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情况:01年1月夫妻同时登陆,2004年6月我递交个人申请(物理上离3年还差2个月)后即回国至今。
现在被通知7月18日参加考试。(老婆04年2月独立申请(物理上够3年时间,去年12月通知宣誓,但是因故后延,有待新一轮背景调查后再安排宣誓)
04年2月我在加注册了一有限公司,但至今未有任何activity.实际情况是想在中国创业(04年9月份在中国成立一家公司,法律上与加公司无关)。
考虑到尽可能不要见法官,进一步能顺利拿到国籍,我想提供一些材料,说明回国是因为加公司业务(应该说得过去,但不知要提供什么材料)而长期委派去中国开展业务。诚恳请教:想法可行否?应提供哪些材料为好?对这个case的建议?非常感谢!
现在被通知7月18日参加考试。(老婆04年2月独立申请(物理上够3年时间,去年12月通知宣誓,但是因故后延,有待新一轮背景调查后再安排宣誓)
04年2月我在加注册了一有限公司,但至今未有任何activity.实际情况是想在中国创业(04年9月份在中国成立一家公司,法律上与加公司无关)。
考虑到尽可能不要见法官,进一步能顺利拿到国籍,我想提供一些材料,说明回国是因为加公司业务(应该说得过去,但不知要提供什么材料)而长期委派去中国开展业务。诚恳请教:想法可行否?应提供哪些材料为好?对这个case的建议?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