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月登陆TORONTO。我很哭啊,有一个当护士的军人GF,可恨又舍不得,想半年后回锅结婚办团聚,请各位大虾帮忙。我这些日子都趴在网上各论坛充血,GF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也在记录我的移民日志,希望将来也能给后来的朋友一点帮助。问题如下:1)我可以回锅后用户口结婚吗?如可以,相对于用加国单身证明结婚,那一种更快更方便简单?2)军人结婚有无特殊规定?3)办结婚证的周期?我的GF的护照(军人无身份证),结婚证,转业或退伍,办理的合理顺序应该怎样?4)团聚类移民应在北京还是在HONGKONG申请?5)有帖子说:在加国的时间不同,办结婚的手续不同,具体指什么?7)我的护照和签证的公证必须在加国办吗?国内可以吗?8)宣誓书是? 9)新法对团聚类移民有什么影响?有劳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