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到我前几天的帖子就可以知道,我的一个朋友跟前妻复婚,俩人的女儿十几岁了,当初他办独立移民的时候是离婚的状态,而且前妻和女儿都列在申请表里了。属于examined former spouse and child,但是还是据签了。移民官的理由就是怀疑复婚的真实性。他们决定过2-3年再申请,那时候由于有时间的考验,能提供大量的证据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但愿能成功。
所以我建议您为了成功,最好用2-3年的时间做准备。否则有了据签纪录就难以澄清了。首先要做的是把亲生骨肉的血缘关系搞定,一定要在法律上做出无可置疑的说明,还要解释为什么当初没有在移民的时候说清楚。
把所有想担保的亲属关系搞定,2-3年以后申请,应该胜算大一些。不会让移民官认为是作假。
所以我建议您为了成功,最好用2-3年的时间做准备。否则有了据签纪录就难以澄清了。首先要做的是把亲生骨肉的血缘关系搞定,一定要在法律上做出无可置疑的说明,还要解释为什么当初没有在移民的时候说清楚。
把所有想担保的亲属关系搞定,2-3年以后申请,应该胜算大一些。不会让移民官认为是作假。