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爱人在中国和其他孩子生活,现在已经失去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而我一直在加拿大和小的孩子一起生活。论年龄,我已经有申请老人金(即Old Age Security Pension)的资格。之所以没有去申请,是因为曾经在申请GST/HST的事情上,弄得我很麻烦,很不愈快。
有关老人金的事情,我想请教懂得它的规矩或者已经在领取老人金的人:
1. 它的数额大约有多少?(我和我爱人都退休,我的退休收入一年2000加元,我爱人3000加元)。
2. 申请老人金是不是要提供我爱人的收入?(中国没有象加拿大的T4表,也不知道什么样的证明才能让这里的公务员相信,我爱人所提供的就是收入证明。)
3. 申请表格上,有婚姻状况的栏目。该栏目里有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工卡号码(SIN卡)。如果我填上分居(Separated),是否要提供文字材料以证明确实是分居(加拿大的分居协议有哪些内容?)
4. 申请老人金是以家庭作为一个单位进行审批(象GST/HST那样),还是以每个个人作为单位进行审批?为什么要提供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工卡号码?
谢谢您的帮助
有关老人金的事情,我想请教懂得它的规矩或者已经在领取老人金的人:
1. 它的数额大约有多少?(我和我爱人都退休,我的退休收入一年2000加元,我爱人3000加元)。
2. 申请老人金是不是要提供我爱人的收入?(中国没有象加拿大的T4表,也不知道什么样的证明才能让这里的公务员相信,我爱人所提供的就是收入证明。)
3. 申请表格上,有婚姻状况的栏目。该栏目里有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工卡号码(SIN卡)。如果我填上分居(Separated),是否要提供文字材料以证明确实是分居(加拿大的分居协议有哪些内容?)
4. 申请老人金是以家庭作为一个单位进行审批(象GST/HST那样),还是以每个个人作为单位进行审批?为什么要提供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工卡号码?
谢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