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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是想拿的,在舆论压力之下,暂时决定放弃。但是最终放弃不放弃,还没有定。

安钢之死的第四个谜团,就是安钢身后留下了巨额保险,这保险有多少并应该属于谁。据安钢的前华人雇主金女士介绍,这是一笔巨款。第一次给十万加币,以后每月给收益人约2000元直至65岁退休。据大家估计应该有80万加币左右。安钢这种保险因为是跟车不跟人,不需要写受益人。所以应该妻子是第一继承人。据金女士介绍,安以前在刚把妻子接来的时候签过一份目前已经失效但必须填写受益人的保险,当时他写了给新婚妻子一半权益。现在,这个保险,究竟是应该留个安的老母和儿子还是绝情分居的妻子,在多伦多华人之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据调解安的婚姻的社工介绍,安的分居妻子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已经有意放弃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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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佳缘 / 情爱悠悠 / 本来想保持沉默,但刚写了一个东西,给真心关心和同情安钢之死的人看看,
    • 靠,真是一笔巨款保险费。要是那个鸟女人吞了这80万巨款,真的是丧尽天良!
      • 原来她是想拿的,在舆论压力之下,暂时决定放弃。但是最终放弃不放弃,还没有定。
        安钢之死的第四个谜团,就是安钢身后留下了巨额保险,这保险有多少并应该属于谁。据安钢的前华人雇主金女士介绍,这是一笔巨款。第一次给十万加币,以后每月给收益人约2000元直至65岁退休。据大家估计应该有80万加币左右。安钢这种保险因为是跟车不跟人,不需要写受益人。所以应该妻子是第一继承人。据金女士介绍,安以前在刚把妻子接来的时候签过一份目前已经失效但必须填写受益人的保险,当时他写了给新婚妻子一半权益。现在,这个保险,究竟是应该留个安的老母和儿子还是绝情分居的妻子,在多伦多华人之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据调解安的婚姻的社工介绍,安的分居妻子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已经有意放弃保险权益。
        • 这是已知的保险,说不定还有其他的.希望在悲惨之后,人人都变得善良
          • 她若分到一毛我也会觉得她禽兽不如。本来骗婚只是道德败坏,若再去分人命钱,真不怕天打五雷轰吗
      • 悲哀啊,为什么恶人赚便宜?希望结果别让俺们人类填堵
    • 第一,文章里的错别字,语法错误,标点符号错误比较多。第二,别克轿车忽然换线这一信息是从哪里得来的?
      如果真是如此,不禁使人想起安钢同学海燕写的那篇“怀念安钢”里提到过的,安钢曾对她说,他“最怕有人突然插到车前。大卡车惯性特大,刹车距离远,一旦车停不下来,就会撞上突然插进来的车。”

      看来事故大概就是这样出的。
      • 本来不想写,写得比较匆忙,难免有错,已让编辑在改,别克突然改线是事实
    • 蚊香:安刚的儿子和父母肯定可以得到一笔钱,你可以和他们接触,我想他们也会支持打官司挣保险金。这样的话,律师就可以从最后的赔偿金支取费用。
      我想,法律都是按照人的道德标准设定的,只要律师上阵,这位冰美人是拿不到的。分居的夫妻等同于路人,他们可以分分居前的财产,但分不到分居后的财产,不然分居就失去了意义
      • 别让大家误会了我在闹啥呢,,我只是同情他,处理他的问题的都是他的朋友们,如果广大群众同情安,那就请支持安的朋友们.他朋友的贴子也对那张电脑里的照片有解释!
        • 当然知道你是侠肝义胆了。网友也是,大家不都是凭自己的良心在这里说话呀。有 网友有些疑问,甚至对老安的为人有怀疑,可以理解。慢慢解释。实 在不行,代替老安认错。再大的错,也不能把原则问题忘了。就是老安的国内家属, 需要我们的帮助。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 基本同意。如果真的有困难,比如新移民,需要点时间适应。比如想深造一下。那么 夫妻一场,我相信大家也愿意看到她得到一些生活学习的基本费用。但是她已经跟 别人同居了,就不应该再要保费。不然男方也会心里不舒服的。
        • 那女人兴许还想,她被安钢睡过了,拿些钱来以便将来和别的男人过点好日子是应该的。
          • 她如果这么想(被老安睡过),那是自己瞧不起自己。这样做(拿些钱来以便将来和别 的男人过点好日子)那是侮辱他以后的男人。留点钱上学,充实自己,然后用自己的 劳动获取生存,那是对自己的尊重。只有这样,大家才会钦佩她。
            • 省省吧,她如果是这种"留点钱上学,充实自己,然后用自己的劳动获取生存"的人,也不会利用婚姻来加拿大了。那种人一定是自己努力争取自己移民过来的,而不是骗婚再弄点钱出走的女人。
              •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总是假定无辜。我假定她是无辜的,是由于婚姻中的误会才离家 出走(但是我也知道,她可能不那么简单。不过目前这些都是小事)。她的行动,会 证明她属于哪一类。人品的高低贵贱,大家都在看着。不但影响她,还有她的姐姐, 她以后的家庭。
        • are you sure 她已经跟别人同居? if this is true, you are an idot too becaue you are still 假定她是无辜的.
          • 对不起,我想我把这种假定夸大了。我不知道这种假定是否是事实。但是我知道,女 人和男人不同。男人离家的时候,没有目标。女人离家的时候,往往是有了目标了。 男人离家,象狗一样还会回头。女人离家,象猫一样,从此消失。她消失了。
      • 关键的关键是这段婚姻都没有持续多久,才2-3个月,第4个月就出走。如果婚姻好多年,甚至10,20年,有了对方的孩子,就算分居拿些钱也是情理之中,毕竟对婚姻还付出了些。
        • 最毒不过女人心啊,你们有没有想过去移民局上,告她骗婚呢?时间那么短,很明显的。
          • 就是呀,明显骗婚。千万不要让她拿走一分钱。
        • 10年,那还用说?如果有感情,有孩子。不给她保费,我们也会替她要的。但是那是 假设。
    • 反而简单了。告她骗婚,一旦成立,她就无继承权了。
      • 她若不伸手分遗产,就放她一马吧,与人为善。但若伸手,无论告她什么,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到法院前面举牌子示威的,而且她的形象必然会上媒体,最后不仅什么也得不到,还要被遣送回去,真要遗臭万年了
        • 对无道义的人来说,你放一码最终只会害自己。那个女人显然无情无意,即使她现在处于可能丧失移民的压力而暂时不拿恤金。过了两年,她还可以追诉的。那时你已不可能控她骗婚了。
        • 三十出头,身材高挑,相貌出众,可以风情万种,立刻迷倒男人,有可翻脸无情,连恩人(如果她原打算利用安)最后的钱都要骗,原籍河南,上海打工,自称原做会计(这是原妓女最多自称的职业),你要想一下了,她原来做的是什么?
        • 如她真在上海做会计,是一定有文凭的。完全可靠自身技术移民。凭我以前在移民公司打工的经验,只有一种可能,对那种人,如你现在心软,你终有一天会吃亏的。婊子是认钱不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