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case 是这样:
我和我老婆(当时还是我朋友)在99年底开始申请,我的是递香港,她是递北京。结果我的申请非常慢,现在还在等面试,。而我老婆非常的顺利,已经在今年10去加拿大登陆,现已回北京。现在我们想同时办配偶移民。因为认为这个会非常快。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在香港的申请是否应该撤销。我们曾向大使馆寄信咨询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们的答复却是让我们自己去看相关的文件,自己作决定。现在我们非常困惑,不知道是否应该撤销香港的申请。因为我们不愿让过去的努力付之东流。但是又害怕同时申请会有麻烦。我该如何去作?有相似经历的朋友可否给我一点忠告!
我和我老婆(当时还是我朋友)在99年底开始申请,我的是递香港,她是递北京。结果我的申请非常慢,现在还在等面试,。而我老婆非常的顺利,已经在今年10去加拿大登陆,现已回北京。现在我们想同时办配偶移民。因为认为这个会非常快。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在香港的申请是否应该撤销。我们曾向大使馆寄信咨询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们的答复却是让我们自己去看相关的文件,自己作决定。现在我们非常困惑,不知道是否应该撤销香港的申请。因为我们不愿让过去的努力付之东流。但是又害怕同时申请会有麻烦。我该如何去作?有相似经历的朋友可否给我一点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