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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賓診所皮膚美容專科 主治醫師彭于賓
看到這篇文章,我認為該作者對於化妝品及皮膚保養的專業認知淺薄,觀念不正確。比較像是出自同行競爭、惡意攻擊的文章,缺乏專業論點支持。
為什麼免稅商店裡沒有SK-II﹖
我想這是市場區隔、行銷策略的考量。
日本的美粧店把SK-II作成SET擺在門口的花車上,我認為只要賣得出去,放在哪兒應該都無所謂,畢竟不同市場,有不同的促銷手法。
既然SK-II是日本品牌,為什麼廣告都是用台、港星?
這更可笑了!只要廣告主合意,代言人條件佳;討論用何地明星,基本上是沒有意義。
皮膚科醫生建議凡含有酵素的DD都少用﹖
身為個皮膚科醫師,我不太瞭解DD這兩字的意思。
不過化妝品內含有酵素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應該是指酵素萃取物。
正確的情況應該是皮膚科醫師會建議消費者,盡量少天然植物直接清潔及保養肌膚 。
例如很多人會詢問:「醫師,我家有種蘆薈,我可以拿來敷臉嗎﹖我可以用綠豆粉替小孩子洗澡嗎﹖」
直接使用植物來保護肌膚,應考慮到ph值、適用性,天然植物中的酵素 會分解蛋白質對肌膚過於刺激,建議需避免直接使用。
酵素具有洗潔皮膚之功效,但化妝品成份皆為酵素萃取物,SKII含有麴酸、維他命B2、B6、大腸菌等酵素代謝物,皆為可使用之保養成份。
SK-II裏面含有大量的酵素,逐漸腐蝕表皮層﹖
任何登記保養用之化妝品都不可能會腐蝕表皮層。
而各位在拿自己的真皮層見人能不晶瑩剔透嗎?
這句話更說不通了!因為代言人是不可能是拿真皮層見人,該作者也認為廣告者晶瑩剔透,該是在稱讚該化妝品具有神奇功效吧。
一旦使用SK-II時間太長,只怕去皮膚科醫生那裏也未必可以救治你們的皮膚了﹖
這更是個錯誤的說法!長期使用任何不當化妝品之患者,皆可尋求專業的皮膚科醫師診療,醫治及重建皮膚。
是不是SK-II所有的產品都含酵素?
身為皮膚科醫師,我表達客觀中立的說法,如果不相信可合法販賣之化妝品,就等於不相信我們行政院衛生署的能力。如果該化妝品的酵素萃取物成份不在合法範圍內,衛生署怎會核准上市﹖還讓它廣告做得那麼大﹖如果有問題,就表示每位官員都睡著了!
建議網友如對化妝品之成份是否合法性有疑問,可前往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化妝品登記處查詢。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周圍的人都比較有條件,都在用成套的SK-II(35歲左右)﹖
關於這點,我想是市場階層行銷策略成功吧!
其實酵素不一定是壞東西,適當的使用可以防止黑頭,還可以溶解油脂粒,但SK-II的含量這樣 一個SET的用下去一定“死”﹖
這個說法就太過火了!所謂的PITERA與含有水楊酸成份,濃度非常非常低,所以不會有燒壞皮膚的機會。
偶就是剛停用了兩三周SK-II的再生素和乳液、神仙水,現在覺得臉上的皮膚發生 角質老化的情況,好恐怖我的眉毛和額頭部位現在脫皮﹖
正因為含有水楊酸成份,可分解老化與老廢角質,所以會有脫皮現象與軟化角質。
所以我很對KANEBO的小姐有好感,當我要買他們含有輕微酵素的美白洗臉泡那時, 她很仔細的觀看我的皮膚,然後說我的皮膚是屬於輕微敏感型,對酵素的反應應該是中 度,所以她建議我買是可以,但一個星期用三次就夠了,不需要用太多。也不要用太多。
看起來筆者,比較像是推銷KANEBO的服務小姐。該段則同樣敘述KANEBO之產品也含有輕微酵素成份,那既然KANEBO可以用,那SKII為什麼不能用呢﹖
其實我只是想說用SK-II其實在你們臉上發生的事情是與我同學在每年冬天那時發生的事情是一樣的,確實不能夠長期使用。如果認為SK-II在你的臉上用得很好,我不反對你繼續用,畢竟有些人可能對SK-II的功能確實有這方面的需要。
關於這一點真皮層、朋友一再脫皮、、、等等,身為一位皮膚科醫師,其實並不瞭解筆者所想解釋的狀況究竟為何。
SK-II在北美洋人店裏不賣﹖只有在唐人街,中國城找得到。
SKII產品大多表標榜美白、保濕等,針對本來皮膚就很白的白種人、或是怎麼美白都白不到哪兒去的黑種人做行銷,不是可笑﹖
加上種族差異性、膚質的不同,各產品自然會做市場區隔。把火力集中於主要市場上,讓旅居國外的愛用者不需要靠郵購取貨;考慮到固定使用者之方便,才是企業主明智之舉。
并且,现在在美国的SAKSSKII已经上了专柜,澳洲也有SKII的专柜,看来通不过美国的严格药检的谣言不攻自破!
由於文章中提到的化妝品牌,廣告預算多,樹大招風,自然引來不少眼紅的非議。關於網路上流傳之文章,企業主已在平面報章做過回應處理,很可惜卻忽略網路族群,才讓這類謠言不斷擴散與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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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賓診所皮膚美容專科 主治醫師彭于賓
看到這篇文章,我認為該作者對於化妝品及皮膚保養的專業認知淺薄,觀念不正確。比較像是出自同行競爭、惡意攻擊的文章,缺乏專業論點支持。
為什麼免稅商店裡沒有SK-II﹖
我想這是市場區隔、行銷策略的考量。
日本的美粧店把SK-II作成SET擺在門口的花車上,我認為只要賣得出去,放在哪兒應該都無所謂,畢竟不同市場,有不同的促銷手法。
既然SK-II是日本品牌,為什麼廣告都是用台、港星?
這更可笑了!只要廣告主合意,代言人條件佳;討論用何地明星,基本上是沒有意義。
皮膚科醫生建議凡含有酵素的DD都少用﹖
身為個皮膚科醫師,我不太瞭解DD這兩字的意思。
不過化妝品內含有酵素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應該是指酵素萃取物。
正確的情況應該是皮膚科醫師會建議消費者,盡量少天然植物直接清潔及保養肌膚 。
例如很多人會詢問:「醫師,我家有種蘆薈,我可以拿來敷臉嗎﹖我可以用綠豆粉替小孩子洗澡嗎﹖」
直接使用植物來保護肌膚,應考慮到ph值、適用性,天然植物中的酵素 會分解蛋白質對肌膚過於刺激,建議需避免直接使用。
酵素具有洗潔皮膚之功效,但化妝品成份皆為酵素萃取物,SKII含有麴酸、維他命B2、B6、大腸菌等酵素代謝物,皆為可使用之保養成份。
SK-II裏面含有大量的酵素,逐漸腐蝕表皮層﹖
任何登記保養用之化妝品都不可能會腐蝕表皮層。
而各位在拿自己的真皮層見人能不晶瑩剔透嗎?
這句話更說不通了!因為代言人是不可能是拿真皮層見人,該作者也認為廣告者晶瑩剔透,該是在稱讚該化妝品具有神奇功效吧。
一旦使用SK-II時間太長,只怕去皮膚科醫生那裏也未必可以救治你們的皮膚了﹖
這更是個錯誤的說法!長期使用任何不當化妝品之患者,皆可尋求專業的皮膚科醫師診療,醫治及重建皮膚。
是不是SK-II所有的產品都含酵素?
身為皮膚科醫師,我表達客觀中立的說法,如果不相信可合法販賣之化妝品,就等於不相信我們行政院衛生署的能力。如果該化妝品的酵素萃取物成份不在合法範圍內,衛生署怎會核准上市﹖還讓它廣告做得那麼大﹖如果有問題,就表示每位官員都睡著了!
建議網友如對化妝品之成份是否合法性有疑問,可前往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化妝品登記處查詢。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周圍的人都比較有條件,都在用成套的SK-II(35歲左右)﹖
關於這點,我想是市場階層行銷策略成功吧!
其實酵素不一定是壞東西,適當的使用可以防止黑頭,還可以溶解油脂粒,但SK-II的含量這樣 一個SET的用下去一定“死”﹖
這個說法就太過火了!所謂的PITERA與含有水楊酸成份,濃度非常非常低,所以不會有燒壞皮膚的機會。
偶就是剛停用了兩三周SK-II的再生素和乳液、神仙水,現在覺得臉上的皮膚發生 角質老化的情況,好恐怖我的眉毛和額頭部位現在脫皮﹖
正因為含有水楊酸成份,可分解老化與老廢角質,所以會有脫皮現象與軟化角質。
所以我很對KANEBO的小姐有好感,當我要買他們含有輕微酵素的美白洗臉泡那時, 她很仔細的觀看我的皮膚,然後說我的皮膚是屬於輕微敏感型,對酵素的反應應該是中 度,所以她建議我買是可以,但一個星期用三次就夠了,不需要用太多。也不要用太多。
看起來筆者,比較像是推銷KANEBO的服務小姐。該段則同樣敘述KANEBO之產品也含有輕微酵素成份,那既然KANEBO可以用,那SKII為什麼不能用呢﹖
其實我只是想說用SK-II其實在你們臉上發生的事情是與我同學在每年冬天那時發生的事情是一樣的,確實不能夠長期使用。如果認為SK-II在你的臉上用得很好,我不反對你繼續用,畢竟有些人可能對SK-II的功能確實有這方面的需要。
關於這一點真皮層、朋友一再脫皮、、、等等,身為一位皮膚科醫師,其實並不瞭解筆者所想解釋的狀況究竟為何。
SK-II在北美洋人店裏不賣﹖只有在唐人街,中國城找得到。
SKII產品大多表標榜美白、保濕等,針對本來皮膚就很白的白種人、或是怎麼美白都白不到哪兒去的黑種人做行銷,不是可笑﹖
加上種族差異性、膚質的不同,各產品自然會做市場區隔。把火力集中於主要市場上,讓旅居國外的愛用者不需要靠郵購取貨;考慮到固定使用者之方便,才是企業主明智之舉。
并且,现在在美国的SAKSSKII已经上了专柜,澳洲也有SKII的专柜,看来通不过美国的严格药检的谣言不攻自破!
由於文章中提到的化妝品牌,廣告預算多,樹大招風,自然引來不少眼紅的非議。關於網路上流傳之文章,企業主已在平面報章做過回應處理,很可惜卻忽略網路族群,才讓這類謠言不斷擴散與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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