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判断安对前女友念情。但安不想离婚, 所以张后来出走,想通过分居一年自然离。安这个时候的确也是想到自己由于处境不佳让女的失望而去,而自责,所以象司机朋友写的那样,拼命工作,想“成功”。。。但不成想,比起未来的成功的未知数,其实,女的更需要身边有天天的体贴和温柔,那怕是穷一点,忍受不了那个孤单的。。。总之,婚姻的目的起始不纯,但后面是因为情感不合而分。一个案例,说明出两个问题。 这么说来,于情于理,张应得部分$,而孩子和老人等也应得一部分。张的移民身份,如果有人能有实证,并有能力去告,可以成立,张被遣返的话,也不足太惜,毕竟这是她拿婚姻做代价的风险,该自己承受。所谓出来混的,终要还的道理。而张得的$,是安在婚姻不良动机中因为安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而注定的结果。孩子得的$,是从法律规定上和从良心道德双方面所要求的。 就这么判了,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