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小戴与她男友小沙相交8年,同居3载,曾4次在小戴要求下去Toronto市府登记结婚,但都因小沙3月内不去完婚仪式,而使登记作废。男方声称有结婚恐惧症,女方曾数度试图交往其他男友,但关键时刻小沙又以答应结婚予以搅黄。由于已有多年基础,年岁不饶人,小戴也不想再另起炉灶,目前想以同居来达到事实婚姻(common-law marriage)的目的, 请各位支招。如何令男人战胜结婚恐惧症?common-law marriage是否具有法律效果?如何证明common-law marriage? 目前小戴又说服小沙去登记结婚了,有何高招使他无法赖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