐姐的来信,信中说道张悦欢没有履行她在追思会上说的话,没有把安钢的骨灰送到安钢的家人手里,她回国到上海后,从上海用EMS邮寄骨灰和遗物,结果把骨灰弄撒了,遗像也摔破了。她试图说服安钢的前妻(安钢儿子的监护人)和她签署有关文件,这样她就可以更便利的去领取安钢的卖命钱,但是安钢的前妻拒绝了。
    我觉得这个女人真是不同凡响,在权利义务平衡问题上,她的价值观竟然是如此的厚黑。对安钢的态度和对安钢骨灰的态度的冷漠是一贯的;对安钢态度的极端冷漠和与对安钢在摄氏800度的火焰中挣扎到几乎只剩下牙齿将换来的钱的态度的高度热情的反差也是一贯的,作为所谓的遗孀,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赔偿金额的第一个200,000(加元)法定是属于她的,剩余的部分酌情分配。看来,在她的内心,人之常情真的是很少很少,她确实很坦然,据我们了解,她和我们同时积极奔走咨询于有关部门,努力争取尽可能多的份额——脸面和是非是次要的,只有钱才是实实在在的,坚持就是胜利,时间长了,人们早就淡忘了,然而她却还是可以继续按月领取安钢的钱,这样就可以永远不用打累脖工了,即使英语再差也不怕了。难道她没有父母亲和兄弟姐妹?如果别人把你家人的骨灰和遗像弄得惨不忍睹你会作何感想?你不想见到安钢的亲人们,那你交给一个熟人转交不可以吗?邮寄的时候注明一点保价金额,不也可以减少风险吗?
    早已经找不出贴切的词藻来评价她了,我们8人小组比不上她的智囊厉害。我还是把安钢姐姐给我的信摘录过来,大家体会一下这位大姐和母亲,以及安钢前妻的一些感受吧,照理我是不应该公开别人给我的邮件的,但是我把里面的一些人名去掉,或许就可以了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不会影响张悦欢的坚强决心的,所以大家对此事知道一下就是了。

    各位:你们好!
    > 最近一周因为合肥市区修路从学院通过致使我院网站有一周多时间断网,所以不能及时将张悦欢送安钢骨灰的具体情况告诉大家,让大家担心了。
    > 现在我很痛心地告诉大家,安钢的灵魂不是一直在张悦欢的陪同和护送下回到生他养他的安徽合肥,而是被张悦欢在抵达上海后,于3月31 日在上海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合肥的——共分三件(两个绿色的包装箱、一封特快专递)将骨灰、遗像、死亡证明、三个小塑料袋装的美国警方在出事现场收集的一些烧焦的物品、我母亲给弟弟织的一件毛衣、追思会上代表家人感谢用的卡片200多份、一个硬盘、还有一本安钢毕业不久所写的一本日记本(没有看到安钢出事前的日记本)。
    > 三个快件我是在4月2日下午收到的,我母亲看到弟弟不是由他的妻子护送回国,顿时伤心不已,她大哭着说没想到安钢生前没有得到她的关照,死后还要受到她这样的对待,在运输途中饱受孤独和颠簸,得不到安宁。妈妈还说,她不是承认自己是安钢的妻子而去准备领取保险和抚恤金吗?她怪我为什么同意张这么待安钢?我告诉母亲我和XX(安钢前妻)都跟张悦欢说过,如果寄回来对母亲的打击会太大,且着实有些残忍。不过张跟我说她受不了了,妈妈一听这话更是又气又伤心,说那她以后去拿安钢用命换来的钱就能受得了吗?还说这根本就是她心里有鬼不敢面对我们。
    > 早在张悦欢还在多伦多时,她告诉我不能将骨灰送到合肥我母亲这里,只能送到上海XX(安钢的弟弟)那里。之前我以为是XX(弟弟)同意她这么做的,所以也就没有再坚持一定要她送到合肥。但是后来我弟弟要出差,正好在她回国前以及回国后的那几天他都不可能在上海,所以在她决定回来前几天,我告诉她一定要把骨灰送到我母亲这里。她说加的机票已订好不好改到合肥,但是我告诉她上海到合肥非常方便,这她也是很清楚的,因为她和安钢结婚前就一直在上海工作。我还说如果她不能亲自将骨灰送到我母亲这边,这未免太残酷了,尤其是XX(安的前妻)得知她在抵达上海后要采取快递的办法寄送骨灰,也很生气地跟她起了争执。可是她最后还是坚持采取邮寄的方式。而她这次回来送骨灰到合肥才是她的主要任务,可是她却在3月31日把送骨灰的重任卸掉后,忙着去河南郑州处理其他事,尤其是多次急着找XX(安前妻)出来当她的面签个什么文件。后来XX没有与她见面。我说让她留下来给XX签字后再邮回去不也可以吗?她说WSIB要她一定要带回去,不能留下来。她应该是4月4日或5日,从河南去北京,5日从北京离开国内回多伦多的。
    > 虽然她这么对待安钢的骨灰,在收到邮件时,我还是忍着悲愤代表母亲、弟弟、XX(前妻)及XX(安的儿子)对她的辛苦表示感谢。可是当我打开邮件看到弟弟烧焦的遗物和玻璃面粉碎的遗像后,不免又悲愤从中来。我给她发送了一段信息,内容是:“遗像在运输途中弄坏玻璃面粉碎,骨灰的外包装也散架了,妈妈看到我拍的物品惨状痛苦万分。如果你是亲自送安钢回(到合肥)家,至少对活人是个安慰,对死人是种尊重。换句话,将来你领抚恤金也少点愧疚。”..........希望她能最后尽她做妻子的责任和义务,至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敢面对舆论。否则拿什么理由去享受她本不该享受的东西呢?
    > 等我的相机修好,我再把拍摄的有关三个快件及里面物品的照片发给你们。
    >
    > 安娜
    > 07-4-8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不知道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过这样对待死去的亲人有点过分。
    • 我们还能说什么? 我们还能做什么? 太过分了. 阿弥托福
    •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律师和他的助手辛苦了,工作上也有一些成果,以律师为主的努力工作是不会白费的。
    • 太可恶了,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上天都看在眼里的。
    • 谢谢你!
    • 跟这种人确实没什么好说的了. "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不会影响张悦欢的坚强决心的,所以大家对此事知道一下就是了", 一点没错! 这件事是否为你们增加法律上的证据?(当然法律上的事不必在此公布, 以免被动.) 只希望你们为安家争取到最大利益.
      • 很多人坚持要真情呼唤她的良心天使,不过最后呼唤出来的是魔鬼。
    • 无耻的人,是会有报应的!!!她是拼着给天打五雷轰也要拿到那笔银子!
    • 应该到移民局举报她骗婚.
    • 应该让她受到惩罚,希望在加国的安钢的好友们努力争取让她受到最严厉的惩处,她的目的一开始就是骗婚,应该告她。
      • 如果有正义感可以做些更有意义的事:告告赖昌兴和高山等贪官。告人家遗孀拿钱可谓痴人说梦(无论人家生前是否露水夫妻)
    • "欺人小组"的一面只词而已.
      • 看官,请把你们的那一面之辞给大伙儿贴出来看看。
      • 你了解张吗?还帮她说话,她是一个最最无耻的人,他们的事情前前后后我都知道,她是最该万死!!
        • 真希望有法律来制裁她,不能让她这样心安理得了。。
          • 是啊,他的朋友很多.
      • 我到希望他们是错的,还你们一个清白。。。。。
        请出示证据吧。。。别总说风凉话
    • 充分说明和张欢跃打交道一定不能心存善良的希望.
    • 哎,唯有一声叹息。
    • ems的服务不可靠,这下名声算砸了
    • 张是一个活生生的标本 - 人性的贪婪与丑恶集于一身。这么多自诩精英的人士比不上安的80岁老母亲有见识,一言就戳传了张一贯以来采用的种种骗取大家同情理解的手段和借口:
      " 我告诉母亲我和XX(安钢前妻)都跟张悦欢说过,如果寄回来对母亲的打击会太大,且着实有些残忍。不过张跟我说她受不了了,妈妈一听这话更是又气又伤心,说那她以后去拿安钢用命换来的钱就能受得了吗?还说这根本就是她心里有鬼不敢面对我们。"
      • 骨灰和张女士一起坐飞机回到祖国了,总算落叶归根。但是安刚生性风流,骨灰离开遗孀几个小时马上就洒了。
    • 他们本来就是商婚,赤裸裸的商业交易,还有什么可说的。
      • 即使是商业交易,也要讲诚信,遵守合约,信守承诺,有予有取。光想得好处,不想付出,是公平交易吗?有这么做生意的吗?骗子罢了。
        • 她不是寄了吗?有损坏是邮寄者的责任吗?
          • 她为什么要用邮寄的方式?不能亲自送达吗?即然从加拿大都回到了国内,为什么就不能从上海再去合肥呢?做好人就做到底嘛,所以也证明了她心里有鬼不见其家人.
            • 既然是商婚,他们的“合同“上有规定必须亲自把谁的骨灰送到谁的家吗?
              • 她可以选择不承担送骨灰的责任, 但选择了,就应该对亡者尊重, 将事情妥善完成.
              • 你错了,不是商婚,是骗婚。现在已经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她是骗婚!可叹安当时糊涂至极。
                • 我不会为一个无耻的人辩护。只要安钢的孩子得到了法律保证的权益,就是好的结局。我是对“七人小组”充满敬意。无论是商婚,还是骗婚,张应该被递解回国。
                  • 有这个可能吗?如果能行真解恨.
                    • 到现在你们还没有搞清楚。如果商婚骗婚,就没钱拿了。还“充满敬意”,真是无知者无畏。
                      • 商婚骗婚,和车祸后的善后处理无关。
                        • 回去仔细看看WSIB的条款。
              • 既然是商婚,“合同”上有规定可以拿赔偿金吗?
                • well said
                • 这个合同拿不上台面。既然“婚”了,就得按“婚”的标准要求双方,除非证明“婚”的违法,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 同意。尽管这里还有人替她辩护,还有人出于善良的心同情她,但这个女人已经把她的真实面目充分暴露无遗。
            • 她如果从上海去郑州,要途经安徽,其实是顺道。已经有了律师了,还在道德做文章没什么意思,公事公办好了。
            • 这不是要用规定来必须完成的事,这是凭良心做事,她根本就是没良心的人.
          • 牛哥,我服了 U ! 在安的母亲心里,那骨灰不是一个物件,是她的儿子 ! 邮寄不是张当初的诺言,如果是邮寄,风压差等一班安朋友会做得更好。张当时说要送骨灰到安家,赢得(骗取)了多少人的同情啊,结果回国是为了要签字,以便她到 WSIB 领钱。
            • If so, I feel terribly sorry!
          • 你如果做online的买卖,你会知道,损坏当然是寄件人的责任。至于寄件人如何和运输商索赔,那是收件人不应当关心的。。。比方你在futureshop网上买了台电视机,寄到你家破了,你会找futureshop还是carrier?
            • 我们在这里谈论的应该不是物品损坏找谁索赔的事,是说张姓女子的道德品质、良心在何的问题,真不知她拿到那笔钱会心安理得吗?在她的余生能活得安生吗?我们至少是我会永远地诅咒她!
              • 表激动,我是就事论事。至于张姓女子的道德品质,良心何在的问题,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万一(我是说万一)人家压根er没有,你去问人家何在?在哪里?人家自己也不知道啊。至于你问她是否安心,笑话,根据目前的表现我想她肯定会安心的,她坚韧的神经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 你说得对,她的确是没心没肺的人,哪儿来什么良心呀!
              • 诅咒吧诅咒吧。应该诅咒就诅咒,配得祝福就祝福。没有恨哪有爱, 爱恨要分明!
          • 去你妈的!这种时候还在这说鬼话
    • 人还真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她还算人吗?
    • 我不觉得安的老婆有什么不对,凡事都有因果,她能送安的骨灰回国就不错了,没必要再去受安的家人和前妻的折磨。他们的婚姻本来就比较象买卖,买卖双方同意了,关旁人什么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谁也不比谁更有道德。再说了,安的前妻怎么又成了安的利益保护人了?
      • 什么前因后果?当初和安钢好,安钢就告知她他是一无所有,而她说她愿意与他同甘共苦共创小家大业,可是一踏上加国的土地她就变挂了,这是因果关系吗?这女人就是一个无耻的女人,她急于回国就是想与安的前妻签一个什么书,想尽快拿到那笔钱。
      • 不是利益保护人为什么是利益受益人?
    • 如果不是当初张说要送骨灰回安家,安的朋友甚至不相识的热心人都会把事情办好,捐个机票钱绝对没问题。何至于让张草草处置骨灰,让安母如此伤心欲绝还要在心头再扎一刀?张及其智囊团老谋深算,一招接一招,不断赢得舆论,时间和金钱。大家看都看不明白,如何应付得了?
    • 其实这件事情,让大家都看清楚了,张本来就不是一个有情义的女人。对这样的人,任何真情呼唤都是多余(她就没有,呼唤无疑是与虎谋皮)。
      • 你终于明白了,想当初我看你贴真情呼唤的帖子时我都开始怀疑你的双q了。
        • 生活中真的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人。真的没有过。反思一下明白了。我们都是从小家教 很严,后来上大学,留校任教。接触的人都相同或类似经历的,都单纯善良。有的 虽然心眼小点偏激点,但是, 大是大非都很清楚。现在总算看到另外一个层面的人了。
          • 善是不能胜恶的,只能以恶制恶。8人小组和安家都属于善类,所以不能对抗(甚至不能想象出)对方的厚黑诡诈,怎能对付得了?除了借助于律师,没有别的办法。律师做到哪一步,取决于付得起多少代价。
          • 狡辩!书都白读了
          • 这事儿从一开始就是从两方面来衡量,即:道德和法律.
            从道德层面上讲,对于从咱们文化下出来的大部分人来讲(如果网上公布的事情都是真实的),张的做法确有可议之处;
            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张的做法并无不妥,且是被动的.实在是无可非议的.
            而你一直的做法是想把对张的道德的谴责转化成对其法律的惩罚.只能说,你太年轻,太幼稚,且对加拿大的体制的了解太有限了.
            从此事的处理来看,你应不是一坏人.但你的无知和幼稚注定影响了你对此事的判断,直接引发的结果就是失败.
            听人劝,吃饱饭.你还是趁早收了吧.我不是第一个劝你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劝你的.你考虑考虑吧.
          • 西交大培养的木头脑壳学生
          • 您说得很对。 可以参见我的帖子。 在学校的环境中少,但是生活中很对。
    • 你们终于搬起石头砸自己脚。还不肯承担责任。还写个帖子来博取大家对你们的感谢。越来越BS你们。
    • 安钢啊安钢,我真服你了,你在世时能让这堂子里热热闹闹,你去了也能让这堂子里沸沸扬扬!
      • 在她的世界观里,做婊子有什么关系?反正离开多伦多,谁认识谁呢??是啊,当然没关系,因为她已经是了!
    • 觉得张女士没有错。人家原计划是要在上海交接,后来安家的人临时有事,这才转EMS的。回国的时间都很紧张,LZ能不能解释一下,安家为什么不能从合肥去上海接一下?
      从LZ的叙述看,张女士带骨灰回国,从头到尾就没见过一个安家的人,不接不送又不占法理,还要和人家谈分钱的事,愚蠢!
      • 补充一下,感觉安家故意不在上海交接,打算在合肥给人家开个鸿门宴是真的。
        • 问的好.
        • 不送的人被骂的狗血喷头,不接的人则可以心安理得.公平吗?
      • 是的,他们自己也得找找原因。(#3602926
      • 同意。帖子明显有倾向性,又被忽悠了。
      • 张又没有工作,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发,她有可能有心挑选一个别人实在抽不开身的时间回去。然后把骨灰往邮局一仍。
    • 安钢姐姐的信里已讲,张只同意把安的骨灰带到上海,她没违犯她说的话呀.张为什么要按照别人的意愿行事,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是不明白了.你们可以不喜欢或鄙视张的为人,但你们没权利去要求张务必按你们所希望的方式去行事.是这个理儿不?
      • 疯狗咬人也是她的权利,大家有什么理由要求她不咬??
        • 我至今还没看到过张自己在这里主动曝过任何有关的事.她咬谁了?我还真好奇了.
          • 非得在这里咬??都咬了那么些,眼看都吞下去了,还没咬??再说,咬人的时候,哪里有空在这里叫唤呢??
            • 其实你我很可能有一共同之处
              既,不认识生前的安钢也不认识安的遗孀张.咱们在这里无非是表达自己的思想而已.要想更清晰地表达自己,就要尽可能地搞清楚事实.
              你先讲张"咬人",但没说她在别的什么地方"咬"的.所以,才有我的好奇一问.
              看你现在的意思,你知道张在别的什么地方"咬人"了,不妨也透露些细节.也许能让我和所有关心此事的网友对张的为人有更多的了解.谢谢啦.
      • 为什么张只同意把安的骨灰带到上海?为什么不送到合肥?难道她不是要抚恤金吗?人之常情呢?不是你说的理儿。
        • 这件事情,张做的丝毫没有错误,换做是自己,我们也要考虑自身的安全吧?
          • 凭什么认为人家安家会对她怎么样?她又没杀死安钢,犯得着去为她安家再丢一条命,安家就一老母老姐儿在合肥,怎么威胁她?你太多虑了吧。
            • 都躲着不去上海就很有问题。这个套太明显。傻子都要三思。
              • 如果你认为是个套,她还回去干什么?就不怕在上海被人轧了?
                • 说到当然要做到。后悔也要硬着头皮上。
        • 张为什么只答应送安的骨灰到上海,我实在无从得知.但如我是张,在现今这种闹的如此热闹的情况下,我一定会考虑是否要冒赴"鸿门宴"的风险.再说,张回国的目的是送骨灰还是要签字,还是其它?
          • 不是有人说她曾经爱过安刚吗? 从这件事看, 她从来没有过. 如此现实, 薄情, 很心的女人世上难找. 丢上海人的脸! 就是一般的朋友或陌生人也会把骨灰送到他的亲人处. 从很多人捐款可看出.
            • 她不是河南人吗?为什么大家都说是上海人?不过看来,前者的骗术和后者的精明算计在她身上结合得天衣无缝。
              • 张是个外地人,只不过在上海,这种外地女人在上海很多,在上海搞不到身份,就转加拿大骗了。其实并不是上海人喜欢看不起别人,就是有一小部分的外地人,见利忘义,特别容易让人看不起。大家现在明白了为何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的原因了吧?
                • 同意!
                • 上海人的优越感和对外地人的歧视在你的帖子里体现的淋漓尽致,我也终于明白歧视上海人的原因了。希望能你的祖先都是上海人,否则。。。
                  • 我难道不小心踩道你的尾巴了?对于张这种在上海的外地女人,就是2个字:鄙视。除了鄙视,还是鄙视。
                    • 路见不平而已,偶从来没去过上海,也不想去上海。你可以鄙视张××,俺歧视也鄙视她,但是把她放在一个group里鄙视觉得有点打击面太大,你是不是被“上海的外地女人”踩过尾巴?LOL
                      • 长这么大,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骨灰居然还可以邮寄。我不知道她在邮寄包裹的时候,上面有没有写"骨灰,遗像以及遗物"。如果这样写的话,邮局一定不会给邮寄。心寒!不鄙视不行。
                        • 你对物品名字的理解很有意思,照你这么说,张某某以后就该叫张遗孀。
                          • 不, 应该改名字叫张无德或张无耻。
                        • 痛感,长这么大,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骨灰居然还可以邮寄
                          • http://www.chinapost.gov.cn/yyzn/2002-3-8yongyouzhinan/yewu7.htm 哪些是禁限寄物品? check number 3.
                            下列物品属于禁限寄物品:
                            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生发水、柴、生漆、农药、稀土粉、同位素及容器、 鸦片(包括罂粟果、花、苞)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强烈的酸性和碱性物品等。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警具、金银等。
                            3.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具(包括骨灰)、动物器官、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4.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蛋、鲜水果、鲜蔬菜等。
                            5.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易确保内件安全,不适应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如:计量电度表、显像管、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灯泡、热水瓶等。
                            9.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10.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 它是如何寄出的呢
                              • 她一定是欺骗邮局,写私人物品之类的。就像她骗婚来加拿大一样,偏偏邮局那还不是件容易事情???
            • 我不能说你对张此事的做法的看法是错的.也许她有她的想法,也未尝不可.但请记住:我不是张的代言人,也不是她的朋友.我只是一局外人.我只是
              对一些人的做法不忿而已.
              这些人对张的做法给我的感觉是:用文革中的常用手法去欺负一孤立无援的寡妇而已.
              其实绝大部分的人在此事上都和我一样,一局外人而已.何必对张这么一刚到加拿大的人采取一赶尽杀绝的做法呢?张和你我都一样,都是人,且都不是完人.咱们在说张如何如何之前,先想一想自己就一定比张要强,要高尚?
              我相信绝大部分在肉链上的人都身在加拿大.设身处地想一想你我刚到加拿大时的最初的困境,不妨给张留条"活路"吧,别因为张犯了什么"错",非把她往"死"路上逼.
              作为局外人,谁都没必要为张去"造业",是吧?
              • 你有这种想法说明你和张一样无耻
                • 真不好意思,我只说了我的看法就让您这么激动.过激的用词并不能代表什么,也无助发掘事情的真相.
                  • 我没啥激动地,只是看不起无耻的人
                    • 不激动就好.再提个醒,别把自己当成Mr./Mrs. Right就行啦.
              • 还没来加拿大就骗身份,刚来加拿大就这等无耻,这样的人以后不是到要无耻到如何程度,她无耻,你在这里帮她如此找理由辩护,试图说服大家来同情这种无耻之小人,你更无耻!
                • 先消消气儿吧.别那么大火气,伤身子.不值当的.我不就是和你有不同的看法吗?看把你急的.在你周围生活的人可够累的,什么都得听你的.在家里使使小性子也就算了,可别老出来丢人现眼,让人说你
                  被宠坏了,没家教.
          • 机票和费用可以报销,来加拿大也1年多了吧?为何不趁机回国一次?至于骨灰么,倒是现在那个盒子里面是否是安钢的骨灰,还是别人的骨灰,或者只是一些白色的粉,就只有她心里明白了。
            • 合理的怀疑,仅此而已.
              • 让安的姐姐将邮寄的证据给WSIB,WSIB应该拒付机票费的.
                • 这是可以做.WSIB会如何respond呢?我个人认为,这些都是小事,充其量只能证明张的道德不高尚而已.但坛子里有许多人想在法律层面去惩罚张,这些"小事"做为呈堂证据似牵强些了吧?您说呢?
                  • 一点点做,一步步走. 我相信量变到质变. 如果开始的礼让是基于不能因小失大,那么现在就是要从小处着手的时候了.
                    • 我佩服你的坚韧,也欣赏你愿为你所相信的事情所做的努力的信心.但我问一句,如你处在张的position且网上说的她快要拿到第一个$20万了,你会在乎那$1500的机票钱吗?
                      • 在这件事上,我从不认为应该优先考虑钱,就象我不赞成安的儿子和母亲去和张讨论钱, 而让WSIB了解此事并取消张的机票报销,应该有助于在WSIB对张合法继承的质疑.
                      • 一个临走都会从鞍钢的户口上取走2000快,然后让鞍钢一点不剩的女人是什么都做的出来的,另外她现在还没拿到20W,她可能需要自己掏钱买机票然后才可以报销的。所以,去上海,她愿意,送骨灰,她不愿意是完全可能的。
                        • 你说的没错儿,那是道德层面的事儿.但坛子里的很多人,总希望对道德风评不好的人实施法律的制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再说,张已被贴上道德败坏"的标签,再希望她做出反她的人希望她作出的事情来,有点儿缘木求鱼了吧?
    • 不论“安钢事件”中的人物们,谁对谁错?谁有道义?谁无良知?我作为一个事不关己,本该高高挂起的旁人,
      却发现文章通篇和基角旮旯充满一个字,想必大家也都看出这一个字,就是“钱”。既然有大把大把的钱,很自然就会招来一大堆人的争和抢。不论名义上或“商婚”的老婆,或前妻,或是在家的老母,都应该Qualified。我不明白的是“我们八人”在这里是什么角色,“我们八人”是要代表谁?从以前的贴子里看到似乎是梁山好汉,想要替天行道,准确地说是想“替安钢”行道?不过他们要得到什么结果才算“行道”了呢?让张悦欢一分钱拿不着?20万全给老娘和前妻和孩子?我想都不易达到。可能我是愚人一个,但凡藏藏掩掩的事,看不清,想不明,烦请明眼人告之。
      • WSIB
      • 清官难断家务活.
    • 泪流满面!!!!!!!!!!!!!!!!!!!!!!!!!!!!!!!!!!!!!!!!!!!!!!!!!!!!!!!!!!!!!!!!!!!!!!!!!!!!!!!!!!!!!!!!!!!!
    • 看你把这出闹剧搞到何时为止?
    • 有时候我觉得法律是多么地软弱,人类的道德观又是如此地不堪一击。为什么胜利总是属于恶人?为什么好人总是与惆怅和失落为伍?
    • I feel extremely, meanwhile powerlessly, painful at this message. I don't want to blame her any more, cause nobody understands what on earth had happened between her and An Gang, so that I have no right to blame her.
      • She is actually a very emotional human being just as An Gang himself. She understands that An Gang's sister will disclose this to public, but still she did whatever her heart wanted her to do. From this perspective, I think she is honest and authentic.
    • 风压差,我总结一下吧
      事情到目前这个地步,社会舆论不可能改变什么。

      其实目前要做的,还是通过律师走法律渠道。安家的人看到了,张张悦欢不是一个
      可以信任的人。从法律上,另外一个收益人是安刚的儿子。安刚的前妻一定要坚信
      律师的专业精神。千万不要随便在任何法律文件上签字。一切签字,都要经过文武律师。

      社会舆论很难帮助什么。因为每个人的出发点都不一样。目前,还是应该在幕后静
      悄悄地做该做的事情。努力争取法律赋予的。法律之外的,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对
      张悦欢,不要企望什么。因为她眼睛中除了钱,什么也没有。生前不会有情,怎能
      希望死后有义?
      • 顶.
      • 总结性发言,不要再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了,一切都以法律为准。对于这个女人好似无间道说的,“出得来行,迟早要还的”
      • 还有请8人剧组以后少点报道,整个说多错多.现在看来整个事情除了安钢与儿子的父子情和母亲对安钢的母子情比较真实以外,其他人全是在耍着玩的.什么个姐姐弟弟,摆明了想拿自己亲弟弟亲哥哥的遗骨做文章,做舆论.
        明摆着那个哎呀老婆不会送骨灰去合肥,她就不能念在几十年的姐弟情份上去上海接一趟??还有那个所谓弟弟,难道出趟公差就真的比迎回大哥的尸骨更重要??非得在这事上来较劲.要是回去的是20万加币,你说她还会计较合肥上海的那点路程吗?会让人用EMS寄钱过去吗?至亲的亲人尚且如此,还有什么脸面要求人家露水夫妻这的那的.
        • 作为一个出生于安徽的男人, 我也觉得安的家人处事实在难以理解.如果说来不了加拿大来出席追悼会倒也罢了,张女的态度已经明摆在那里,结果一个弟弟要出差,一个姐姐去不了上海,等于坐视整件事发生.
          如果可以用所谓道德来要求张女,这件事情也不会发生成这样;而且每个人的角度不同,观念结论也不会相同.
          • 8人组也蛮辛苦的,不过大原则还是要有,争取舆论的时候,不要误导,任何时候,陈述事实 都是最简单合理的办法,否则会有不少漏洞,最后失去公信力,舆论就不利了。安的弟弟应该 也成家了,姐姐也一样,怎么就找不出个人来帮助处理?
            干脆放弃道德制高点,回到法律程序上来,尊重事实,该谁的就是谁的,就是败了,也心安
            理得。
          • 别忘了,张没有工作,她可能是有心挑选一个别人非常为难的日子去上海的。就算安家的人到了上海,也可能见不到她,也可能亲手从她手中拿不到骨灰。别忘了,张曾在上海呆过,在上海应该找到可以存放骨灰的地方吧?
            • 听说安弟是军人,临时出差,无法变通。再说了张某拿钱的话大概不会嫌麻烦了,送骨灰到是嫌麻烦。缺了大德了,真不知道帮她说话的人良心何在?!
              • 帮她说话的就是和她一类人,本质无耻到极点的人。
                • 这个话题已经让我有点恶心和心凉。如果刻薄地说,没有一个所谓的义人(包括双方,8人组,楼上)
                  • 我也觉得有点这个意思。其实一开始就应该知道张的目的就是弄钱,她更本就不是送骨灰为主要目的的。然后安家,再怎么着也应该想尽办法把鞍钢的骨灰接回去,而不是搞到最后被邮寄回去。可怜的安钢,想找个伴侣,但是却蠢到,连死了以后都不得安宁的地步。
        • 1。据报道,姐姐要照顾老太,所以没法离身。2。弟弟是军人,组织要求公差只能服从。
    • 张不需要是个聪明人,只要人到了不顾一切不择手段的地步,就很难招架了。
    • where?
    • 我每次看到这些帖子心里都有些堵。安的一场悲剧,现在成了闹剧。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没有看到所谓的真情,所谓的道德,只看到钱在作怪,旁观者推波助澜,煽风点火,很多人站在所谓的道德制高点, 把跟自己意见不同的人说成本质极坏,要下地狱。如果这些人真的相信地狱,象这样的妄说,诅咒,难道不也是一宗罪吗?
      1,事情的起源是安个人的悲剧。如果说逝者为大,大家就该尊重其个人隐私和遗愿,在法律的框架下把遗留的问题解决好。如果把一个人拎在显微镜下,谁能经得起这样的所谓解剖分析?诸位自己想想,愿不愿意看到在自己死后,自己生前做过的每一件事情(包括情感,工作,处人)都成为街人谈论评价的对象?
      2, 所谓法律。法律之所谓法律,是经过不同利益集团长期磨合的结果,一般来说体现了对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但是它并不一定保护每个人自以为是的利益,尤其西方法典和传统中国的习惯有的地方差异太大,象这个案例,如果张在法律上确认是安的配偶,即使是已经分居的,(包括出墙的),她仍然是遗产和保险的第一位继承人。而安的老母,即使没有收入,在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基本上没有可能成为受益人。----在这里,一般来说,传统的家庭次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张的法律配偶身份成立的条件下,张是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安置安的骨灰(包括归还给安的老家,或在多伦多安置)。
      假设按照很多网民所希望的那样,法律修改成按照配偶忠诚度来决定其所分配的遗产,诸位自己可以设想这样处置的后果。
      我个人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安的家人求诸于律师来维护自身(尤其是其儿子)的利益是自然和合情合理的决定,但愿那家文武行不要辜负了他们的期望。
      3,所谓道德, 我也有偏见,无非是多数人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而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视角,对同一件事情的看法结论当然会不同。我还是坚持,最大的道德是尊重自己和别人,如果自己不喜欢受到辱骂,那么也不要辱骂别人,不同观点可以理性探讨,也不一定要其它人同意自己的结论。网上也好,现实生活也好,谩骂和诅咒可以解决问题吗?可以维护自身利益吗?可能唯一的好处是情绪发泄而已。
      而且我还觉得,道德,应该是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强行要求别人来遵守自己坚持的道德观念。比如说,夫妻长期没有感情, 你自己可以认为离婚是不道德的(违反教义也好,对子女影响也好,其它人的看法也好),那么你自己可以选择不离婚,但是要求别人也不能离婚就有点可笑。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强烈支持WHOWHO一下。与本人想法一致。实在看不惯满篇的“毒语”和“诅咒”在网络上飞。同时又想起一个圣经故事:
        有一个生活作风不正的女人被人抓住后,很多人想用石头砸死她,有人便去问耶稣的意见如何处置,耶稣回答:“如果哪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就去扔石头”,结果所有人都一个个溜走了。

        所以当有人因为别人做错或做了自己认为不对的事,就对用最恶毒的语言去诅咒他们,我想这种人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凡事与人为善,这世界也便容易了。
        • 你这个比喻不对.
          第一,大多数认为冰做错的人都是理智地在发表观点,即使有时过激,也只是网上发表,并没有实际威胁到冰的利益,这个拿用石头去砸一个女人不能比;第二.冰有无做错,天地自有公道,作为外人也许觉得她的所做情由可原.但是作为家人,其悲愤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其对冰的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谴责他们毫无理由,除非你从来就没有对家人的亲情.有些维护冰的人不惮以最大恶意去度量死者家属,却以最大善意去维护冰,不知又是圣经里的哪一出?第三.大家在这里讨论,相信绝大多数无非是出于自己的良心(也不排除有人做秀搅局),有谁真正从中得利了?仔细想一想你就知道了.

          此事在这里吵得再纷纷扬扬,相信大家还是会该上班的上班,该生娃的生娃,在生活中那些曾经吵过的ID说不定还处得不错.这就是人生.
          • 所以我说每个人的视角不同,结论自然不同。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第一,我恰恰觉得大部分的指责都是无建设意义的谩骂和诅咒,而且高高地站在所谓的道德制高点上。如果容忍和助长这种“快意的宣泄”方式,迟早会涉及到人们的实际生活,至于后果,并不是人们冷静下来愿意接受的。(举例来说,如果可以用“文化革命”的方式来反腐败,结果会是怎么样?)
            第二,这原本是件私事,引起公众(当然是在加的华人圈里)的这么大的注意力,钱的因素当归到第一位,当然加上对作假和不义的反感。要说良心,人们的良心就是让法律去适应某个族裔的所谓传统道德?
            第三,就是所谓的传统,我也没有看到安家人做事的出发点何在。这么大的风波已经起来,如果安家人真的相信张女,我真的无话可说。从零星披露的信息来看,张女无非答应送骨灰回国,自己顺便去办些私事。至于怎么交接,经过电话里的争论,安家还要以“未亡人”的身份来要求张女,不知是说他们善良好,还是无知好;如果恶意的猜测,当然还有其它的可能。大家即使离开中国一段时间,中国国情的处理方式也没有完全忘记吧。如果我再恶意一些,安姐为什么还要把张女的做法说给老母听,让她雪上加霜?这也符合中国传统吗?(请看,谁能经得起网上的人这样的猜测和评价?谁愿意把自己的私生活放大到网上给人评论?)
            ---我一直认为,理性的探讨比较有建设意义,对于过于私人的东西,个人觉得最好能基于尊重和理解的心态,即使不同意甚至反感,也最好用比较理性的态度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而不是那种诅骂和宣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完全同意你的开头:每人视角不同,结论自然不同.
              就撇开别人,看你我观点,已经能看出我们看事物的视角的区别:
              对挺安的人,你看到的多是谩骂和诅咒,我看到的多是同情和伸张正义,ID名就不必一一列出了.老实说这件事我本来一直不发声,因为觉得确实不能随意判断别人.直到看到那些保张的人不惜以最坏之揣测来污蔑死人家属才忍不住出声的.那么从我的角度,我可不可以也说这些人是在搞文化大革命,颠倒黑白呢?
              关于法律,谁都知道要依法办事.但是法律女神是一手拿杆称,一手抱婴儿的,这里的寓意你不会不知到吧?什么叫让法律去适应某个族裔的传统道德?法律本身就是由某族裔的传统道德演绎而来的.你说此事目的是钱,OK,大多数民事纠纷和法律纠纷哪个不是为了钱?用此来辨别真伪有意义吗?
              关于传统,家事,没什么可说的了,你自己都说过于私人的事最好不要揣测,要给予尊重和理解.

              好了,这算不算是理智地探讨?不过我还是旗帜鲜明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鄙视张的为人.没办法,人生观已经养成,就算你说咱是伪君子也罢.
              • 我当然同意你的“理智的探讨”。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坦率的说,如果一定要表决,我也是属于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鄙视张的为人的那一类。不过我肯定自己是“伪君子”。我相信把自己放在网上给人这么那么分析评价,我也不会比安家人甚至那个张女好多少。
                我也是一直没有发言,毕竟是人家的家事,直到昨天夜里,实在有点恶心有些人的网上发言,忍不住也上来吐口口水。
                1,关于文革。我倒不觉得文革是颠倒黑白。(谁的黑?谁的白?今天的白,也许就是明天的黑。),相反,我个人认为是群体性失去理智的狂热宣泄,在那种环境下,少数人的声音已经无法表达,整个社会只有一个标准,最后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你看,大家的观点还是不一样)。 我只是本能地反感这样。
                2,至于对安家的评价。我自己就是安徽出生,待到差不多20岁才离开。但是我实在理解不了他们处理这件事的方式。
                3,关于法律和传统。如果我没有错的太离谱的话,中国的传统家庭成员的关系和这里的差异很大,当然存在冲突。法律当然可能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修改,事实上随着时间变化,宪法和具体法各国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但是如果配偶的法律地位成立的话,我没有看到把老人和兄弟姊妹放在配偶前面的可能,更没有根据结婚时间和忠诚度来决定抚恤金数额的可能(很多网民的潜台词不是这样吗?)
                4,关于钱。为经济利益发生法律纠纷是极普通的事情,所以我说整件事情最合情合理的就是安家(主要是其儿子)委托一个合格的律师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我反感的是太多的人拿地狱,良心来说事,见不得和自己意见不一样的发言。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再赞一个,聪明人那
          • 说得太对了!
          • 可能是本人学疏才浅,比喻没有比到你心坎里。没关系。不论如何我要表明的是,在这件事里,本已没有赢家。
            大家为何不妨静下心来,把这个本应是非常非常隐密的私事,让当事人和政府以及律师去处理,去做一些正经事。把满篇的毒语和诅咒公布于众,我实在想不通这些人的目的何在?为了搞臭张姓女子?会不会把臭气也一并带到安家在中国的亲人?

            还是一句话,满篇的“钱”字在作怪。
            • 现在除了钱还有什么?
          • 赞一个
          • 我也跟着赞一个,说得太好了。
          • 说得好,支持!
          • 很有见地! PF
      • 非常非常同意你的观点。尤其厌恶人参公鸡
      • 顶一把.一直希望双方能做点儿实事儿,彻底解决矛盾(当然,最好是双赢).但八人小组或其成员,总是想挑起事端,可曾想几次都是"搬起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张女的最大的本事就是:
        既然被贴了标签,被攻击,被侮辱,但打死不出头.一副弱者的楚楚可怜.不得不佩服.
        反观八人小组,且不说是一群对加拿大体制了解有限的乌合之众,在网上气势汹汹,得理不让人.先问你一句,你的斗争对象是中国人还是加拿大人?你的斗争范围是在中国人的范围内还是无边无际的?答案大家都清楚.所以,斗争的方式就得是:得饶人处且饶人.
        而你们小组采用的是对加拿大人的"得理绝不饶人"的方法对中国人,且要赶尽杀绝.太过了吧?想必你们都是成年人了,就不明白"同情弱者"这么浅显的道理?
        如果网上所披露的张的情况属实,那也只能说张在咱们中国文化的道德标准下来衡量的话,她是一道德上有瑕疵甚至严重瑕疵的人,如果有人想用加拿大的法律去惩罚一道德有瑕疵的人.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八人小组是时候考虑退场了.从一开始你们要采用法律手段去剥夺张的权利以达惩诫目的就注定了这是一Mission Impossible.再接着走下去,对八人小组无非是自取更大之辱.
        话不太好听,也爱听不听.不听呢,我也没着,只能接着看戏,调剂这苦闷的单调生活而已.
        • 法律是盲目的,持天平的人是闭着眼睛的。法律有很多漏洞,漏洞靠道德舆论监督。 It is a mission impossible, yes.但是,安家有冤,自己不能来多伦多,就得有朋友出面。 个人的网络荣辱算什么。这事总的有人做吧。什么是法律的公平?这就是,给双方一个对等的机会。
          • 哼,目前的结果就是让安的骨灰被邮寄,这就是你们出面的结果
          • 好.还有戏看.问一句,准备搞多大呀?上次是你讲的要expose the whole story to Canadian media吧?准备的怎么样啦?既然架式都拉开了,把你们那小组的功能再说清楚点吧.别遮遮掩掩的了.至少让我局外人看着光明磊落的.
    • 一场用死去的人来炒作自己的闹剧
    • 受不了这个姓张的女人,简直就是人渣!为什么就没人去移民局告她骗婚!让她滚出加拿大!安钢的抚恤金一分钱都不应该分给这个天良丧尽的歹毒女人!
      • 呃 迫害法轮功练习者的也是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