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护照法》 新增 三种情况不签发中国护照,分别为: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或
2)无法证明身份的;或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建议具有中国户籍而有意申请中国护照人士尽快在国内申请中国护照。新法实施之后如何证明自己的中国国籍尚不清楚,现在则是无需专门证明自己的国籍,只要户口本就行了。
此外,现在因国籍冲突不便持护照入国或者出国、从事边境贸易、参加边境旅游人员,出入国境持有的证件都是“入出境通行证”,持证人在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出入,无需签证。《护照法》实施后,“入出境通行证”证件形式继续保留,但改名为“出入境通行证”。
立法过程:2004年5月起草;2005年10月15日提交立法机关;2005年12月26日一读;2006年4月25日二读;2006年4月29日三读;2007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