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居一年以上;2。被告承认通奸行为;3。精神或肉体虐待。
一般来说,2,3都比较麻烦,还不如等上一年。但是如果一年以后拿到certificate of divorce后你立刻和孩子的biological父亲结婚来担保他,无论你的理由如何,根据我现在的观察,据签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我知道有一家人在1997年来了以后每个18岁以上的家庭成员都通过假结婚担保了2-3个人,每人次收费5-6万加元。之后移民部大概发现了这种情况,所以对于这种离离合合的事情都很怀疑了。建议你还是让新的婚姻持续一段时间,用大量的照片,电话记录,伊妹儿记录来证明你们的关系。而且如果透露了办移民期间已经在交往的话,很有可能留下fraud记录,就更复杂了。哎。
一般来说,2,3都比较麻烦,还不如等上一年。但是如果一年以后拿到certificate of divorce后你立刻和孩子的biological父亲结婚来担保他,无论你的理由如何,根据我现在的观察,据签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我知道有一家人在1997年来了以后每个18岁以上的家庭成员都通过假结婚担保了2-3个人,每人次收费5-6万加元。之后移民部大概发现了这种情况,所以对于这种离离合合的事情都很怀疑了。建议你还是让新的婚姻持续一段时间,用大量的照片,电话记录,伊妹儿记录来证明你们的关系。而且如果透露了办移民期间已经在交往的话,很有可能留下fraud记录,就更复杂了。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