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按照相关法规,安钢的妻子和孩子都能得到相应的抚恤金。目前看,抚恤金有两个来源:
一、退休金。
根据退休金管理规定,夫妻分居后,只要没有与第三者同居,就仍然有可能享受夫妻待遇。以后再婚,待遇也不会停止。
按照张女士的年龄,那么她要在六十五岁以后才能领取安钢的退休金抚恤,每月领取相当于现在两三百加元的数值。这是一个普通工人工作三、四天的收入,不能算多。
安钢的孩子,如果能证明是由死者供养的,那么在他十八岁之前,可以领取每月两百左右的抚恤金。如果他十八岁之后继续上学,那么抚恤金可以持续到他毕业或 25 岁。
退休金计划还包括一笔一次性的死亡抚恤。这个钱本意上应该用于死者的房地产或丧葬费。其数额是根据死者生前的年收入计算的,最多不超过死者的年收入。如果死者有房地产(Estate),这钱就直接划过去。如果没有,这钱就给负责丧葬事宜的人。如果也没有,才按顺序给配偶或其他亲属。由于丧葬费用通常也要上万,所以这个钱实际上不一定能剩下多少。
二、工伤保险抚恤。
安大略省的工伤保险不会让伤亡的工人因工伤而发财。所以,最开始有人说八十万的时候,我就持怀疑态度。按照工伤保险局给的公式计算,死亡保险最多只有八万加元左右。而且,工伤保险最多只能补偿所丧失的收入,如果你从其它途径(比如退休金)获得了补偿,那么工伤保险就相应减少补偿额。
按照工伤保险法,分居的配偶不能获取保险赔偿,除非她/他能证明自己在死者生前受其供养(financially dependant on the worker)。从网上传言来看,张女士也许不受安钢供养,那么她就享受不到工伤补偿了。当然,网上传言不一定准确。如果张女士向 WSIB 证明了自己受安钢供养,那么她可以领到一笔一次性的抚恤金,其公式为:55,555.55 + (40 – Survivor’s Age) x 1388.88。如果张女士为三十岁,那么她可以获得约七万元抚恤。
如果安钢没有这个配偶,且安钢的孩子受他供养,那么孩子可以获得 55,555.55元的一次性抚恤。(这大概就是七人小组的目标)
此外,死者遗孀每月还可以获得生活补贴。计算是这样的:设死者生前年净收入为 A,遗属年龄为 B,则遗属可以获得的补贴为:A x [40% + (B – 40)%]。假定死者生前税后净收入为五万,张女士为 30岁,则 50,000 x 30% = 15,000 / 年。
如果遗孀要照顾死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上面公式中的百分比则改为 85%。即:50,000 x 85% = 42,500 / 年。(那个说要让张女士抚养孩子的人,是不是该改主意了?)
对于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WSIB 会考虑遗孀、子女、子女看护人各方的利益,合理分配这笔抚恤。(不是非打官司不可)也就是说,帮助安钢抚养孩子的安钢的父母也许可以获得每年两万加元的定期抚恤,直到孩子满十九岁为止;十九岁之后,如果孩子继续上学(最多到29岁),则比例降为 10%,每年五千加元,也不错了。
至于其他亲属,只有当死者没有配偶且没有供养子女的情况下,如果死者的其他亲属能够证明自己受死者供养,那么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定期抚恤。这笔抚恤金的数额由工伤保险局确定。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一、退休金。
根据退休金管理规定,夫妻分居后,只要没有与第三者同居,就仍然有可能享受夫妻待遇。以后再婚,待遇也不会停止。
按照张女士的年龄,那么她要在六十五岁以后才能领取安钢的退休金抚恤,每月领取相当于现在两三百加元的数值。这是一个普通工人工作三、四天的收入,不能算多。
安钢的孩子,如果能证明是由死者供养的,那么在他十八岁之前,可以领取每月两百左右的抚恤金。如果他十八岁之后继续上学,那么抚恤金可以持续到他毕业或 25 岁。
退休金计划还包括一笔一次性的死亡抚恤。这个钱本意上应该用于死者的房地产或丧葬费。其数额是根据死者生前的年收入计算的,最多不超过死者的年收入。如果死者有房地产(Estate),这钱就直接划过去。如果没有,这钱就给负责丧葬事宜的人。如果也没有,才按顺序给配偶或其他亲属。由于丧葬费用通常也要上万,所以这个钱实际上不一定能剩下多少。
二、工伤保险抚恤。
安大略省的工伤保险不会让伤亡的工人因工伤而发财。所以,最开始有人说八十万的时候,我就持怀疑态度。按照工伤保险局给的公式计算,死亡保险最多只有八万加元左右。而且,工伤保险最多只能补偿所丧失的收入,如果你从其它途径(比如退休金)获得了补偿,那么工伤保险就相应减少补偿额。
按照工伤保险法,分居的配偶不能获取保险赔偿,除非她/他能证明自己在死者生前受其供养(financially dependant on the worker)。从网上传言来看,张女士也许不受安钢供养,那么她就享受不到工伤补偿了。当然,网上传言不一定准确。如果张女士向 WSIB 证明了自己受安钢供养,那么她可以领到一笔一次性的抚恤金,其公式为:55,555.55 + (40 – Survivor’s Age) x 1388.88。如果张女士为三十岁,那么她可以获得约七万元抚恤。
如果安钢没有这个配偶,且安钢的孩子受他供养,那么孩子可以获得 55,555.55元的一次性抚恤。(这大概就是七人小组的目标)
此外,死者遗孀每月还可以获得生活补贴。计算是这样的:设死者生前年净收入为 A,遗属年龄为 B,则遗属可以获得的补贴为:A x [40% + (B – 40)%]。假定死者生前税后净收入为五万,张女士为 30岁,则 50,000 x 30% = 15,000 / 年。
如果遗孀要照顾死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上面公式中的百分比则改为 85%。即:50,000 x 85% = 42,500 / 年。(那个说要让张女士抚养孩子的人,是不是该改主意了?)
对于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WSIB 会考虑遗孀、子女、子女看护人各方的利益,合理分配这笔抚恤。(不是非打官司不可)也就是说,帮助安钢抚养孩子的安钢的父母也许可以获得每年两万加元的定期抚恤,直到孩子满十九岁为止;十九岁之后,如果孩子继续上学(最多到29岁),则比例降为 10%,每年五千加元,也不错了。
至于其他亲属,只有当死者没有配偶且没有供养子女的情况下,如果死者的其他亲属能够证明自己受死者供养,那么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定期抚恤。这笔抚恤金的数额由工伤保险局确定。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