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年前刚登陆的时候有个亲戚帮了我很多忙,接机、找房子等等。后来她找到一份工作,但她本人当时是留学生无工作许可,就同我商量借工卡一用,因为有亲戚关系,人家当初又帮我们很多,加上金额不大(不超过我当年的免税额),于是就答应了,事先讲好用到年底。第一年一切顺利,我没有工作,老公打工,报完税我还有退税,就把退税款还给了亲戚,她还请我们吃饭。第二年问题就来了,她又用了3个月,我不是很高兴,但也不好说什么,后来老公找到专业工作收入上来了,到报税的时候不仅没退税还要往回交税,她的3个月工资还是对我们有影响的。结果亲戚还想着和上年一样我会把钱退给她哩,但我不能这边交钱给政府,那边从自己口袋里掏钱给她吧。后来她没有跟我们再来往了,我也从别人口中得到她对我的评价“贪小便宜”,我是里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