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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智富:什么是《远华案黑幕》最令人吃惊之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久闻明镜出版社发行人何频先生与新闻记者盛雪女士,在巨大压力与
威胁之下,毅然推出了《远华案黑幕》一书,笔者得书后一口气就把书看
完了。

  《远华案黑幕》一书,先从此案政治背景开始,一层一层地拨开了中
国多个治安系统对此案的参与,同时也包括了治安系统本身的腐败,内部
的政治斗争,中国官场上以权易利,官商勾结,普遍腐败等现状。赖昌星
出逃后,在加拿大申请了难民,对中加双方在法律程序上的差异,本书也
作了详尽的报导。从本书在资料搜集与求证方面的功夫来看,笔者认为是
一部难得的追踪报道的范例。盛雪女士去年得到“加拿大全国优秀记者奖
”的殊荣,果然是不负盛名。笔者对何频先生能够在巨大压力之下,坚持
新闻从业人的职责,为此案给社会大众提供了中国政府以外的大量资料,
令笔者对何先生刮目相看。

  此书最令人吃惊的地方是,披露了有关中国官员贪污腐化的普遍程度
。官场上大量利用权力换取实利,妻、儿、情妇在海外置业者比比皆是。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不管官位有多高,都可以透过秘书、司机、亲朋戚
友、甚或同僚进行贿赂。西方有云,罗马帝国之亡,亡在保姆手中。我看
如此下去,中国或将亡于哥们政治、秘书政治手中。

  赖昌星出逃后,目前正在加拿大申请难民身份中。赖昌星夫妇会否被
遣返回中国,仍在未定之数。这要看目前正在进行中的难民法庭聆讯过程
。这一阵子海外中文报纸与杂志上就赖昌星是否应该被遣返中国一事,引
起了很大的争议,甚至在海外的民运圈子中,也有不同的看法。笔者在看
了一部分的争论后,觉得其实很多争论都疏忽了一些很基本的法律概念。
以下提出笔者的两个观点以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社会大众要清楚地坚持一个观念,即在未经审判定罪之前
,赖昌星仍不能被叫做一个走私犯,在法律上,他只能算是远华案的走私
嫌疑人。所以很多现在对他咬牙切齿的朋友,实在言之过早。正确的法律
观念是,在一个人未经审讯定罪之前,政府于社会都要对嫌疑人有一份公
平与公正的态度。

  第二个观点是,赖昌星在中国是否会得到公正的审判是可疑的。大家
都知道,中国自建国后,五十多年来,法制不健全,司法不独立。动辙对
犯人从重判,每年死刑的判案超过全世界其它国家的总数,而且死刑判决
后,上诉的机会微乎其微。这一切都令人怀疑赖昌星会否得到一个公正的
审判。要是今天赖昌星人在中国,我们没办法。但是今天他人在加拿大,
那□在这个机会下,我们就应该坚持他应该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在此,
笔者提出一个比较独特的建议,中国政府可以提出在第三地审判赖昌星,
例如海牙国际法庭。若坚持在中国土地上审判,台湾亦可考虑,只要赖昌
星有真正意义上的辩护律师,人身安全与公正审判得以保障即可。

  在诸多对盛雪女士恐吓的电话中,有一通是告诉盛雪,她的做法是有
损国家利益的。笔者对此感慨万分。“国家利益”啊,建国以来多少罪恶
都是假你的名而行。五十多年来,哪一次政治运动不是要求人民放弃小“
我”,为“国家利益”而牺牲。而国家走到了今天,是否因人民五十多年
的牺牲而上轨道?正好相反,今天反而是一片更为腐败的景象。我们社会
大众,今天应该清醒过来,一个人若光是要身体的整体好,而不顾身体各
部分的健康,那整体也好不到哪里去。国家是人民组成的,每个公民的人
权得不到保障,国家怎能好得起来?过去五十年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是本末
倒置的做法,是一条大错特错的路,是一条反方向的路。更何况国家利益
只不过是党国掌权人欺骗群众的幌子。君不见,党国领导们在叫大家牺牲
的同时,他们自己却正在海外置业呢。

  盛雪此书,不能被看成是在为赖昌星辩护。正确地说,她是让赖昌星
有机会提出他这一方的看法。在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里,赖昌星是有权
提出他的看法的。盛雪作为一个新闻从业员,做到了为一个人的权利的保
障所应作的努力。我希望盛雪这个例子,可以作为我们社会大众的一个好
例子。也就是,我们若不为别的个人的人权辩护,那□我们也许有幸逃得
了“反右”那一劫,我们也许逃得了“文化大革命”那一劫。但当有一天
厄运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你也将发现,身旁所有的人都视若无睹,大家都
在明哲保身呢。但愿《远华案黑幕》一书是国人开始为自己,为个体的人
权奋斗大流的开端。须知道,当每个个体的人权没有得到保障之时,这个
国家从定义上讲是无论如何也好不起来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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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阮铭:恐怖与谎言统治的中国——《远华案黑幕》序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远华案黑幕》序
    作者: asdf
    日期: 08-09-01 11:00


      不久前海外出版了张良主编的《六四真相》。江泽民为此召开了一系
    列会议,政治局作出“六四永不翻案”的决议。江总书记还提醒政治局委
    员们:“六四如果平反,在座各位都要人头落地!”

      现在盛雪的新著《远华案黑幕》出版了。《六四真相》是十二年前的
    历史纪录;而《远华案黑幕》是正在演出的现实的历史,其震撼力当比历
    史文件更强大。如果说《六四真相》是一颗“纸上原子弹”,《远华案黑
    幕》该是一颗“纸上氢弹”。不要小看纸张的威力,它们足以使得江泽民
    帝国精心建构的谎言堡垒炸烂。无怪乎,有人力图阻止该书的出版,向作
    者提出以百万美金购买本书“永不出版”的版权,而未能得逞。

      “永不翻案”,“永不出版”,正是貌似庞然大物的中国独裁者内心
    恐惧翻案、恐惧出版的反应。毛泽东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又怕邓
    小平文革中的认错“永不翻案,靠不住吧?”结果刘少奇死後恢复了党籍
    ,邓小平活著就翻了案。江泽民的“永不翻案”,又岂能靠得住?

      《六四真相》的出版,使围绕六四屠杀的种种悬疑被破解,预示著六
    四一定翻案。《远华案黑幕》的出版,使远华案背後的重重黑幕被揭开,
    预示著远华案一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两本书告诉世界,远华案的乱抓
    、乱判、乱杀,与六四天安门屠杀其实出於同一根源:一个靠恐怖与谎言
    统治的制度。这个制度需要不断制造冤、假、错案,制造“大案、要案”
    ,以无辜者的血来恐吓人民,以维护它的“稳定”。

      远华案主角赖昌星,是一位中国社会典型的悲剧性人物,他出身卑微
    、学历低,但他头脑聪明,会做生意,且平等待人,乐於捐献。他由於自
    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了经济奇迹,又由於不甘默默无闻而成为政治斗争的
    牺牲品。他的毛病在於太相信共产党。他交了一批共产党的朋友,这些朋
    友在共产党内,也许属於不太肮脏、没有泯灭人性的一群;但他看不到这
    些人难免被共产党内最肮脏、最泯灭了人性的一群吞噬。他还出钱为中国
    安全部门收买台湾间谍,立过功,得过奖,以为可以博得共产党的信赖;
    结果国安部毫不吝惜的抛弃他、出卖他,并向加拿大政府否认赖昌星曾经
    为国安部做过事。

      赖昌星被钦点为中国最大的走私案的主角,并不在於他有没有走过私
    ,犯过罪,而是恐怖与谎言的统治需要这样一个角色,不幸,他被选中。
    以他响亮的名声,以他广泛的人脉,正是一个让一些人可以大展拳脚的一
    个战场,可以整一批人,抓一批人,杀一批人,藉以制造新一轮的恐怖与
    谎言,维护这个帝国的稳定。

      当邓小平尚在世,但健康已告不济之时,一位元老出乎对江泽民的关
    切,询问他对未来有何准备。江答曰:“我准备抓紧两杆子,一手枪杆子
    ,一手笔杆子。”

      此说源出於林彪。林彪在文革之初说:“枪杆子和笔杆子,夺取政权
    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靠这两杆子。”

      枪杆子是军事暴力,即制造恐怖的党国机器;笔杆子是意识形态暴力
    ,即制造谎言的党国机器。江泽民政权就靠日夜开动这两部党国机器制造
    出来的恐怖和谎言“巩固”著。大至制造六四冤案、法轮功冤案,小至秘
    密逮捕回中国探亲的民运人士、异议人士、海外学者,无不属於这两架吃
    人机器的功能。

      法轮功修炼者为陶冶性情、强身健体,提倡“真、善、忍”,从未为
    害社会,而且世界各国都有。无论将其归入宗教信仰,还是气功团体,都
    实属於国家无权干涉的私人领域。江泽民却忽然心血来潮,拿起笔杆子,
    学毛泽东关於《红楼梦研究》给政治局那封信的体式,也给政治局写了一
    封信。於是法轮功就一变而成为当年的胡适,成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对
    资产阶级唯心论斗争的对象了。笔杆子斗不赢,法轮功再变而成为当年的
    胡风反革命集团,必须用枪杆子对付的“邪教”、“反动政治组织”了。

      远华案也一样,它不过是适应了中国某种斗争形势的需要。远华案的
    起因是,某副军长的一个赌棍儿子欠下八千多万元赌债,向赖昌星伸手要
    一亿。赖昌星没有满足这个小流氓的敲诈。小流氓看到,江泽民、朱熔基
    要打走私,就写状子告赖昌星走私,并把他欠了钱的债主都一并告上,这
    样他就可以赖帐了。状子上还写著:“敬爱的江泽民主席、朱熔基总理:
    你们能做我们的後台,我们就什麽都敢大胆地写。”中央正要抓“大案”
    ,树典型,来得正好,罗干於是批示如下:

      海关总署主查,中纪委协调。4. 20

      这也就是“四二零”专案组的由来。後来远华案越滚越大,人也越抓
    越多,一批批审判、判决、枪决,演变成“共产党建国半世纪以来最大的
    走私案。”

      文革时毛泽东会见他的美国朋友斯诺,说他自己是“和尚打伞,无发
    (法)无天”。斯诺没有听懂,回去後写成毛泽东说自己是个“打著把破
    伞云游四方的孤僧”。有人翻译回中文时也照样以讹传讹。其实“和尚打
    伞”,岂止一个毛泽东?它深深植根於必须不断制造恐怖与谎言以“巩固
    ”权力的共产中国制度之中。

      江泽民这个“第三代核心”,虽然缺乏毛泽东、邓小平的原创性,却
    富於他特有的模仿性格,近年来更是刻意模仿毛泽东。他没有毛泽东的文
    采和书法,偏要模仿毛泽东写诗题字。他没有毛泽东的理论根底偏要模仿
    毛泽东搞什麽“理论创新”,把那套乏味的老调子编进马、列、毛、江哲
    学语录。

      江泽民的“和尚打伞”,在以不断制造恐怖与谎言来巩固权力的目标
    上,与毛泽东的“和尚打伞”并无不同。但在无法无天得手段上则有所不
    同。

      第一,毛泽东的无法无天公开透明,向世界公然宣告。江泽民的无法
    无天伪装隐蔽,向世界谎称“以法治国”。

      第二,毛泽东的无法无天,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均假手“群众运
    动”、“群众斗争”,受害者与迫害者都是“群众”。直到文革後追查凶
    手,只追到群众中的替罪羔羊—所谓“造反派”、“三种人”身上。江泽
    民的无法无天,却假手“法律”与“法庭”,更具欺骗性。

      当年斯大林大审判,连布哈林那样的大人物都在法庭上公开认罪,一
    时骗过世界上很多人,包括自由派知识人士。江泽民的“以法治国”,不
    过是斯大林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骗过世人的故伎重演。本书没有中国法庭
    审判远华案的纪录,但有加拿大政府到中国为赖昌星难民案取证时询问远
    华案犯人的证词,其中有的问答颇为有趣,例如,加拿大移民官道克伍德
    和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的一段问答:

      加拿大移民官问:你能讲一下你被拘留的原因吗?

      李纪周答:我因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受贿罪。

      问:可以跟我们讲关於赖昌星的事吗?

      答:1994年底,我太太退休了在家里。赖昌星那时到北京来说,如果
    我太太愿意做生意,他可以提供帮助。我太太有个朋友想要一起做生意,
    开个饭店,需要缴定金,到处找人借钱没有借到。他太太後来告诉我,说
    她跟赖昌星借了一百万人民币。

      问:你知道她从赖昌星那里拿到钱了?

      答:对。

      问:你觉得这钱,是贿络的钱吗?

      答:从中国法律的角度讲,应该算吧。因为这个钱我没有还给他嘛。

      问:那麽你给赖昌星什麽好处了呢?

      答:我没有给他什麽好处。他没有向我提出过什麽要求。

      外界普遍认为,李纪周恐怕难逃一死。李纪周自从98年底被拘押已经
    三年多了,应该不会再为在加拿大的赖昌星隐瞒什麽。而根据中国官方的
    报道,他的最大罪状就是收受赖昌星的贿络,协助其走私。如果没有赖昌
    星逃到加拿大,在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加拿大移民部作为赖昌星难民申
    请案的检控方,需要到中国求证,以指控赖昌星不符合日内瓦公约难民,
    那麽外界永远也不会有机会看到李纪周这样的口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的,是受贿罪。也就是说,收受财务,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才是“受贿
    罪”。

      再反观那些告状的人,“四二零”专案组的人,甚至中纪委的人,不
    但向涉案嫌疑人敲诈勒索,更是为了邀功不择手段,要置人於死地。有些
    腐败的办案者,充当工具,怕不能够满足上边的整人要求,找不到足够的
    证据,竟编造出耸人听闻的“红楼”、“白楼”酒池肉林之类。经本书作
    者多方求证,纯属无中生有的捏造。

      《远华案黑幕》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今日中国社会极度的病态,极度
    的腐烂。在这样一个体制下,打击走私,不是打击走私;反腐败,也不可
    能是真的反腐败。而许许多多善良的中国人,就在这当中成了可怜的牺牲
    品,成了最高权力当局和其亲属、子女巧取豪夺、肆意瓜分中国人民财富
    的可悲的替死鬼。

      刚刚在网上看到一篇署名南微子的文章,现摘录其中的一段:据中共
    内部《关於高级干部家属、子女工作、经济情况》的报告披露:一万五千
    多名地、厅级或以上高级干部家属、子女拥有的财产,达到二千五百亿元
    人民币——这还不包括他们在香港、海外的财产——平均每人拥有财产超
    过一千六百万元人民币!中央政策研究室有人指出,这还是不完全的、保
    守的统计数位,因为每年另有多达数百亿美元的中国资产,被偷偷非法调
    入美国、瑞士、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以及香港、澳门甚至台湾等地区。

      江泽民帝国这几年杀人杀红了眼。这个由恐怖和谎言统治的国家每年
    假手法律和法庭杀掉的人,比全世界杀掉的人统统加起来还要多。难道中
    国人真是世界上最该杀、最劣等的野蛮民族吗?

      不。中国人是善良的、文明的。甚至是这个世界上罪善良、最文明的
    民族。这个被通缉的“首恶罪犯”,虽然出身卑贱,却能够扶贫救难;虽
    然教育低下,却做到乐善好施。他不善良吗?他不文明吗?最劣等、最野
    蛮的不是中国人,是这部制造恐怖和谎言,把善良、文明的中国人变成“
    罪犯”的党国机器,和操纵这部机器的刽子手。

      中国在刚刚过去两个多月的“严打”中,又杀掉了一千多人。这些人
    当中有多少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的罪犯呢?又有多少人成了这
    个政权“巩固”稳定的牺牲品。中国缺少的不是严刑峻法,而是民主法制
    的制度。因为在一个没有法制民主的国家,非但老百姓的权利没有保障,
    当权者一旦失去了权力,他们的基本人权也就没有了保障,像这本书中所
    说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的例子,他於98年底被抓,於99年底被正式逮
    捕,於2000年底才被允许请律师,2001年3月份才被正式起诉。当然,从另
    外一方面看,也就不难理解为什麽中国的最高领导人常常是死也不愿放弃
    权力。这里有一个道理,只要有一个人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那麽我们所
    有人的权利也就没有保障,因为这个人明天就有可能是你是我。

      朱熔基嫌远华案还抓得不够、杀得不够,他为了骗得加拿大政府引渡
    赖昌星,做出了两点虚伪保证:

      一、保证赖昌星遣返回中国之後,中国的有关刑事法庭将不会根据他
    在遣返前所犯的罪行把他判处死刑;

      二、中国是联合国《反酷刑、虐待及非人道处罚公约》的签约国。赖
    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後的法庭调查期间,以及他如被定罪後在监狱服刑期间
    ,他将不会受到酷刑虐待或其他不人道的对待或处罚。

      朱熔基骗得了谁?

      第一、朱熔基只保证对赖昌星“在遣返前”的罪行不判处死刑,这是
    明显的漏洞,即不保证对“遣返後”的罪行不判死刑。请想想,赖昌星生
    活在大家看得见的自由天地里,“四二零”专案组尚且可以给他捏造出事
    实上不存在的种种罪名;一旦“遣返後”回到中国的绞肉机里,在封闭的
    黑牢里,什么新鲜罪名不可以强加於孤立无援的赖昌星,而判之以死刑呢
    ?更何况在中国的黑牢里至犯人於死地的办法多的是,像赖昌星这样被中
    国政府定为“重大走私案犯”、“情节特别严重”的人,必死无疑。

      第二、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公约多了,据中国政府自己吹牛说,是
    签署最多人权公约的国家。但是,执行过一丝一毫没有?不但没有执行过
    一丝一毫,而且每时每刻都在被其道而行之,都在肆意践踏人权,都在杀
    人和蓄意杀人。酷刑、虐待、非人道处罚,在中国的黑牢里是家常便饭。
    不但狱卒、狱官可以酷刑、虐待、非人道处罚犯人,还常常唆使犯人虐待
    、残害犯人。最近,光是修炼法轮功的无辜者,被虐杀的有多少?中国的
    黑牢,是黑暗的、野蛮的中国统治机器里最黑暗、最野蛮的一部分。赖昌
    星一旦跨进去,就别想活著出来。共产党越怕他,就越要赶紧杀了他。

      《远华案黑幕》是一本好书。作者突出的贡献是对历史事实的真实纪
    录。远华案被指为中共建国以来最大的走私案,赖昌星在中国官方的宣传
    下,成为“千夫所指”的恶棍。政府反腐败、打走私又是人人叫好的做法
    。去挖掘这样一个案子的黑幕,需要有一定的勇气;为这样一个案子背後
    的事实说话,需要有足够的正义感。这本书除了赖昌星的证言,作者对关
    键情节都进行了多方求证,令人信服。

      这本书应当翻译成各种文字,让全世界都读得到。因为他可以帮助这
    个世界认识和了解今日中国的真相。

      早日终结统治著中国的恐怖与谎言

      给中国人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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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里有人为赖喊冤,说明这里不是贫民窟
    • 一派胡言!!!
    • Nice to hear different voice, anyway. Most of time, truth is always hidden from normal people.
    • 为法论工,为赖昌新说好话?赫,ccp做了不少错事,的确。 可这两件再好不过。早听说赖昌新挺会做人,从不吝啬给别人送钱,看来还真成功。不过,反正是黑钱,他自然不在乎。
      • 你小孩跟本不懂什么是政治,瞎HE HE什么。听说过党的十次路线斗争吗?现在有谁能说清那次是对那是错??
        • 就是十次都是错的,赖就是清白的吗?
      • 中国的腐败,不在于抓了谁,而在于抓得太少。千万不要相信赖昌星这类人。腐败是普遍现象,一抓一个准。
        • So seems sth from internal system is generating the corruption as a general activity, no need to blame some sb personally.
    • 写这种文章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共产党,不了解中国社会。去看看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的“争鸣“杂志,就知道如今的反共文章和它们的对手一样,江河日下。
      • 杜智富:什么是《远华案黑幕》最令人吃惊之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久闻明镜出版社发行人何频先生与新闻记者盛雪女士,在巨大压力与
        威胁之下,毅然推出了《远华案黑幕》一书,笔者得书后一口气就把书看
        完了。

          《远华案黑幕》一书,先从此案政治背景开始,一层一层地拨开了中
        国多个治安系统对此案的参与,同时也包括了治安系统本身的腐败,内部
        的政治斗争,中国官场上以权易利,官商勾结,普遍腐败等现状。赖昌星
        出逃后,在加拿大申请了难民,对中加双方在法律程序上的差异,本书也
        作了详尽的报导。从本书在资料搜集与求证方面的功夫来看,笔者认为是
        一部难得的追踪报道的范例。盛雪女士去年得到“加拿大全国优秀记者奖
        ”的殊荣,果然是不负盛名。笔者对何频先生能够在巨大压力之下,坚持
        新闻从业人的职责,为此案给社会大众提供了中国政府以外的大量资料,
        令笔者对何先生刮目相看。

          此书最令人吃惊的地方是,披露了有关中国官员贪污腐化的普遍程度
        。官场上大量利用权力换取实利,妻、儿、情妇在海外置业者比比皆是。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不管官位有多高,都可以透过秘书、司机、亲朋戚
        友、甚或同僚进行贿赂。西方有云,罗马帝国之亡,亡在保姆手中。我看
        如此下去,中国或将亡于哥们政治、秘书政治手中。

          赖昌星出逃后,目前正在加拿大申请难民身份中。赖昌星夫妇会否被
        遣返回中国,仍在未定之数。这要看目前正在进行中的难民法庭聆讯过程
        。这一阵子海外中文报纸与杂志上就赖昌星是否应该被遣返中国一事,引
        起了很大的争议,甚至在海外的民运圈子中,也有不同的看法。笔者在看
        了一部分的争论后,觉得其实很多争论都疏忽了一些很基本的法律概念。
        以下提出笔者的两个观点以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社会大众要清楚地坚持一个观念,即在未经审判定罪之前
        ,赖昌星仍不能被叫做一个走私犯,在法律上,他只能算是远华案的走私
        嫌疑人。所以很多现在对他咬牙切齿的朋友,实在言之过早。正确的法律
        观念是,在一个人未经审讯定罪之前,政府于社会都要对嫌疑人有一份公
        平与公正的态度。

          第二个观点是,赖昌星在中国是否会得到公正的审判是可疑的。大家
        都知道,中国自建国后,五十多年来,法制不健全,司法不独立。动辙对
        犯人从重判,每年死刑的判案超过全世界其它国家的总数,而且死刑判决
        后,上诉的机会微乎其微。这一切都令人怀疑赖昌星会否得到一个公正的
        审判。要是今天赖昌星人在中国,我们没办法。但是今天他人在加拿大,
        那□在这个机会下,我们就应该坚持他应该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在此,
        笔者提出一个比较独特的建议,中国政府可以提出在第三地审判赖昌星,
        例如海牙国际法庭。若坚持在中国土地上审判,台湾亦可考虑,只要赖昌
        星有真正意义上的辩护律师,人身安全与公正审判得以保障即可。

          在诸多对盛雪女士恐吓的电话中,有一通是告诉盛雪,她的做法是有
        损国家利益的。笔者对此感慨万分。“国家利益”啊,建国以来多少罪恶
        都是假你的名而行。五十多年来,哪一次政治运动不是要求人民放弃小“
        我”,为“国家利益”而牺牲。而国家走到了今天,是否因人民五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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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今天应该清醒过来,一个人若光是要身体的整体好,而不顾身体各
        部分的健康,那整体也好不到哪里去。国家是人民组成的,每个公民的人
        权得不到保障,国家怎能好得起来?过去五十年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是本末
        倒置的做法,是一条大错特错的路,是一条反方向的路。更何况国家利益
        只不过是党国掌权人欺骗群众的幌子。君不见,党国领导们在叫大家牺牲
        的同时,他们自己却正在海外置业呢。

          盛雪此书,不能被看成是在为赖昌星辩护。正确地说,她是让赖昌星
        有机会提出他这一方的看法。在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里,赖昌星是有权
        提出他的看法的。盛雪作为一个新闻从业员,做到了为一个人的权利的保
        障所应作的努力。我希望盛雪这个例子,可以作为我们社会大众的一个好
        例子。也就是,我们若不为别的个人的人权辩护,那□我们也许有幸逃得
        了“反右”那一劫,我们也许逃得了“文化大革命”那一劫。但当有一天
        厄运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你也将发现,身旁所有的人都视若无睹,大家都
        在明哲保身呢。但愿《远华案黑幕》一书是国人开始为自己,为个体的人
        权奋斗大流的开端。须知道,当每个个体的人权没有得到保障之时,这个
        国家从定义上讲是无论如何也好不起来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首先要看到的是这本书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收集了什么材料写出来的。如果光听一个赖说的就叫真相,那世界上叫真相的书可就太多了。这种书只能看来消遣消遣。
          • If you wanna know the true picture of this case, you gona listen to "Nai"'s saying. Besides, the truth of Chinese politics is not accessible to public (core part).
          • 严重同意, 所谓黑幕真相之类从何而来?看看消遣罢了, 不必当真。 但是, 谎言重复多了, 是会变成真理的。我相信再有一个人写出一个"XX真相"一定不会相同。
    • 政治斗争中,输的原因只有两个:要么比对手笨,要么心没对手黑。真是为xxx的钱和罪抓他吗?只不定有什么过节和恩怨呢。普通老百姓谈这种事也是瞎谈。
    • 江一直瞧不惯朱,琢磨着用某人换了朱,朱也不是好惹的,弄明白了赖是那某人照着的后,就把赖砍掉,并声言这次一定要‘向上’追究。。。做梦梦见的,谁也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